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与责任政府的内在联系
2023年10月12日 10:1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10月12日第2749期 作者:籍庆利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践中,“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提出,不仅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重大成果,也与责任政府建设存在紧密的内在联系,具有高度的契合性,将为责任政府建设提供强大驱动力。

  价值维度。“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精髓在于这个‘全’字,更在于‘人民’二字,是对人民至上的生动实践和充分诠释。”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要在广度和深度上拓展民主,从而更好地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使人民的主体性和目的性更加凸显。联系“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十个明确”中的逻辑,可以清晰看出,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最终是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以及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种对人民的价值关怀与责任政府的价值追求是完全契合的。简单来说,责任政府就是一种负责任的政府。这里要特别指出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谁负责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国家的名称,我们各级国家机关的名称,都冠以‘人民’的称号,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基本定位。我国国家制度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能够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因此,作为“人民政府”,人民是政府权力的来源,也是政府责任的对象。

  机制维度。全过程人民民主与责任政府都特别强调一个重要机制,那就是回应。“回应是有限政府、有效决策和民主的一个重要特征。”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新时代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正是对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回应,通过上层政治建筑的发展来回应经济基础的变化。回应性也是责任政府的应有之义。责任政府所担负的“重大责任,就是对人民的责任”。通过依法依规明确回应主体,落实责任,确保政府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这样,回应性机制其实就把全过程人民民主与责任政府耦合起来了。正如虞崇胜先生指出的,“民众有所呼,政府有所应。各级政府要倾听人民声音,凝聚人民智慧,回应人民期待,将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体现在法律制度的设计中,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优势和有效的运行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回应性有助于打造出具有充分回应性的责任政府,从而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过程维度。责任政府要求对人民负责,对人民负责则要求积极回应人民,要求权力从授予到运行再到控制、评价等各环节都能听到人民的声音、反映人民的诉求、接受人民的监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特点优势恰恰能为责任政府的主张和过程实现完美对接。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种全链条的民主,它把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结合起来,“全体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从民主选举的环节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同时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这充分而生动地践行了中国责任政府的政治逻辑。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相互衔接,“通过制约政府权力的实施与公开的政策分析和辩论过程而使政府暴露于严格的检查和监督之下”,从而充分塑造政府的责任和担当,体现责任政府的要求和优势。

  动力维度。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种“全方位”的民主,首要的就是它能够统筹兼顾与平衡各个方面的利益,既要考虑整体利益,也要兼顾局部利益;既要考虑根本利益、长远利益,也要兼顾具体利益、眼前利益;既要考虑多数的利益,也不能忽视少数的利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这种独特优势,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与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因此能够处理好国家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和人民群众具体利益、眼前利益关系的平衡,真正体现负责的要求,充分体现“人民民主与国家意志”的统一。责任政府建设的核心在于实现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改变政府官员仅仅向上负责的逻辑和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什么是好事实事,要从群众切身需要来考量,不能主观臆断,不能简单化、片面化。哪里有人民需要,哪里就能做出好事实事,哪里就能创造业绩。业绩好不好,要看群众实际感受,由群众来评判”。因此,必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为责任政府的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

  信息维度。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公开透明是责任政府的内在要求,如此才能为人民监督政府和参与政治提供必需的信息基础。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推进,政府信息依法公开越来越成为一项基本要求,公开的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的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就是为公众参与扩大提供基础和条件的过程,也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提供了基础条件和有力支撑。

  责任政府本身即是一种对公共行政进行民主控制的制度安排。因此,责任政府与其赖以运行的民主制度载体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耦合关系,民主理念的丰富和发展,对民主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都必然会对责任政府建设提供丰富的营养补给、有力的政治环境和可靠的制度支撑。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提出,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规律认识深化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并且“形成了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构建了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作为一种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必将在实践中为责任政府建设提供动力与支撑,不断促进中国政治发展趋向于良政善治;而随着中国责任政府实践走向深入,也必将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独特优势的彰显和释放提供实践载体。

  (作者系南京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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