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传统戏曲在历经汉魏百戏、魏晋南北朝的乐舞伎艺、唐代参军戏、宋代诸宫调、金代院本的雏形发展后,于元代迎来其成熟期,元杂剧成为“一代之文学”。尔后,明清时期繁荣发展的传奇,乃至清中叶兴起的“花雅之争”,又将戏曲这一艺术样式推向顶峰。在悠久的发展历程中,戏曲家可谓是推动戏曲艺术发展的关键力量。古代戏曲家遍布全国各地,即使在较为闭塞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之间也并非是毫无关联的个体,而是或因地缘的相近形成地域戏曲家群体,或以血缘为纽带形成家族戏曲家群体,或凭借共同的兴趣爱好而跨越地域屏障,聚合为具有一定共性特征的戏曲家群体。此三类戏曲家群体在古代戏曲生态环境中共同建构为极具分工合作意识、行业发展责任的共同体。地缘、血缘、趣缘则是此共同体建构的三重主要路径。
基于地缘关系建构的地域戏曲家群体
人类与地理存在着天然的亲缘关系,不同的地理环境必然生成不同质性的地域文化。戏曲作为极具地域特点的文化艺术样式之一,其在发展的过程中衍生出与之相匹配的地域戏曲家群体,并在同一空间中关系渐趋紧密。从“戏曲—地域”关系视角出发,此群体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一方面,在“戏曲—地域的水平关系”层面,因地域差异、空间分布而形成地域性戏曲家群体。比如戏曲史上的越中戏曲家群体、苏州戏曲家群体。此类群体成长于同一地域环境中,相互之间在戏曲方面多有切磋,甚至合撰剧本,相互评点剧本,交流经验,形成极具凝聚力、向心力的群体。同时,他们自觉地将地域文化元素融入其戏曲活动中,使其戏曲活动饱含地域文化内涵。
另一方面,在“戏曲—地域的垂直关系”层面,最为突出的表现就是地方声腔剧种的生成。方言、习俗等地域文化要素在戏曲领域逐渐催生出声腔、剧种的概念,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以声腔、剧种为主要区分依据的地域性戏曲家群体,这里主要指基于声腔、剧种而形成的戏曲演员群体。譬如明初出现的四大声腔,凭借地方语言、文化而孕育出擅长不同声腔、剧种的演员。由于方言等地域文化层面的隔膜,演员很难兼善非本地的声腔剧种。即使史料记载某些演员能兼唱不同声腔,其对非原生环境中的声腔的习得也是不正宗的,正如潘之恒在论及昆腔的流播时言:“以长洲、太仓皆昆所分而旁出者也。无锡媚而繁,吴江柔而淆,上海劲而疏,三方者犹或鄙之。而毗陵以北达于江,嘉禾以南滨于浙,皆逾淮之桔,入谷之莺矣,远而夷之勿论也。”由此,极具地方文化界限性的声腔剧种演员逐渐在本区域内部团结为行业组织,共同致力于本声腔剧种的发展。
基于血缘关系建构的家族戏曲家群体
在中国古代的封建社会,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衍生出宗法制,在宗法制的系统管辖内生成极具稳定性的家族群体。就戏曲艺术在家族群体中的渗透进路而言,起初,传统家族存在“演戏轻亵、淫邪”等观念,反对家族成员组织演戏活动,但最终戏曲凭借其多维度的文化功能打破了家族传统观念的束缚,进而在家族中流行开来,明清时期大量涌现的家族性戏曲家群体即是其表征。最为典型的就是吴江派戏曲家群体,该群体以严格遵循曲体格律、创作风世教化题材剧为主要宗旨而雄踞明清剧坛,影响极广。然而,此群体主要成员多出自沈氏家族,他们大多既有血缘、姻亲关系,又存在曲学上的衣钵关系,遵循共同的戏曲理念。
家族文化在女性戏曲作家的崛起方面也起到了促进作用。女性戏曲作家在明末清初逐渐出现,除了文化思潮的影响,与女性戏曲作家所置身的家族文化氛围不无关系。比如,曲坛较早出现的顾彩屏、叶小纨等女性戏曲作家均出身曲学世家,她们能够染指戏曲,必然离不开家族整体戏曲文化氛围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古代家集文献的不断被发现,家族戏曲家群体的实际数量必将会不断增加,这无疑会推动家族戏曲家群体实际规模的呈现,从而更好地揭示以血缘为路径建构的家族戏曲家群体对当时整体戏曲生态发展的作用。
基于趣缘建构的戏曲家群体
不同于以地缘、血缘之类的外部路径建构的戏曲家共同体,趣缘属于戏曲家群体建构的内部路径。戏曲家出于对戏曲的共同兴趣而相互探讨相关问题,组织戏曲活动,共同推动戏曲的繁荣发展。此类戏曲家共同体成员常会长途跋涉、远赴他地参加集体性的戏曲活动。比如明清时期的苏州虎丘曲会,每年中秋节苏州虎丘汇集了来自全国各地的戏曲家,嘉兴戏曲家卜世臣的传奇剧作就曾被嘉兴屠氏家班搬演于苏州虎丘曲会上。虎丘曲会成为戏曲家们展示、交流戏曲技艺的重要媒介。久而久之,这些戏曲家凭借对戏曲的热忱而形成戏曲行业发展的共同组织。
当然,在趣缘这一路径中,戏曲的审美功能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对戏曲审美功能的深度体悟,戏曲家们在戏曲观演活动中常能产生共情,从而在情感层面对戏曲产生兴趣,并依赖这一艺术形式对自我的心灵进行补缺。具体表现为创作写心剧、撰写观剧诗词、频繁欣赏戏曲演出甚至亲自登台扮演剧中人物。
以上三类戏曲家群体并非各自为阵的独立体,而是相互交叉、相互影响,最终整合为整体戏曲生态环境中的更为宏阔的戏曲家群体。在此群体生态中,戏曲家们充分发挥地缘的空间优势,吸收因血缘关系而造就的家族文化养分,发挥趣缘在戏曲专业层面的效能,从而使得戏曲文化资源在时空维度上实现最优化的整合,最终促成戏曲生态环境的健康有序发展。可以说,古代戏曲家基于此三重路径建构而成的群体是戏曲在元明清时期得到高速发展的重要原因。
由此,在戏曲生态环境由于时代变迁、科技发展、剧团体制改革等因素而发生巨大变化,戏曲已然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当下,重现我国古代戏曲家在围绕戏曲艺术展开的创作、演出、研究等实践活动过程中形成的行业生态圈,并对依循多重路径建构而成的戏曲家群体的戏曲活动进行场景复原、观念探源,总结其推动戏曲发展的经验、方法,对当下戏曲艺术的传承保护不无镜鉴作用。
(本文系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明末清初浙西曲家研究”(1812000024377)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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