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的兴起,青年马克思的政治批判再度成为关注的焦点。由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是直接针对黑格尔国家哲学的文本,黑格尔与马克思在若干政治哲学议题上的关系,自然而然也就成为关注的焦点。不过,无论国内还是国外的研究,往往都直接关注政治哲学的议题,因此在实践哲学的研究层面较好地推进了相关研究。在理论哲学研究方面,尤其是关于马克思在《德法年鉴》时期的哲学立场,当代实践哲学研究基本默认了传统观点,普遍认为青年马克思受费尔巴哈影响转向了哲学唯物主义,但这一哲学立场,远没有青年马克思对社会政治领域的转向来得重要。本文认为,不能深入理解《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哲学立场,不仅让青年马克思对黑格尔法哲学的双重批判,即政治批判与形而上学批判相分离;更重要的是,忽视哲学唯物主义的内涵,也将削弱历史唯物主义的唯物主义方面,造成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解释在不自觉中滑向客观唯心主义的倾向。
在哲学上再定位《黑格尔法哲学批判》
对于马克思在1842—1843年时期的哲学立场,学界基本保持着观点上的共识。随着政治上转向激进民主主义和共产主义,马克思与部分青年黑格尔派成员在哲学上开始接受哲学唯物主义。这种哲学唯物主义来自费尔巴哈的人本学唯物主义,之所以突出“人本学”,当然是因为费尔巴哈高度强调感性的人之现实存在。不过,费尔巴哈本人并不以“人本学”自居,在《未来哲学原理》的引言中,他认为真正的哲学是“未来哲学”,一种不再使用旧形而上学语言的哲学形态。《未来哲学原理》并不就是“未来哲学”,它只是针对“绝对哲学”——以黑格尔哲学为代表的哲学—神学同构的形而上学,顶多是哲学人类学的一般纲领,还谈不上是新哲学。这样说来,人本学唯物主义片面地概括了费尔巴哈的哲学立场,也就不完全等于青年马克思深受影响的哲学唯物主义的立场。
自阿尔都塞在《保卫马克思》中著名的划分之后,在哲学上持有人本学唯物主义就成为了极不光彩的事情。绝大多数学者都抓住青年马克思在1844年开始对费尔巴哈哲学的批评,纷纷强调人本学唯物主义是青年马克思极短暂的不成熟阶段。广松涉甚至认为,马克思只是对费尔巴哈表达过强烈共鸣,并且从一开始就与之保持一定的距离。虽说类似的论断只是关乎马克思的思想发展历程,但对唯物主义哲学的嫌弃已经跃然纸上。有了这些论断的铺垫,不少学者会认为,无论是“自我意识”哲学时期,还是哲学唯物主义时期的马克思,由于没能从政治经济学领域获得相应的知识与启发,因此都没有触及开启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质开端。所以,理解1842—1843年的马克思哲学,应当关注马克思对社会历史领域的兴趣,那些政治史阅读笔记本中涉及财产内容的蛛丝马迹,进言之,《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与《论犹太人问题》对于市民社会问题的强烈关注,无非是通向1844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初次尝试的准备材料。
这些研究帮助我们聚焦了马克思的问题域,但问题域的转向不意味着可以轻易打发哲学立场。这意味着,对于青年马克思哲学基础的辨析,绝不意味着随着政治经济学维度的浮现而削弱,相反它更加意义重大,倘若青年马克思在哲学根本立场上的底色悄然发生了变化,那么无论政治哲学还是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研究,都会在不知不觉中出现理论立场上的位移。基于此,《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哲学唯物主义是有待进一步澄清的。
“主谓颠倒”的深层意涵
无论是费尔巴哈的《改造哲学的临时纲要》,还是马克思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令人印象最深的哲学方法是“主谓颠倒”。表面上看,黑格尔的逻辑学是让观念作为主语,实存事物作为宾语,绝对唯心主义便是让观念支配了现实。“主谓颠倒”只是调整了主词和宾词的位置,费尔巴哈将神性颠倒为人性,马克思将国家颠倒为市民社会。据说,这就是所谓哲学唯物主义,它以直接颠倒绝对唯心主义就直接获得了自身的哲学形态。
