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史学是什么?它仅仅是一种研究视角吗?文化史研究的旨趣、特色和意义是什么?如何理解和定位文化史?学者们在从事文化史教学和研究时,不可避免会遇到此类问题。《中国文化史学的历史与理论》(张昭军著,人民出版社2022年1月版)尝试回答这些基本问题。
文化史学的性格
文明史学作为文化史学的“母体”和“母题”,是了解文化史学在中国起源的关键。作者认为,文明史学诞生于18世纪的西欧,19世纪传入日本,它以民众为叙述主体,带有浓厚的启蒙性质与理性主义色彩,具有进步特征,开启了一种新的史学传统,故有“新史学”之称。书中强调,梁启超等人引入文明史学时并未照搬欧洲和日本模式,而是根据中国的现实需要和文化传统做出相应调整,这在一定程度上规定了中国文化史学的性格。
梁启超不仅传播了文明史学的理论和观念,而且带头践行。从《中国史叙论》《新史学》到《中国历史研究法》及其《补编》,他规划了一条由文明史到广义的文化史,再到文化专史的学术操作线路。其中,文明史是基础,文化史由此脱胎。以文化史学为内核,新史家鲜明地打出了“新史学”的旗帜,对中国历史形成了一套新的解释,这是对传统史学的一次颠覆。胡适对中国文化史学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他推动“整理国故”的一个目标,就是在文化专史基础上撰写一部综合性的中国文化史。在作者看来,胡适与梁启超对于文化史学的建设方案具有相似性。第一,他们提倡文化史的初衷,都是基于以政治史为主干的传统史学的不足;第二,他们都强调引进西方的科学方法,分门别类,致力于建设一种总体史性质的文化史,也就是与政治史相对的广义文化史。
在梁启超、胡适等人的倡导下,20世纪三四十年代,柳诒徵、钱穆分别出版了中国第一部系统的文化专史和文化通史,形成中国文化史研究的高潮。作者注意到,柳氏对当时的活跃人物章太炎、胡适、顾颉刚等人均曾提出过严厉批评,其中,批评最多、用力最大的是梁启超。柳诒徵治学承续传统经史之学的逻辑思维和学术理路,在现代新文化的基盘上,以礼为核心,建立起以中国文化为主体的史学体系。钱穆的史学取向与柳诒徵相近,他在抗战时期的特殊环境下完成的《国史大纲》,则是一部以文化为本位的新通史。作者认为,柳、钱等人的文化史研究,强调以传承中国人文精神、维护民族主体地位为使命,注重人文、人本,努力发掘传统资源,阐扬中国文化的优势、特色和精神;方法上注重综合贯通,态度上抱持“温情与敬意”;其出发点及主旨关怀与梁启超、胡适相比有明显差异,构成了民国时期中国文化史的另一种研究取向。
新旧文化史学的传承与一贯
该书讨论的文化史学既包括传统的文化史,也包括近年来声势较大的新文化史。新文化史的主旨在于,强调历史学的取向由此前的社会史学(社会科学史学)转向文化的阐释。在理论方法上,借鉴了人类学、语言学、“文化研究”理论,以及一些后现代主义的学说,主张通过对符号、话语、表象、仪式等的文化解释,来解读历史的内涵和意义。在史学观念上,新文化史将文化因素和文化解释放在历史研究的首要位置。国内学界对新文化史的探讨主要强调新旧文化史的差异甚至“对立”。作者认为,新文化史的理论方法,积极推进、改善了国内原有的文化史、社会史、政治史等领域研究。他在书中指出,新文化史在中西方的学术基础和面对的语境存在一定差异,西方的新文化史是社会史学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文化转向”的结果,而中国的新文化史,更多地是建立在中国既有的文化史传统之上。对于中国的文化史研究者而言,与其说是“转向”,不如说是“转进”。
该书下编用较多篇幅对“新旧文化史学的内在一致性”做了论述,认为既要看到新文化史的“新”与“异”,又不能忘记其作为文化史的基本属性。新文化史是文化史学的新枝,二者同处一条脉络线索之中,具有传承与一贯性。新文化史家所强调和彰显的文化象征和意义、文化主体性和能动性、文化主义和人文主义等,在此前的文化史研究中均有过不同程度的表达。文化史无论新、旧,皆以人为本位,始终把书写民众的历史作为基本的出发点与聚焦点。小人物取代大人物,从历史的边缘走到中心,从这个意义上说,新文化史家对下层民众和弱势群体的重点关注,不过是在落实文化史学的初心。
文化史学的属性及研究路径
全书从四个维度对文化史学的基本特质和属性给出尝试性的回答。其一,它书写的是人民大众的历史,而不是以政治、军事、外交及其精英人物为历史主角。其二,在历史观念上,它以表彰人类社会的进步和人性的真善美为主题,而不会以战争、灾难和人类社会的黑暗面为研究重点。其三,在学术旨趣上,它尤其关注人的观念世界和精神特质,志在探求历史背后的理性精神、公理公例、文化象征和意义。其四,在社会功用上,它不满足于科学意义上的求真,还具有较为强烈的致用色彩,致力于促进民众的思想启蒙和文化认同。
针对近年来文化史研究的“泛化”和“碎化”现象,作者认为,文化史学有其研究对象,一些学者主张将文化史学仅仅视为一种方法或视角,值得商榷。为此,他认真分梳了文化史学的三种主要研究取向:文化的社会史——将文化史作为与政治史、经济史并列的研究对象,不强调研究视角和方法论的独特性,即历史视角下的文化史。社会的文化史——将文化史作为研究方法,而不认为文化史有着相对独立的研究领域。文化的文化史——既视文化史为一种研究视角和方法,又将之作为研究对象。应该说,这三种研究取向基本涵盖了当前文化史学研究的总体面貌。三种取向之间的差异逐渐缩小、界限逐渐淡化。不管是传统的文化史还是新文化史,更高远的境界应是两个维度的融合,即作者所言“会通”。
近几十年来,相对于政治史、经济史、军事史等,文化史似乎最难说清自己的学术身份和学科定位,处于一种比较尴尬的状态。这个问题不解决好,就无法确立本学科的学术规范与体系,就会面临被消解的可能。笔者认为,文化史学在一些问题上能够形成基本共识,它有自己专属的研究论域,那种将一切社会历史都认定为文化现象的做法是荒谬的、无法操作的。与此同时,一切社会历史现象,都有文化因素存在,只是程度各异,对之我们需要进行有效解释,这正是文化史研究得以存在的重要依据。
(作者单位: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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