欧盟推动落实“欧洲绿色协议”
2020年12月21日 10:0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12月21日第2073期 作者:吴朝霞

  近年来,为了走出经济增长持续低迷的困境,欧洲进行了以技术革命为核心的绿色经济变革,旨在使绿色经济成为新的增长引擎。2019年12月,欧盟委员会公布了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可持续发展的“欧洲绿色协议”,希望能够在2050年前实现欧洲地区的“碳中和”,通过利用清洁能源、发展循环经济、抑制气候变化、恢复生物多样性、减少污染等措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多方面探索履行协议

  应对气候变化是全球治理领域面临的重大挑战。2015年的《巴黎协定》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作出了安排,确立了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制度框架。欧盟在《巴黎协定》中承诺到2030年将其温室气体排放量较1990年减少40%,将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总量中的占比提升到32%,同时将能效提高32.5%。“欧洲绿色协议”是欧盟为了实现既定目标而采取的战略政策措施之一,为满足其要求,欧盟在2020年进行了8个方面的探索。

  第一,确定更高的欧盟2030年和2050年减排目标。欧盟不仅确定了在205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愿景,还把这一目标写入了《欧洲气候法》草案。欧盟委员会于2020年夏提出了一项计划,将欧盟2030年的减排目标从较1990年减少40%,提高到至少较1990年减少50%,并努力争取减少55%。

  第二,提供清洁、可持续和安全的能源。能源系统的脱碳对实现欧盟2030年和2050年减排目标至关重要。为了实现将全球平均气温较前工业化时期上升幅度控制在1.5摄氏度以内的目标,并确保欧盟到2050年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欧洲绿色协议”明确要求欧盟加速能源领域的立法、修法进程,还提出需要重视家庭和消费者在能源转型中的作用,指导他们参与进来并使其从中受益。为此,欧盟委员会采取了多项措施促进技术创新和基础设施建设,并为实现能源系统的智能一体化提供帮助。

  第三,发展绿色和循环经济。“欧洲绿色协议”公布后,欧盟委员会通过了相关产业战略,并以纺织、建筑、电子和塑料等资源密集型行业为重点出台了“循环经济行动计划”,希望“可循环”和有助于实现“碳中和”的产品能够成为各行业的主流产品。与此同时,欧盟也在制定与废弃物处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市场激励措施,力求到2030年,欧盟所有产品都使用可重复利用或可回收的包装物。欧盟还制定绿色公共采购相关法规,采取措施鼓励企业提供并允许消费者选择可重复使用、耐用和可修复的产品,培育基于租赁和共享商品与服务的新商业模式。

  第四,促进建筑业的绿色转型发展。“欧洲绿色协议”要求将建筑物排放纳入欧洲碳排放交易体系进行管理,确保建筑物的建设和翻新符合循环经济要求,提高建筑业和建筑物的数字化管理水平;同时,注重社会公平,关注社会福利性住房、学校和医院等的改造,为贫困家庭提供帮助。欧盟委员会计划推出一个涵盖建筑管理部门、地方政府、建筑师和工程师的开放平台,以加强各利益相关方的合作,还要通过创新融资计划,为企业提供更好的融资条件。

  第五,发展可持续和智能交通。为了满足“欧洲绿色协议”的要求,欧盟已经开始建设公共充电桩和替代燃料相关基础设施。欧盟委员会于2020年12月9日公布了“可持续和智能交通战略”,提出对欧盟的交通系统和基础设施进行数字化和智能化改造,进一步削减交通运输领域的二氧化碳排放;将海事部门纳入欧洲碳排放交易体系,减少分配给航空企业的免费配额。

  第六,建立公平、健康、环保的食品体系。“欧洲绿色协议”认为,欧盟应根据气候和环境标准评估原有的战略计划,帮助各成员国发展精准农业、有机农业、保护农业生态系统;采取包括立法在内的措施,显著减少农药、化肥和抗生素的使用;强化欧盟农民和渔民在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作用。2020年年中,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从农场到餐桌战略”,并邀请各界人士参与讨论,探索制定可持续的食品政策。

  第七,保护恢复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欧盟于2020年5月公布了新的“生物多样性战略”,该战略旨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找到导致欧盟生物多样性丧失的主要原因等。按照“欧洲绿色协议”的要求,欧盟还将扩大陆地和海洋保护区的范围,进行有效的植树造林,保护和恢复森林,充分发挥可持续的“蓝色经济”在满足欧盟的多重需求和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作用。

  第八,构建零污染的无害环境。“欧洲绿色协议”要求欧盟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要求修订空气质量标准;检查大型工业设施的污染防范情况,加强成员国间的合作,预防工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和环境免受危险化学品的侵害,鼓励开发安全和可持续的化学品。欧盟委员会已经表示将于2021年出台防范空气、水和土壤污染的“零污染行动计划”,以恢复地下水和地表水的自然功能,减少乃至消除来自城市径流和其他污染源的污染。

  展示欧盟绿色发展政策布局

  “欧洲绿色协议”是欧盟在应对气候和环境问题方面的新承诺,展示了欧盟在相关领域的中长期战略布局。

  首先,明确提出减排目标并确立其法律地位。“欧洲绿色协议”提出2050年欧洲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欧盟将此目标写入了《欧洲气候法》草案,确立了这一目标的法律地位。未来欧盟委员会将对能源效率指令、可再生能源指令、碳排放交易指令、目标分担法规等政策进行评估和修订,以使所有政策与新减排目标保持一致。

  其次,将可持续发展目标与欧盟重要政策措施相结合。为了确保实现“欧洲绿色协议”所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欧盟将其与可持续性投资计划、绿色国家预算、新技术研发与转换、新技能教育培训等重要政策措施结合起来,还提出了可持续投资计划以满足实现目标所需的大量额外投资,其中包括专项融资、过渡基金、欧洲投资银行的投资等。欧盟还注意发挥财政预算的关键作用,综合使用各种预算工具将公共投资、消费和税收引向绿色优先事项。

  再次,强调数字化转型是变革的重要推动力。“欧洲绿色协议”强调欧洲需要以数字化转型为契机,充分挖掘潜力,确保人工智能、5G、云计算和物联网等在相关领域的应用。如利用数字化技术进行空气和水污染远程监测,推进电子产品护照在农产品等方面的使用,逐步建立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的数字部门、对欧盟的交通系统和基础设施进行数字化和智能化改造等。

  最后,积极参与环境、气候和能源领域国际合作。“欧洲绿色协议”的出台充分体现了欧盟希望借发展转型抢占“绿色竞赛”先机的政治雄心。欧盟将继续利用七国集团、二十国集团等多边机制开展气候外交,与各国合作发展国际碳交易市场。

  欧盟以发布“欧洲绿色协议”为契机,启动了新的经济增长战略。这一战略以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为中心,利用了包括监管和标准化、投资和创新、与社会伙伴对话以及国际合作等在内的各类政策杠杆,在可能促进欧盟经济增长的同时,有助于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退化带来的挑战。但是,“欧洲绿色协议”的实施不仅面临资金、技术等方面的难题,需要进一步细化具体落实措施,还面临着欧盟各成员国利益诉求不同,能源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存在一定差异等挑战,其成效如何,仍有待观察。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绿色发展下排污权交易机制对雾霾治理的影响机理研究”(17BJL042)、湖南省教育厅重点项目“基于PSM-DID模型的排污权交易对绿色发展的影响研究”(19A080)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财政金融学院)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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