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的重要媒介,深刻嵌入人们的日常生活。短视频媒介倡导用户参与,以此驱动平台的运作,建构参与文化。亨利·詹金斯最早在粉丝文化研究中提出“参与文化”(participatory culture),并将其视为当下年轻人参与新媒体的核心社交技能和文化竞争力。参与文化是人类社群生活由来已久的传统,而短视频媒介技术为人们的参与文化提供了更多机会、动力和可能性。短视频媒介技术为普通用户提供了更丰富多元的表达机会和渠道,使草根和业余形式的表达获得了越来越高的曝光率,为人们的文化参与赋权。
技术赋权和参与文化
潘忠党将新媒介时代媒介技术的可供性(affordances)划分为三个维度,即信息生产的可供性、移动可供性和社交可供性。短视频作为一种新兴媒介技术,在内容生产、可移动性和社交层面为用户提供了新的行动可能性,带来新的媒介体验。首先,短视频媒介最重要的特征是在移动情境中传播篇幅较短的视频叙事,这一技术结构不仅降低了用户的参与门槛,也使用户可以利用闲散的时间和注意力以及可移动的空间进行传播,因此传播速度更快、范围更广。短视频传播呈现典型的碎片化特征,这既是技术的限制,也生产某种新的可能性。正如潘祥辉所言,短视频的崛起将自媒体的演进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短视频媒介的使用者更加广泛,更加彻底地摆脱了文字媒介的束缚,显示其潜在的革命性。
其次,短视频媒介技术形塑跨媒介艺术融合的人机交互体验,以各种新潮的技术手段,将音乐、图文、舞蹈、戏剧、影像等多种艺术形式跨界融合。麦克卢汉曾敏锐地指出,一切媒介均是感官的延伸。短视频媒介延展了人们身体的多感官经验,营造沉浸式、交互式的参与情境。尽管短视频的创作门槛变低,但各种新技术又为用户个性化和多样化的创作提供了丰富的空间,为其内容生产创新赋能。短视频的拍摄技术包括多段录制、片段回删、镜头切换和缩放、定时拍、点击/长按拍、手动对焦和曝光等;剪辑技术包括字幕、音效处理、特效、滤镜、道具、AR动画等。短视频媒介内嵌的话题标签“#”和背景音乐作为一种内容聚合技术,形塑了丰富的互动关系网络。话题成为吸引用户参与的锚点,而用户的广泛参与又促进话题的流行,形成以话题为中介的互动仪式链,激发共同关注和在场的情感能量。背景音乐作为一种听觉与审美共同体的中介,可视为一种声音景观(soundscape),将相互关联的声音、内容生产者与平台生态联结起来。可以说,短视频媒介技术创造了移动互联网时代一种新的审美形式和文化参与方式,影响了人们对现实的体验。
短视频媒介技术使内容生产者连接更多受众,建立互动网络,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增强其社会资本、文化资本和经济资本。短视频媒介技术依托于平台,根据范·迪克的说法,它将“文化想象、技术架构和商业模式持续和复杂地缠绕在一起”,在此过程中短视频平台成为“社会的组织机制”。短视频平台不仅衍生出诸多新兴职业,也使很多传统职业在短视频平台上重新被公众关注和了解,实现多种职业知识和技能的跨圈层传播。陆晔、赖楚谣的研究指出,短视频平台上的个体通过职业展演突破可见性的局限、自主寻求职业尊严和平等关注的积极实践,推动了个体职业身份的社会承认。相较传统长视频内容,短视频生产者的身份更加多元,内容主题也更为庞杂、精细。短视频使很多亚文化也获得了发展的空间,在引发用户参与的同时亦建构其文化认同,增强用户黏性,发展趣缘群体,塑造以兴趣驱动的参与文化。短视频生产者还能通过广告、流量分成、商品销售、知识付费等多种商业变现方式获得经济回报;直播技术的融合,也为内容生产者提供新的文化场景和经济模式,激发创作的能动性。
