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地方行政区建制经历了一个相当复杂的演变过程,初期分为州(郡)县两级,后期形成道、州、县三级,州县是地方行政体制中的主体。唐代州县采取等级建制,对数量众多的州县进行等级划分,其层级之多前所未有。不同等级的州县有着相应的官员配置,包括品级、员额等。州县等级制度的实行,有助于地方官员在不同等级州县之间迁转任职,也有利于提高地方官员的整体素质。由于唐代地方行政区制度演变的复杂性,使地方职官研究变得较为复杂,尤其是州县地方官的资料散见各处。在汗牛充栋的史料中,梳理唐代州县地方官任职的时间和仕宦经历、生平事迹并非易事。
两浙是唐代主要财赋之地,经济、文化相对发达,中唐时就成为宦游善地,各州县官员队伍素质整体较高,州县政府对地方社会行政管理能力和经济开发能力较强。《唐代两浙州县职官考——历代方志所载唐职官新考补正》(周祝伟著,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9月版),结合地方志和传统史料,爬梳整理唐代两浙州县地方官任职的经历,考实纠谬,致力于弥补有关史料记载之不足。
等级划分凸显经济富庶
该书系统阐述了唐代州县行政制度与两浙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唐代实行州县两级制,以道为监察区,州和县是基本行政区。州辖县各有不同等级,不同等级的州县又决定了州县官品秩不同。比如,同为州刺史,上州的刺史品阶为从三品,下州的刺史则为正四品下;同为县令,上县的县令为从六品上,下县的县令则为从七品下,品阶有五级之差。州县等级的划分,不仅保证了有才干、阅历深的官员担任较高或高等州县的官员,而且也是逐步丰富官员阅历和提升其才干的阶梯,有助于地方官员在不同等级州县之间迁转,对促进地方治理、发展地方经济有积极作用。
由于唐代历时长,初期和末期虽有很多相似之处,但州县等级划分也有一些变化。尤其是唐中期以后,随着江南经济快速发展,江南上等以上州县数量增多。如唐代浙西道、浙东道所辖的润州、常州、苏州、杭州、湖州、睦州、越州、婺州、衢州、处州、温州、台州、明州,中唐以后多为富庶繁盛之地,人口有较快增长,因此其州县等级大多在上等之上。据《新唐书》记载,两浙地区13州除越州为浙东观察使治所地位特殊外,有1州为雄州、2州为望州,其余9州均为上州。74个县除杭州唐山县、明州象山县、处州青田县和龙泉县,因不满六千户而属于中县外,其余均为六千户以上的上县;而在这70个上县中还有望县36个、紧县21个。唐前期上等州县多集中在北方,尤其是望县,中唐以后州县等级的变化,充分说明两浙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虽然该书研究重点是州县职官,但是地方政区建置沿革、政区各层级之间的关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也是职官研究的基础。唐中后期两浙地区经济发展对地方官任职产生很大影响。地方官在富庶州郡任职,收入高于其他地区甚至京官,极大地增强了调动地方官员到此任职的积极性。因此,两浙地区任职的州县官,成为中高级官员基层历练的必要履历,其中不乏优秀官员,有的甚至官居相位。
职官变动折射政治社会嬗变
该书详细梳理了唐代两浙地区州县建置变化和州县官任职情况。主要考述对象为州县长官、佐官、属官等职,而要考察清楚必然要了解所在州县的沿革。唐代历时近300年,州县时置时废、时并时析、变化很大,其中两浙地区州县建置大的变动就有三次:唐初武德、贞观之际,高宗、武后时期,玄宗及其稍后时期。关于州县沿革变化,以往有学者予以论述,但均从宏观视角论述,涉及两浙地区的成果并不多。该书把两浙地区州县建置沿革和州县官任职作为考述重点,注意从微观入手。
全书以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所载浙西、浙东观察使所辖州县为限,各州单独设卷,其序第亦按图志编次。记述时限上自唐高祖武德元年(618),下至唐哀帝天祐四年(907),然因其间州县析置变动较大,时间记述则以元和年间州县建置为基准,将元和前省并之县以其原县治所在地为依据,归入相应的所并后之存县,同时又以附录形式兼述元和前之废州及元和后之新州,使得唐代两浙地区的州县设置秩序井然,避免了因政区屡置屡废容易出现的疏漏。
