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资助者助力开放研究
2020年12月07日 09:3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12月7日第2063期 作者:

  本报综合外媒报道 学术界一直致力于通过调整激励措施来促进开放研究。近年来,许多科研资助者逐步以更新政策和落实项目的方式,推动科研人员进行开放科学的实践。12月1日,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官网刊发荷兰研究理事会(Dutch Research Council)政策顾问玛丽亚·克鲁兹(Maria Cruz)与荷兰研究理事会开放科学政策负责人汉斯·德扬(Hans de Jonge)共同撰写的文章,以荷兰研究理事会的开放科学基金(Open Science Fund)为例,探讨荷兰的科研如何朝着开放科学迈进。

  文章认为,科研资助者越来越期望研究人员从事开放式科学研究。不过,尽管研究人员为此付出了诸多努力,却未获得相应的回报。事实上,研究人员的职业发展仍然与在知名期刊上发表文章高度相关,如果为了实现科研成果的公开透明化而花费太多时间,会影响个人利益。

  在过去的10年中,科研资助者在推动开放科学的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克鲁兹与德杨认为,尽管科研资助者对研究人员提出开放研究的要求,大多是基于公共利益,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没有足够的激励措施能够抵消研究人员个人利益的损失。要想让开放科学成为一种规范,并不是一项简单的任务,这需要使集体成功的激励机制(使科学和社会受益)和使个人成功的激励机制(使个人学术职业发展受益)相协调。

  从欧洲层面来看,欧洲开放科学政策平台(European Open Science Policy Platform)等重塑国家研究与评估体系的提议早已出现,但近年来主张改变科研文化的行动引起了更大反响,其中部分原因可能是因为开放科学大体上已经成为一个既定的理念。荷兰研究理事会实行开放科学政策已有10余年。近期,为了进一步提高开放科学的水平,该理事会为第一轮开放科学基金征集意见,目的是支持研究人员开发、测试和实施创新方法,使科研成果更加开放、透明和可重复使用。荷兰科研界越来越愿意参与一些形式新颖的开放研究实践。例如,莱顿天文台的天文学与社会小组成员最近宣布,他们决定与科学界分享曾被拒绝过的研究提议。

  在克鲁兹及德杨看来,向开放科学过渡需要重新考量研究评估和职业评估系统。为此,必须彻底转变科研文化,这一过程可能非常艰难。但是,如果有适当的激励措施,这也并非不可能,科研资助者可以在此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王俊美/编译)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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