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公共服务供给助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2021年01月15日 04:4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年1月15日第2091期 作者:黄新华

  国家创新体系是科技创新转化为国家经济实力的重要支撑。《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必须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在科技体制改革驱动下,我国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在某些领域正由“跟跑者”向“并行者”“领跑者”转变,我国已经发展成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大国。但是面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环境,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既需要增强“硬投入”,也需要优化“软环境”,通过高质量公共服务供给助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国家创新体系建设需要高质量公共服务供给

  国家创新体系是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各类科技创新主体紧密联系和有效互动的社会系统,是社会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的引擎和基础。高质量公共服务供给在内容上具有高度的可靠性、可及性、反应性和有效性,是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关键环节。依托高质量公共服务供给输送的制度、人才、技术和管理等资源,有助于加快建设和完善国家创新体系。

  第一,国家创新体系建设需要高质量公共服务供给强基固本。当今世界正经历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国家创新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依旧面临基础研究体系整体偏弱,区域创新体系缺乏特色,科技创新与贸易强国、金融创新等结合有待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整体相对不充分等问题。面对国内外复杂严峻的形势,党和国家提出要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高质量公共服务供给既是国家治理的基础性力量,也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依托高质量公共服务供给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有利于持续推进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第二,国家创新体系建设需要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供给。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剖析了我国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后面临的不平衡和不充分问题。具体到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方面,在创新目标层面存在差异,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开发等方面的体系分工程度相对不明,在人才、资金和信息等方面的交流融合程度相对不足,信息壁垒和数字鸿沟等问题进一步引致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不平衡和不充分。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不平衡和不充分,呼唤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加强科技创新和促进产业转化为目标,以调整结构和转换机制为重点,通过高质量公共服务供给,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推进国家创新体系更公平和更均衡的发展。

  第三,国家创新体系建设需要高质量公共服务供给助力赋能。近年来,国家牢牢把握科技进步的大方向和产业革命的大趋势,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注入了新动力,拓展了新空间。建设创新驱动引领全面发展的国家创新体系,核心是要建立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实现这些转变亟须以强大的基础研究体系为知识基础,以精良的要素体系(科研设施体系)为支撑条件,以完备的知识技术转移扩散体系为转化机制,以高质量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为服务平台,才能同步增强国家创新的硬实力和软实力。

  高质量公共服务供给助推国家创新体系路径建设

  国家创新体系是一套综合的网络结构,高质量公共服务供给能够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寻求高阶供需平衡确立新支点,满足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所需的资源与保障服务,推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突破体制机制障碍。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实践反复告诉我们,关键核心技术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的。只有把关键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其他安全。”

  第一,高质量公共服务供给为国家创新体系寻求高阶供需平衡确立新支点。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也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就是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实现这一跨越要以创新为第一推动力,提高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尽管我国整体科技创新水平得到大幅提升,但科技创新基础不牢、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实际上是为了适应科技环境变化、满足高质量发展需求,以科技创新为主体、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引领来寻求更高层次供需平衡的过程。创新需要着眼于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实际需求,转变长期以来以GDP增长为标准的投资偏好,通过改革公共服务供给侧以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匹配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需求。研究表明,公共服务是构建政治认同与合法性的重要基础,高质量公共服务供给能够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确立新支点,推动国家创新体系走向更高层次的供需平衡。

  第二,高质量公共服务供给保障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所需的资源与服务输送。知识经济时代是以科学技术为根本生产力的时代,国家创新体系的价值在于将科技创新转化为国家经济实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由此对公共服务供给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国国家创新体系既包括产、学、研、政多元核心主体,又包括知识生产、流动、应用等价值链环节,还包括体制、机制、制度、管理等因素。但现有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缺乏紧密的内在联系,科技创新难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国家创新体系很难通过尚未完善的自身机制打破这一困境。高质量公共服务供给是具有高度混合型特征的服务输送系统,它由政府、市场与社会共同承担供给责任,通过发挥不同主体的功能优势和协调作用,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输送制度、人才、技术、管理等资源和服务,在相互独立的创新单元之间搭建桥梁纽带。有助于推动国家创新体系构建起完善的网络系统,打通知识生产—知识应用—经济实力—高质量发展—创新强国之间的阻碍,提高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第三,高质量公共服务供给是国家创新体系突破体制机制障碍的重要基础。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国是“十四五”时期的战略目标。我国科技领域存在的创新能力不足、科技转化率低等现象,表面上与科技资源供给有关,但更深层的症结在于科技管理体制不能完全适应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需要,科技体制改革的许多重大决策落实还没有形成合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必须进行科技体制改革,破除一切制约科技创新的思想束缚、制度藩篱以及管理体制机制障碍。但是科技体制改革某种程度上是对科技创新高效能治理的追求,其内容涉及市场导向机制,科研体系、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以及成果转化机制、科技金融结合机制和创新治理机制等。高质量公共服务供给是高效能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家创新体系的高效能治理而言,就是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通过以高质量公共服务为基础重新调整科技、经济、政治与行政的内在关系,解决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的结构性问题,从而突破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换言之,高质量公共服务供给是高效能治理的重要支撑,是科技体制改革的落脚点,更是国家创新体系突破科技体制机制障碍的重要基础。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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