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江大保护工作成效显著。国家以壮士断腕的气魄,抓铁有痕的担当,治理沿江重污染企业。较为明显的是“关改搬转”沿江化工企业和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能力显著提升。2020年底,被列入长江搬改关计划的企业中有79%完成了整治任务,其中,沿江一公里范围内落后化工产能已被全部淘汰,长江水质得到很大改善。截至2020年11月,长江流域优良断面比例为96.3%,相比2016年提高了14个百分点,2020年首次消除劣Ⅴ类水体。通过长江岸线环境综合治理,长江岸线环境显著改善,部分水域生态功能基本得到修复,基本实现“两岸绿色生态廊道逐步形成,沿江城市滨水空间回归群众生活”的目标。
实现长江经济带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知之非艰,行之惟艰。《长江经济带:发展与保护》一书对长江流域自然资源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梳理总结,有利于“长江病”的诊断。作者提出,长江是一个巨型的复杂的流域系统,一定要实施整体保护、系统保护、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长江流域生态要素丰富,生态功能多样,生态系统产品和服务价值巨大。”因此,开展长江大保护需要从流域的整体性出发,从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高度出发,彻底贯彻新发展理念。尤其是《长江保护法》的出台,为统筹协调长江大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但真正落实则需要各级政府、各部门统筹兼顾,相互配合。一是在政策上进行整合、规范和配套,将之前多部门出台的多头文件进行梳理和整合,对标《长江保护法》。二是重点强调各级政府观念上的进一步转变,将生态环境保护重视程度“上高下底、逐级递减”的现状转变为全面重视。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实现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监察,不仅对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检查,而且要对各级政府和执法部门实施监察。由此,通过系统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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