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军队快速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2020年04月02日 00:2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4月2日第1899期 作者:俞存华

  近期爆发的大规模新冠肺炎疫情属于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因其具有爆发突然、传播快速、影响面广、应对难度大等特点而迅速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疫情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下,全国各地快速组建医疗队、筹集医疗和其他各类物资向武汉市、湖北省集结。军队系统分批次共派出数千名医护人员及各类医疗物资参与到“战疫情”之中,承担起救治重症和危重症病人的任务。此次抗击重大疫情是对新时代军队行动能力建设的一次大考。
  
 
  关键在于建立高效组织机制
  
  突发事件的核心问题在于它有4个不确定性,即时间不确定、地点不确定、事件性质不确定、影响范围不确定。这就需要把应对突发事件的功夫用在平时,建立一套运行高效的组织机制,以不变应万变。

  建立常态化应急组织机构。2007年全国人大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总则第4条规定,由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第8条规定,由国务院根据需要设立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由政府和驻当地部队、武警部队有关负责人组成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协调本区域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这一法律构建起了从国家层面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包括国家武装力量在内的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机构,从而形成了层级化的应急指挥机构体系。比如军队接管的火神山医院,就是按照医院体系架构对来自全军不同单位的医疗队实施统一编组、统一管理、体系化运行。尽管各个医疗队来自不同单位,分属不同体系,但在临时机构的统一指挥下,迅速展开了工作,接管火神山医院的当天就收治了感染疫情患者,迅速展开了救治行动。

  建立应急救援分级响应机制。不同程度的突发事件对国家安全和社会危害程度是不同的,在力量使用和物资调配方面也有着很大的区别。如果突发事件危害程度大,而调配力量和物资不匹配、不及时,就有可能对国家安全进一步造成负面影响,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二次伤害。因此,需要对突发事件的破坏性和影响面进行评估,合理划定等级,以便在应对突发事件时分级响应。目前,我国法律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区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个等级,明确了各个等级响应的具体内容和标准,是包括军队在内应对突发事件分级响应的法律依据。军队和各级政府需要有针对性地建立响应机制,科学编排救援力量和物资,合理制定救援措施,加强协调和演训,确保突发事件爆发后在最短时间内做出响应。

  完善应对突发事件法律制度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14条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从而明确了军队处置突发事件的法律地位以及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在应对公共卫生事件方面,从2003年开始,国家先后出台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规划》《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加强了对公共卫生事件的管控和应对处置。对于军队如何处置突发事件、在什么情况下处置、处置的具体内容和步骤是什么,2006年11月颁布的《军队处置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作出了明确的规范,是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加突发事件处置行动的纲领性文件和准则。《预案》明确了处置军事冲突突发事件、协助地方维护社会稳定、参与处置重大恐怖破坏事件、参加地方抢险救灾和参与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等五大任务,规范了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内容,规范了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善后工作及调查评估等机制,形成了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等处置流程,为军队处置突发事件提供了依据。2009年1月颁布的《军队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建设规划》,要求全军按照“应急指挥体系顺畅高效、专业力量规模适度、装备器材适用管用、针对训练扎实有效、综合保障基本配套、法规制度初步健全,能够满足遂行非战争军事任务需要”的目标,加快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建设,为快速应对突发事件以及其他非战争军事行动做好充分准备。
  
  加强针对性应急训练及演练
  
  为保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维护国家安全利益而采取的战争行动,是军队的神圣使命;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而进行的非战争军事行动,同样也是新时代军队的神圣使命。

  武器装备是应对战争需要的工具,如果使用在应对突发事件行动之中,迅速转变为救援用具,即存在着一种性能上的转换。同样,军事力量遂行应对突发事件行动,也面临着任务转换的问题,即任务性质由生死的战斗形态转变为救死扶伤的和平举动;作战对象由全副武装的敌人转向施救的受灾地区的弱势群体;作战环境由血与火的战场转向处置和征服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区。不经过严格的训练和演习,不但军事装备不能适应这种转变,而且军人在救援中的战斗力也难以充分发挥出来。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28条明确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的专门训练。只有经过有针对性的严格训练和演习,面对突发性灾难才能快速作出反应。

  首先,在传统的训练演习课题中植入处置突发事件的训练内容。突发事件不仅爆发在平时,战时同样也有可能爆发。传统的军事课题训练中有序地植入突发事件的训练内容,既增加了军事训练的难度,也能够将战争行动和非战争行动综合起来进行演练,以强化军事训练和演习效果。

  其次,开展以应对突发事件为课题的训练和演习。随着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突发事件的内涵也在不断丰富,有的已经为我们所熟知,比如公共卫生事件。还有的尚且不为我们所了解。在军事训练中,增加应对突发事件的训练课题,有助于深化应对突发事件的研究、加强军事人才的储备,亦有助于熟悉应对处置的程序和内容,提高军队应对处置的能力。

  最后,开展与外国军队应对突发事件的联合训练和演习。联合训练演习既可以相互切磋应对突发事件的经验,取长补短,也可以促进战略互信,培育合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精神。早在2009年6月,我军与加蓬军队就开展了医疗救援联合行动,中加卫勤部队官兵和医疗卫生人员在模拟演练矿难救援的同时,还免费为当地群众提供医疗服务,使18000名患者直接受益。2010年11月,我军与秘鲁军队医疗队开展了“和平天使—2010”人道主义医疗救援联合作业,进行了化学中毒伤员急救与洗消、野战医院快速展开、伤员分类与后送、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卫勤组织指挥等课目演练,还为当地居民提供免费医疗服务等。实践证明,与有关国家的军队开展有针对性的联合训练和演习,既可以学习别国的经验,还可以在国际救援行动中更好地与其他国家配合,有效履行好国际人道主义救援的使命。
  
  我军处突救援赢得国际赞誉
  
  现代社会的突发事件通常包括危害社会安全事件、自然灾害事件、事故灾难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种类。而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大范围爆发和迅速蔓延,就构成了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件。面对包括公共卫生事件在内的突发事件,军队有救援义务,有参与处置的法律责任,并依据相关法律和国家行政命令,对突发事件迅速采取必要的行动,以维护社会秩序,维护国家安全稳定。

  从世界范围来分析,不同军队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方式是有区别的。西方国家军队在应对突发事件时,通常是出动军队建立隔离区,以防止突发事件的进一步蔓延。比如说应对公共卫生事件,通常不直接参与医疗救护工作,也不主张将军事装备用于处理公共卫生事件。因此,有的西方人士看到我军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所作出的努力,由衷发出赞叹。我国在应对突发事件时,军人和人民并肩战斗,因为我军是人民的军队,维护人民利益安全是军队的神圣使命。正如武汉疫情患者发自内心的感言,“解放军来了,离胜利的曙光就不远了。”

  当世界其他国家面临重大突发事件威胁时,我国国际救援队同样会冲在最前列。如2014年西非爆发埃博拉疫情,应世界卫生组织和西非相关国家政府的请求,我国不仅提供了抗击疫情的救援资金和物资援助,还根据疫情发展,分批次派出多支军地医护人员组成的援非医疗队,奔赴西非抗疫前线,与疫情发生国的医务人员并肩战斗,边救治患者边培训医疗护理人员,中国因此成为全球派遣专家和医护人员最多的国家。此外,我们还帮助利比里亚援建抗击埃博拉病毒治疗中心,以提高该国抗击埃博拉疫情的能力。在国际维和、国际救援等行动中,我国军地人员组成的国际医疗队参与了人道主义救援行动,赢得了国际赞誉。
  
  (作者单位:陆军指挥学院)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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