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外媒报道 英国伦敦大学学院官网于9月2日发文称,该学院学者参与的一项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项目显示,世界有关治理空气污染的法律数量有待增加。
该项目研究了全球190多个国家和地区及欧盟的空气质量立法,探讨不同层面有关空气质量的法律和制度架构,评估其在确保达到空气质量标准方面的成效。研究发现,已经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国家,治理标准差别很大。此外,至少有1/3的国家或地区尚未制定有关治理空气污染的法律法规。
世界卫生组织将空气污染确定为最大的单一环境健康风险。世界上92%的人口生活在空气污染水平超过安全限度的地方。该项目研究参与者、伦敦大学学院法学院教授埃里奥斯·斯科特福德(Eloise Scotford)表示,空气质量管理系统非常重要,但人们常常忽视它们的重要性。
制定空气质量标准,不仅要为不同污染物设定最高水平的科学标准,还需要制定有成效和协调的法律,并激励行政管理机构承担责任。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英格尔·安德森(Inger Andersen)谈到,全球每年有700万人因空气污染过早死亡,到2050年,这一数字将增长50%以上。空气是一种基本的公共产品,各国必须采取更多措施,以确保人们呼吸到清洁安全的空气。
报告显示,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了环境空气质量的指导值,但目前,全球尚无达成一致的标准和适用这些标准的共同法律框架。报告呼吁更多国家采取强有力的空气质量法律,完善空气质量监测机制,强化执法体系。
(闫勇/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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