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社区为主体的委内瑞拉非遗清单编制
2020年07月06日 09:4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7月6日第1960期 作者:马千里

  编制本国国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清单(有的国家称为“名录”或“名册”)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对于其缔约国一项基本的履约要求。在各国非遗清单编制的实践中,委内瑞拉的案例作为社区“自下而上”参与的范例得到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重点推荐,甚至被称为一项“令人振奋”的实践。与其他国家相比,委内瑞拉非遗清单编制的社区参与处于很高水平。在委内瑞拉非遗清单编制的过程(2004—2006年)中,社区、群体和个人发挥了主体作用,社区成员直接参与了公共文化事务,增强了文化自信。

  非遗清单编制方法不断完善

  委内瑞拉没有独立的非遗清单,非遗作为文化遗产的一类被列入《委内瑞拉文化遗产名册》中。其他文化遗产类别还有考古学遗产、不可移动遗产、可移动遗产、带有文化意义的自然遗产、古生物遗产和作为个人的遗产持有者。名册的编制始于1995年,由委内瑞拉文化遗产研究院负责,从2004年开始在《公约》精神的指导下进行,其工作方法不断得到完善。

  2004年,委内瑞拉国内有超过1000名各类参与者参加了省一级机构组织的培训。参与者以地方上的中小学教师为主,还包括一些官员、学生和志愿者。参与者在经过培训后负责遗产数据的采录,并以拍摄照片或视频的方式对遗产项目进行确认。采录的数据由省和大区的协调员进行评估,然后寄送到首都加拉加斯的文化遗产研究院。随后,由建筑学家、博物馆研究员、人类学家和考古学家等专家组成的团队与其他合作者进行交流,对在田野采录到的数据进行审查,修改各类错误,并在可能的情况下补充额外的信息。接下来,另一个由各领域专家组成的团队对田野调查的原始资料进行分析,同时参照文化类档案馆中已有的数据库资料,在分析的基础上为每个已确认的项目编写简要的介绍文字。列入名册的文化表现形式被宣布为文化遗产,并受国家《文化遗产保护法》的保护。

  普通民众是清单编制的决定者

  实际上,由于名册编制所需的数据完全由经过培训的参与者,主要是地方上的中小学教师和其他社区成员制造和采录,因而是由他们而非专家决定采录哪些文化表现形式,决定将哪些文化表现形式列入名册。在某种意义上,正是由于当地中小学教师和其他社区成员在对非遗项目进行确认和数据采录的工作中占据了主导地位,自下而上、独立于专家的工作方法才得以保证。社区外其他名册编制的参与方主要是发挥技术层面的作用,例如省和大区一级的协调者负责对遗产项目的数据进行技术上的修订,将手稿转成电子版,再将电子版经过图文处理后公开发布,以提升名册的阅读舒适度。这种编制模式体现了社区的立场,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长久以来建筑类文化遗产保护中“精英主义”和“古典主义”色彩的影响。

  在文化遗产名册的宣传方面,一些遗产持有社区还组成了民间组织。通过这些民间组织,社区自身的非遗得到宣传,提高了知名度。在文化遗产名册的更新方面,网民能够进入委内瑞拉文化遗产名册的专门网站,提出建议,发送与他们关注的文化遗产项目有关的文件、照片和视频。这种遗产名册电子数据库的开放机制和信息上传机制使得社区成员的积极参与成为可能,大大便利了文化遗产研究院对电子数据库的更新。

  总之,在决定哪些文化实践列入委内瑞拉文化遗产名册时,对项目的遴选按照的是社区自己的标准,由文化实践对于社区的价值和社区自身的主观认定机制来决定,从而增强了委内瑞拉人民的文化自信。

  社区在非遗保护中占主体地位

  从本质上看,非遗清单编制中社区参与的关键是社区成员的文化管理权问题。社区成员是否有权对自身所持有的项目依照自身的标准进行价值判断,是否有权决定该项目列入非遗清单,归根结底都取决于社区成员对于文化管理权的拥有程度。在现实中,无论是普通民众拥有并充分行使文化管理权的机制,还是国家推行的技术精英治国的政策,都会直接决定该国非遗清单编制深层次的逻辑。而在《公约》的话语体系下,实现民众的文化管理权主要体现为缔约国推动和支持建立社区中心和协会,使其在非遗传承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以组织化的力量使社区取得在非遗保护中的主体地位。这也正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推动人类普遍文化权利在非遗保护领域的体现。

  需要指出的是,委内瑞拉非遗名册编制中的范式转变仅仅是其整体的社会治理方式变革的一小部分,社区成员在进入田野调查前已经积累了数年的社会治理方面的组织与动员经验。20世纪90年代,委内瑞拉兴起了社区媒体。与私营电视频道主要塑造都会的、中产的和白人的委内瑞拉形象相反,社区媒体和电视频道呈现的则是一个以城市贫民为代表,以深肤色居民为主的国家。人数众多的底层民众通过直接参与社区媒体节目的制作得到了赋权,增强了自身的文化自信和自主意识。总之,委内瑞拉非遗清单编制的成功是基层社区包括文化管理权在内的各项权利得到显著发展的结果,有利于培养民众的主体意识。这种清单编制模式通过基层社区的组织建设培养社区成员的文化自信与自主意识,从而为非遗清单编制中的社区参与建立了组织和思想基础。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社区参与’视角下的国外‘非遗’清单编制研究”(19YJCZH117)和2018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国外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编制的比较研究”(2018SJA1152)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扬州大学外国语学院)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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