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的话]以下关于交叉学科法律经济学的对话,根据库特、张瀚的系列法律经济学对话编辑节选而来。对话发起人张瀚是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高级访问学者,罗伯特·库特(Robert Cooter)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教授,罗纳德·科斯奖得主。
法律与艺术深刻关联
张瀚:从法律经济学角度思考,制度安排与人性有着深刻的关联,既关乎人的本能,又关乎人的理性。那么,是否可以说本能、艺术与理性在某种程度上存在联系?我们可以直觉性地感受其中存在的深层次联系,但似乎又很难说清楚它们之间的关联。
库特:心理学家试图把我们的动机分为最基础的和最不基础的欲望。最基础的欲望是指几乎全人类都拥有的本能,对食物、庇护所、性以及社会影响力的渴望。将这些基础欲望说成是本能——逻辑的而非文化的产物,是恰当的。而我们所珍视的大部分事物是文化的产物,受本能影响但不只由本能决定。比如,(我们身后)这些漂亮的画蕴含着深厚的文化底蕴。越是研究艺术史,在你看到这些画的时候,就会有越深刻的见解。
张瀚:追溯历史,你会发现绘画在不同文化之间也存在差异。
库特:没错,所以这不是我们的生物本能,而是我们对本能塑造的结果,即文化。文化造就了这幅优美的画作。而在经济学中,我们不太考虑一个人是否出于本能或文化原因而喜欢某样东西。我们会直接认定,如果人们喜欢某些东西,满足这种偏好就是好的,而财富会帮他们满足这种偏好。
张瀚:这就是我们提出效用的原因。因为缺乏统一的计算单位,似乎很难对不同场景下的效用进行测量,但它也是一个颇有通约性的概念。
库特:对。因为我们明白金钱是工具,我们需要一个通用的方式去说明它是用来做什么的。从经济学角度讲,我们会将它视为满足自身偏好的工具——金钱产生效用。
张瀚:当判断某人是否想要某物(或某服务)时,效用是一种相当主观的标准。我们可以看到,即使是财富在效用中也具有边际效应。应如何通过效用机制去理解法律规则?
库特:几乎所有人都拥有出于生物天性的本能,但人所拥有的文化价值观来自社会和教育。在文化价值观方面,人与人、社会与社会之间都是不同的。所以,在经济学中我们需要探索如何去描述这些文化产品的价值。要找到一种方式使我们在讨论时不局限于某一文化传统,而是能够在不同文化传统之间进行比较。比如,对中国与欧洲的绘画传统进行比较。
张瀚:中国绘画常见的创作手法之一是留白,让你尝试想象留白处可能会有什么。留白部分可以占据不少篇幅,对于画作整体却至关重要,也许你可以感知到它背后蕴藏着某些哲学理念。你也可以观察欧洲的绘画风格。当卡拉布雷西和梅拉米德在撰写论文《财产规则、责任规则与不可让渡规则》时,他们还取了这样一个副标题——“大教堂”的一幅景观。这个比喻某种程度上似乎与莫奈有关。
库特:我不知道是否有关,但我知道莫奈的确画了很多关于教堂的画。
张瀚:我认为这个副标题可能想表达的是,在这篇论文的法律理论里,不同内容之间的界限实际上没有那么清晰。当你观察莫奈的绘画作品时会发现,细节部分好像并不是很清楚。但如果你后退一步用更广阔的视野来观察整幅画,你会更明白他想表达什么。
库特:这个类比很妙。我知道这个副标题,但我没有想到这一点。画家在描绘大教堂的过程中,常常会运用多视角。
张瀚:我认为多视角的运用与个人绘画风格有关,不仅是关于角度,也许其中还蕴含着某些观点。可能卡拉布雷西和他的合著者认为,多视角的运用是另一种风格,也就是说,当你只专注观察细节时也许反而无法清楚地理解它。
库特:我认为他们的想法是指经济学为法律研究提供了一种角度,而心理学提供了另一种视角。所以,他们在论文中呈现的是法律经济学或者说是经济学视角中的法律。这是我对“‘大教堂’的一幅景观”的一贯想法,我不确定是否有严格意义上的正确答案,但“‘大教堂’的一幅景观”是一个很好的比喻。
张瀚:是的,他们想要在副标题里放一些独特的内容。这些独特的隐喻可以很好地说明,对法律中救济方式和责任承担的分类,会存在一些具有交叉性和不确定性、需要自由裁量却又潜藏着理性目的的思考。
库特:我有一篇关于法律经济学中的哲学的论文,在其中我提出了另一个比喻,“黏合石块的泥浆”。就像是当你用石头盖房子时需要在石块中混入混凝土并把它们黏合在一起。我认为经济学是黏合(法学)石块之间的混凝土,所以它存在于“大教堂”的基石之中,而不只是对“大教堂”一个角度的观察。我认为所有法律都关注结果,法律本身就是工具性的学科,我们习惯于把法律作为一种能实现我们的目标和价值的工具。这意味着我们必须了解使用特定法律规则的后果是什么,而经济学就是一种为了明晰法律后果的激励模式。它是一种激励效应,这才是法律经济学的本质。法律经济学最基本的内容是对法律激励作用的考察。激励效应在法律中无处不在、比比皆是,不仅仅是一种看待法律的角度或方式。