州县官作为基层政务管理人员,是朝廷政令推行和地方社会治理的执行者,是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关键。因此,唐代对于州县治理和地方官的铨选考核极为重视。但过去研究职官多从唐代典制和律令条文入手,对唐代的行政制度、地方官员的选授等问题关注较多,缺乏对州县地方官员个体或群体的研究,而且大多从制度史层面解读,读者很难深入了解州县地方官任职及迁转背后深层的原因。作者敏锐抓住两浙地区州县官这一研究视角,立足以往研究进行翔实考证。在各职之下,首考历任官姓名、籍贯、任职时间、任内事迹等,还包括其家世和生平情况、人物关系等,凡有值得记述说明的特别之处,亦视情况予以说明。任官凡能考定具体任职时间者以任职先后为序;不能考定具体任职时间者,尽可能依据亲友等相关信息,推测任职或生活大致年代而先后为序,大致任职时间或生活时代一时难以考察者不分先后顺序。该书所选考实对象与原则,也是近年来关于人物仕宦生涯和关系研究颇受重视的方面,据此可以窥见各级各类职官的变动轨迹,进而考察政治社会的嬗变,对政治制度史研究具有借鉴意义。
立足史料考证错讹疏漏
地方志作为记述地方历史和现状的重要文献,宋代以后普遍设立职官或秩官专卷,其内容主要记述本地官署、职官名称、职官员额,以及历代地方官员姓名、籍贯、科举、仕履等,为研究地方行政官制与地方官员群体研究提供了资料。然而,由于隋唐以前方志仍在雏形阶段,隋唐时期虽有图经出现,但目前所见均系残卷,不能窥其全貌,而且少有专门记载地方官群体的资料,加之历史上地名和官称变化复杂,使后世方志对宋代以前职官的记述资料少,疏漏滥收并存,以讹传讹的错误更不鲜见。因此,给后人研究宋以前的职官制度带来很多问题。
为了拾遗补阙、校核订讹,作者所阅资料中有典籍类107种、方志类103种、金石文书类52种。难能可贵的是,作者能始终秉持学术至上的原则,对唐代两浙州县各职任官姓名、任职时间等予以考辨、订讹,凡有歧义、错讹而能考正者则一一考实;对现有资料尚难以考正者则指其异而诸说并存,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经过作者严谨的考证,粗略统计,两浙诸州刺史考补新增48人次、考实订讹12人次、剔除误收者12人次,对其他职官如诸州别驾、长史、司马、录事参军、六曹等,及诸县令、丞、簿、尉,迄今尚未有专门研究成果问世、历代方志所记亦参差不齐,甚至大多寥寥无几付之阙如者,则据已有资料以补阙为主、订讹为辅。此类州县佐官下吏位虽不显,但确是唐代许多名臣贤相历练进阶之途,许多文人墨客在任职期间寄情山水题咏抒怀,留下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料,是值得关注的官吏群体。
从考证内容看,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州县职官任职的时间,包括上任时间、是否到任,对任职时间不详者,附列于篇后集中记述。二是考证了州县职官的姓名、生卒年月,尤其是卒年、年龄,还有职官履历、迁转、政绩等。三是考证了所任职官的性质,对同一人在不同时期的任职一一列举,如唐宪宗宰相李吉甫侄子李德裕,在文宗、武宗朝两度为相,曾前后十余年三镇浙西任润州刺史,在唐代历史上也唯此一人。对这种既特殊又重要的人物,充分挖掘资料进行扎实考证和梳理。四是增补纠误,对旧志和正史等文献失载者予以补充,对旧志滥收者予以澄清,对旧志所载谬误者予以纠正。
职官作为治史入门的管钥,在历史研究中一向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20世纪50年代中期,邓广铭先生提出了研究历史的四把钥匙,即职官制度、历史地理、年代学和目录学。其中,职官制度是中国历代国家机器构造的主要体现形式,通过研究职官的设置、合并、裁撤、废止的演变和任官的变化,可以清晰理解历代官僚体系的运作变化。相信该书的出版不仅为地方志编纂提供借鉴参考,为地方志文献价值的利用和作用发挥起到推动作用,而且对唐代州县职官和浙江区域史研究也具有一定的促进意义。
(作者单位: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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