此外,短视频媒介还以算法技术为核心运行机制,基于用户的浏览记录、习惯等精准把握用户的兴趣偏好和需求,从而进行内容的智能推送,这种技术中介化的传播在一定程度上扩展了人们丰富多元的互动与参与。从这个意义上说,平台内嵌的算法技术是参与文化隐蔽的行动者。技术本身无法直接生产参与文化,但人们以技术为中介相互连接、互动,参与新的文化行动与想象。总之,短视频平台作为一种数字技术的基础设施,以资源、资本和权力分配性的力量,驱动参与文化。
赋权障碍和参与差距
技术的力量是把双刃剑,由技术推动的参与文化具有赋权的意义,但随着参与文化和技术力量不断地深入交织,传播权力亦产生了结构性的分化,存在结构性的障碍影响参与者全面、深度的参与。在短视频参与文化的权力运作逻辑之下,由于媒介素养以及经济、文化、社会资本的差距,不同内容生产者之间已经产生了较大的参与差距,而这些参与差距也构成了赋权的障碍因素。
首先,短视频内容生产者媒介素养本身的差距也导致了其文化参与的差距。应该看到,技术确实为一些人,特别是那些被边缘化但自我赋权的人们打开了新的大门;但也必须认识到技术还强化了其他形式的不平等,而这些不平等让某些人更难参与进来。对技术中介的依赖,使得那些无法掌握短视频新技术的内容生产者失去了一些参与机会和资格。并且,受制于每位参与者媒介素养的差距,其短视频的制作水准、创意性以及粉丝运营、商业变现等方面也会存在很大差距。
其次,短视频平台和MCN机构既能为用户的参与赋权,也在很大程度上制造着不同用户之间的参与差距。正如卡斯特尔所言,传播权力往往掌握在那些能够控制社会、技术、政治、经济和信息网络的人手中。受短视频平台“头部效应”的影响,不能成为网红或者没有MCN机构为其进行专业内容策展和运营的生产者,在参与中会处于弱势、边缘的位置。短视频技术与资本相互融合、加持,平台内容生产以流量和经济效益为导向,也会造成一定的驱逐效应,形成参与鸿沟。
此外,短视频的算法技术机制加剧了网红和MCN机构内容生产的马太效应,所谓“马太效应”是指任何个体、群体或地区,在某一方面(如金钱、名誉、地位等)获得成功和进步,就会产生一种积累优势,从而有更多机会取得更大成功和进步。算法技术也会形成“信息茧房”(information cocoons),使用户的参与囿于狭窄的领域,构成参与壁垒与赋权障碍。美国学者凯斯·桑斯坦在《信息乌托邦——众人如何生产知识》一书中指出,在信息传播中,因公众自身的信息需求并非全方位的,公众只注意自己选择的东西和使自己愉悦的领域,久而久之会将自身桎梏于信息茧房之中。可以说,技术既能赋权,也能成为去权和操纵的工具。算法技术就像一只看不见的手,隐蔽地操控着流量、注意力、资源和权力的分配,在赋权的同时又加速权力分化。
每一种新媒介的产生都在试图改变人类认知世界、感受世界和以行为影响世界的方式。麦克卢汉所谓“媒介即讯息”,即真正有意义、有价值的讯息不是每个时代媒介所传播的内容,而是这个时代所使用的传播工具的性质、它所开创的可能性以及带来的社会变革。短视频媒介技术作为一种权力、资源及资本生产和分配的机制,一方面,短视频媒介技术为个体创意、社会互动和文化多样性赋权,支持人们从边缘位置向更具参与性的位置进发;另一方面,我们也需要批判性地反思并致力于克服那些在短视频媒介中强化传播权力不平等的结构性障碍,从而让更多人能真正实现有意义的参与。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基于生命历程视角的媒体创业实践研究”(19YJC860048)、江苏省“双创博士”项目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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