研究法律就像坠入爱河
张瀚:您还有一本书叫《正确激励》。
库特:是的,那是本关于财产、侵权和合同的书。书中的“如何正确激励”部分一定程度上受到了阿里尔·波拉特(Ariel Porat)的影响。波拉特是位优秀的学者,对我的思想产生了重大影响,也是我的好朋友。作为学者的一个好处在于,经常和你一起工作的人自然而然会成为你的朋友。而在某些工作领域,共事最久的同事往往是你的竞争对手,但在学术界不会这样。你们常常在一起工作,尝试共同从传统思想中提炼出深层含义。这也是我这辈子都在做的事。
张瀚:我喜欢这个概念:提炼深层含义。也许这是因为,每个人都是不同的个体,我在阅读学者们的作品时也会发现,他们对许多问题都没有标准答案。这也许不仅是视角的差异,其根源在于对如何“提炼”的不同做法。也许,让不同的学者去做同一个研究,他们也会在研究中融入个人特点。这有点像坠入爱河。
库特:当你年轻的时候,很容易坠入爱河,之后会发现还有更多值得爱的事,甚至是以前没有意识到的。爱随着时间慢慢发酵,这个过程奇妙而美好。这也是研究法律的方法。你会爱上最基础的法律思想,因为这些想法帮助人们定义自我,实现我们最深切的愿望。而那些我们想要拥有的东西和努力实现的事情,对我们来说并不那么清晰,我们必须努力探究它们是什么。研究法律就像坠入爱河,将一段关系发展得越来越深入。正如你对法律思想的热爱,而我也一样——这是非常美妙的理念,且其中总是有更多内容等待发掘。
解开概念的“密码锁”
张瀚:如果回顾罗纳德·科斯的作品,我觉得对我个人而言,他1960年的论著是最为重要的。当然,他早期的论著也相当重要。实际上,我还在思考一个很有趣的问题,当我们研究卡拉布雷西的论文时,可以看到它主要在合同法和侵权法中有巨大的影响。但为什么罗纳德·科斯的交易成本和他所撰写的其他论著不仅对侵权法、合同法产生了影响,还对其他领域产生巨大影响,其中包括商业领域。
库特:这真的很了不起。
张瀚:实际上,假如你试图经营商业或管理企业,有时会遇到一些经营问题,需要考虑如何去做。比如,是否需要设立运输部门来运送货物。你有两个选择,一是设立自己企业内部的运输部门,二是去外面雇人来做。就这个问题而言,你所需要做的事情具有理性的成本标准。你是在考虑企业内部支付更多的组织成本,还是与另一家企业谈判,通过支付外化的交易成本让他人代劳的问题。所以,这也是一个关于商业思维的问题。
库特:我们往往是从概念的角度思考问题,为此,我们需要语言,也需要对概念命名。如果命名错误或不准确,我们就不能正确地使用这个概念。一旦明白了某个正确名称下的正确概念是什么,你就会想明白很多问题,并对它们有更深入的思考。哲学家维特根斯坦有一个很妙的比喻,他说,概念问题正如为密码锁找到正确组合。假设你有个带锁的保险柜,只要知道了密码,即使是小孩子,也能打开它,但是如果你不知道密码就打不开它。你刚刚描述了科斯《企业的性质》一文影响力的美妙之处——企业总是要决定通过何种形式的投入来制造某样产品。理解交易成本的概念会使究竟进行内部生产还是外部购买等经营决策变得容易。所以,为概念正确命名就像为锁找到正确密码组合,我认为经济学通常与此有关。在经济学理论中,发生过的一个重大变革是边际革命,即微积分被纳入经济学中。商人总是运用边际原理进行判断。他们总能理解边际收益、边际成本,而非平均收益。
张瀚:我似乎记得科斯甚至还用表格来分析边际效应的影响。
库特:经济学家要对概念准确命名,例如,边际主义。边际主义是对最大化概念的正确命名,这是19世纪末的一个伟大发展,就像找到密码组合一样。一旦你理解了最大化的概念,有了边际、边际效益、边际成本这几个名词概念,你的思路会很清晰。人们总是在践行最大化,但缺少这些概念则很难理解最大化。
张瀚:显然这是已经被量化了的。
库特:是的,经济学可以反复对法律发挥这样的作用,比如财产规则与责任规则的区别。法律人之前总是在用类似却混乱的划分标准。然后,卡拉布雷西和梅拉米德提出了正确的名称,我们才茅塞顿开。
张瀚:是的,您之前谈到法律中的强制令(禁令)应当被归于哪个类别。现在就好理解了,可能强制令只是一种促进交易的方式,同时是一种产权界定的激励手段。例如,它会使特定情况下的合同签订变得更为容易。强制令,实际上也是一种产权规则。但我们也会看到另一面,即国家应当何时干预,可能是在交易成本变高时通过责任规则进行干预,这也是卡拉布雷西论文的贡献。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私法适用中再分配问题的法律经济学研究”(22BFX177)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教授;杨睿曦等对翻译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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