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小康建设中的网络社会治理共同体
2020年03月27日 00:4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3月27日第1895期 作者:杜骏飞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目前,互联网社会形态已经发生质的飞跃,中国社会结构也正值深刻转型,我们由此进入全面小康建设的深水区以及社会治理的深刻变革期。今天的社会基层不仅仅是村镇街道,更是网络社区;今天的社会治理,也不仅仅是现实治理,更是线上线下的融合治理。

  要实现网络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共建、共治、共享,就应当首先厘清网络社会的本质内涵。第二代互联网(Web2.0)以来的网络社会,不能只被视为在线社群,更不能误读为虚拟世界,而应看作人类社会基于计算机网络的社会关系的总和。简言之,我们应该把网络社会定义为以互联网传播为背景的生活总体,网络社会治理则是指对网络时代一切社会结构的有效治理。就此而言,从来就没有什么纯粹的网络政治,从根本上来说,我们面对的还是现实政治的网络镜像。中国互联网的高速发展,恰逢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新老矛盾叠加交织,这一切都在网络上有突出表现。网络管理则长期维持着治标不治本的格局,一些网络社会治理中的“常见病”“急重病”均表现出长期发作、反复爆发的特点。一言以蔽之,当下网络社会治理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现实困境
  
  既往的网络社会治理面临的现实困境,可从以下四个方面讨论其因果。

  一是就社会心态而言,部分网民存在着诸多消极心态。究其根本,是网民对法治不够健全、社会不够公平、生存不够安全诸如此类社会问题的批评。因此,网络社会文本中不时呈现出贫富对立、主流边缘对立,以及价值观对立、阶层间对立、社会思潮对立等一系列尖锐矛盾。

  二是就网络社会秩序而言,一方面,一些互联网企业和网络技术应用行业社会责任缺失,自我约束机制不健全,无视道德良知、侵害社会权益乃至违法违规的行为屡见不鲜;另一方面,网络社会公众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日益呈现观念分裂,为了实现自我强化,网络化的民间社群的集群行动能力开始不断演化。网络传播中的阶层化与组织化的行为失范,进一步稀释了网络社会的秩序感和正义性,加剧了网络社会中紧张情绪和负面心态。

  三是就地方治理而言,一些地方和部门缺乏智慧、缜密、系统的治理能力;一些领导干部治理观念落伍,新媒介素养较为匮乏;媒体管理、文化管理和产业管理统筹协调力度不够;在很多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性不足,政务传播力、影响力式微。这些因素减弱了网络社会管理的公信力,降低了网络共同治理的可能。

  四是就外部环境而言,发达国家凭借其技术优势、资本优势,把互联网作为推行其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和外交战略的工具;而我们在全球网络信息世界里,隔膜多而对接少,输入多而输出少,应对多而出击少。这三者交互影响的结果是,很难凭借简单的政策工具来驾驭国际政治竞争、民族文化博弈、全球意识形态纷争。因此,我们在国际网络社会体系中始终有遭受“文化帝国主义”压迫的危机。
  
  “三个反转”
  
  在中国网络空间里最重要的结构性变化是“三个反转”,即网络社会条件下身份政治的“主从反转”“虚实反转”“强弱反转”。这些反转,显著有别于传统政治视角。

  从全球视野来观察,国家、社会的主从格局也在互联网上发生着巨变。社会正在被重新发现且正在自我发现,这个新发现的社会逐渐拥有了基于网络传播特征的权力内核、政治愿景、自我认同。国家与社会在互联网上力量格局的逐渐逆转,导致了一种传统政治时代没有的治理困境。此之谓主从反转。

  互联网并不虚拟,它已经从人群、议题、事件上形成了现实社会的同步或异步对应,这种对应还往往具有现象还原意义。频发的网络群体性事件往往起于现实社会矛盾,其发展过程也往往交织着现实社会与虚拟社会的互动。由于互联网赋予草根阶层更多的表达机会,网络社会在一定程度上更能展现普通公众真实的社会心态,更能反映其本质的政治诉求。在当下,网络社会空间里的现实性,往往能超越现实社会空间里的现实性。此之谓虚实反转。

  网络社会文化,往往趋向于反抗性、非制度性及去中心化。当代中国正处于转型期,社会结构深刻变动,人们在现实社会中无法消解种种结构性冲突,此时,网络社会的出现又恰好提供了一个有利的平台。因此,在网络社会冲突中,强势组织身份、科层制体系中的现实身份往往成为弱势的网络身份,而网民则因为其“人民”身份、规模优势和基于弥漫传播的聚集效应,建立起影响力、动员力、统治力十分可观的强势。此之谓强弱反转。
  
  思想路径
  
  就以上讨论而言,互联网上出现的许多问题的根源并不在互联网上,而在社会现实之中,它们是社会意见症候群的投射。从治理的视角来看,只有社会的现实机制理顺了,公众作为治理共同体的一员,拥有了畅达的言说途径、权益途径、治理参与途径及司法救济途径,互联网才不会成为吸引眼球的话题引爆点。只有现实社会为人们提供了足以安身立命的建设性保障,互联网才不会成为充满破坏性与否定性的价值载体。

  以下思想路径是网络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关键。一是网络传播维度的跃升,已触发政治学意义上的大众时代的来临,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建设,应该首先为正当的大众政治参与提供确定的鼓励政策;二是在网络社会空间和现实社会空间同步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结合基层化的电子政务建设,以基层政治民主的系统改进,逐步凝聚出国家意志与社会共识;三是父爱主义式的应急管理及行政路径已被初步证明难以为继,为此,要充分发掘社会和传媒的政治智慧,为吸纳精英阶层意见提供优良的组织体系。

  从更长远的视野看,网络社会背景下的善治之本,还是在于解决民生和民心问题,帮助广大民众切实实现由基本生存向有尊严的生活转型。因此,网络社会治理共同体这一政治创新的基础,就在于紧密联系我国转型发展中的现实冲突、现实关注,把网络治理思想的全面调整视作现实社会治理变革的延伸。

  只有坚持线上线下的融合治理、多元治理、协商治理,才能形成网络时代的政治进步。与传统行政管理相比,网络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建设,从对象主体到运作方式都更趋复杂。我们必须更新观念,才能为新病开出新药,才能建成名副其实的网络社会治理共同体。这也就意味着,网络社会治理应当从封闭走向开放,从单一性走向多样性,从虚拟性走向现实性,从孤立性走向协同性。通过不断凝聚网络社会力量,有效地反哺现实社会治理,推动政治文明的演进和中华文明的伟大复兴。
  
  (作者系南京大学网络传播研究院院长)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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