基于这样的理解,学者们很快指出了“主谓颠倒”的哲学局限,它借助的是单纯的逻辑学变位,并不能真正脱离唯心论所奠定的形而上学基础,依然是旧哲学内部的形式对立,谈不上对旧哲学的根本超越。这些论断是自圆其说的,但它们是在字面意义上理解“主谓颠倒”,所以还未能切中要义。
费尔巴哈很早就指出思辨哲学在哲学领域对神学的颠倒,依然等于宗教改革在宗教领域对神学的颠倒。他力图表明的是,确定宗教的理性基础,无非使得哲学成为了宗教。马克思很准确地看到这一点,并将其称为费尔巴哈的哲学功绩:“证明了哲学不过是变成思想的并且通过思维加以阐明的宗教,不过是人的本质的异化的另一种形式和存在方式,因此,哲学同样应当受到谴责。”这就是说,单纯在思想内部的语词颠倒,根本无法超越思想自我生产的内在性,从而走向真正的实在界。
同样,《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第一次批评黑格尔法哲学是“逻辑的、泛神论的神秘主义”是针对《法哲学原理》的第262节。马克思指出,黑格尔虽宣称以“现实的观念”为主语,实则是以“观念的内在想象活动”作为主语。我们知道,基于唯物主义哲学的观点,现实的事物对应着现实的真观念。但黑格尔并不是将现实的真观念作为主语,而是用“想象的观念”,显然颠倒后者的位置并不能获得实际真相。此时,我们应该清楚知晓,所谓“主谓颠倒”无非是确定唯一的哲学出发点,即实存的现实事物。对费尔巴哈来说,这是指感性的人;对《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时期的马克思来说,这是指市民社会中的个人。即使他们有所差别,但都是在思辨哲学的“外部”确定了现实的主体,而跳到哲学的“外部”加以思考,才是“主谓颠倒”的要点。
现实的主体与扬弃有限物的哲学
如卡尔·洛维特所言,让哲学成为真正属于人的事业,可以看成是青年马克思与费尔巴哈最大的共同点。但究竟作为现实主体的人有怎样的规定性?《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以市民社会的个人作为现实主体,就已经决定性地与“感性个人”的维度加以区分。
马克思对“现实的主体”正面的阐述主要出现在立法权批判部分。这一部分的核心内容是确定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分离的前提下,单个人所处于的二重性,即作为私人的个人与作为公民的个人的分离与对立。面对个人的二重化分裂,马克思确定“现实的主体”为私人,而非公民,其实取决于他对市民社会规定政治国家内容的判断。既然市民社会是政治国家的真实内容,政治国家是伪装了的市民社会,自然“公民”也就是私人的伪装。“公民”就像黑格尔的“想象的观念”那样,只是意识形态在内部的自我论证与自我生产。
但是,《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也同样跃出了对市民社会单纯直观的立场。马克思没有满足于市民社会及其私人,这种建立在市民社会的直接现实性之上的事实,仅仅立足于有限物的有限性,依然是“粗陋的唯物主义”。这种“粗陋的唯物主义”掩盖了市民社会本身的辩证法,而只能服从于市民社会的外在规定性,由自我规定所获得的自由就变成遥不可及的事情了。因此,“现实的主体”在否定了黑格尔的政治国家之后,又退回到黑格尔批判斯密等国民经济学的出发点上去了,它要求马克思衔接黑格尔的批判论题,但要给出不同于黑格尔的回应方案。
于是,在涉及市民社会的自我扬弃的段落中,马克思同时强调了有限物的无限性维度,即市民社会只有扬弃了自身的内容,市民社会才能在其有限性中获得无限性的内容。换句话说,有限物不仅以自身为主体,而且要自我否定自身实存的规定性关系,从而扬弃自身,从自身的有限性中实现无限性,由此实现社会自由。在这个意义上,《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是哲学唯物主义,也就是说,它肯定了现实事物的运动是哲学的唯一主题,而现实事物在社会历史维度上的辩证运动将始终要求哲学唯物主义的自我革新。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与人类文明新形态研究”(21&ZD012)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复旦大学哲学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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