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完善社区网格化治理
2020年09月30日 11:0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9月30日总第2022期 作者:何绍辉

  为实现治理有效的目标追求,各国各地在开展社会治理过程中,推进治理单元下沉或者说治理重心下移成为通行做法。网格化管理就是顺应这种趋势而出现的。网格化管理作为一种新型治理方式和制度安排,有效实现了政府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在基层社会的有效延伸,较好地起到了服务基层和改善民生的目的。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提出,尤其是在国家治理重心下移、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目标追求的大背景下,网格化管理所内含的结构性矛盾与困境需要予以克服,以实现基层社会善治和长治久安。

  多维推动网格化管理转向

  既有的网格化管理在实现管理技术、管理手段、管理方式和管理机制等全方位创新,实现尽早发现、尽快处理、及时反馈,实现社会管理精细化、精准化和迅即化等的同时,在实践中也面临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

  一是在治理理念上,管理有余、服务不足。虽然各界都在呼吁网格化管理向网格化治理转变,但因受路径依赖的影响,在社区治理实践中网格化管理的思维一直居于主导地位,网格化治理的思维尚未完全树立起来。正是因为网格化治理思维的缺失,多元主体治理格局尚未真正形成。这体现在,各级政府部门的正式文本大多以网格化管理为主,网格化治理等表述缺乏。比如,在一些地方文件中,网格化管理、地毯式排查、封闭式管理等表述方式较为常见,而极少见网格化服务、网格化治理等字眼。

  二是在网络使用上,技术有余、整合不足。在社区治理实践中,网格化管理使用了大量的现代信息技术,但因其以信息获得为目的而非以满足居民需求为目标,加之中间层级太多,对各种技术整合不足,使得在实践中存在技术有余、整合不足。这导致网格化管理中的网络技术无法产生足够的技术影响和价值。网格化管理中网络化治理不足的另一重要体现就是,“网络”网格或“网上”网格的创建和作用发挥不够。在网络化生存成为居民重要生活方式的当下,依然依靠网格员去上门搜集治理信息的方式显然难以适应现代网络化社会中社区治理的需要。随着社区社会流动性的增强,社区陌生性的加剧,传统的网格化管理技术已捉襟见肘。网上网格或者说网络网格,不仅应成为网格化管理技术的重要补充,也应成为网格网络化治理的基本方式。

  三是在运行机制上,分割有余、协同不足。行政管理中的条线分割,使得一些网格系统基本都是在本系统内搞封闭运行,导致在问题发现和处置上往往无法实现有效衔接。为了解决“条块”分散和冲突,一些地方开始创新网格化管理,推动实施网格化综治平台。他们希望通过综治平台下达任务,协调条块矛盾和冲突,进而建立起协调“条块”的常态化机制。在网格化管理实践中,诸多“条条”的事情最后都转移到了“块块”,街道、社区成为了无所不能、无所不包的网格化管理执行者。但因为街道、社区一级缺乏相应的执法资质,有些管理存在不少风险或不当之处。如何有效地处理好网格化管理中分割有余、协同不足的矛盾,仍然是今后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优化网格化治理策略

  网格化管理的初衷是整合社会治理资源,打破信息孤岛,建立统一的网络化对接平台,实现网格之间的互联互通,数据的共享流动,以实现“自上而下”的整体性治理。社会结构分化与利益格局变化给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带来了诸多挑战,现代信息技术为治理现代化注入了诸多新的变量。在人民群众对美好社区生活需求不断增加的背景下,改进网格化管理的运作方式,提升城市基层社区治理质量,推进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推动城市基层社会有效治理的重要基础。

  第一,推进治理理念从网格化管理转向网格化治理。网格化治理,既包括网格化管理,也包括网格化服务,二者统一于网格化治理之中。推进网格化治理,既要重视网格化管理,更要重视网格化服务,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只要把网格化服务工作做好了,把群众需求解决了,和人民群众心连心了,网格化管理就会得到广大居民群众的参与、支持和拥护,基层社会善治的目标就会实现,网格化治理能力就会得到切实提升。

  第二,在治理实践中注重走好群众路线。提高城市社区治理质量,在推进网格化管理向网格化治理转变过程中,要注重走好群众路线,充分发挥我们党的群众工作优良传统。为此,尤其需要增强社区工作人员的群众工作本领。当前,社区工作日渐走向专业化、职业化,这是社区建设与治理的大趋势。随着社会分工细化、职业分化,社区工作也需要精细化、精准化,需要更进一步专业化和职业化。但是,社区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并不是社区工作的全部,社区工作既需要有懂现代社会治理和服务工作技能技巧、方式方法的专业人才,更需要有善做群众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的社区通才。培育城市社区治理通才,其实质就是要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群众工作本领。社区工作者只有会做群众工作了,社区治理工作才算做实了,也才真正回归了社区治理工作的本真。

  第三,推动社区居民真正成为网格化治理主体。社区治理的本质是做群众工作,就是要动员居民参与社区治理,动员居民把社区治理真正当作自己的事,切实调动起社区居民的积极性、主动性,而不是“被动员”“被参与”,充当社区治理的“看客”。居民的主人翁精神发挥出来了,城市社区治理就活了。因此,网格化治理一定要注意动员居民、组织居民,真正将居民组织起来,推动他们积极主动参与社区治理,真正担当起社区治理的责任。

  第四,注重在网格化治理中推进网络化治理。要充分利用好现代信息技术,着力发挥微博、微信等在社区网格化治理中的积极作用。针对当前居民基本在网上、信息来源靠网上的现实,创新社区网络治理方式,利用网络开展社区治理。网格化治理只有立足网络,找到并找对了“人”,才不至于在社区治理实践中出现找不到人“配合治理”的怪象。推进网络化治理,要尤为重视虚拟网格创建与治理。网格化治理走网上群众路线、开展好网络化治理,本质上就是要治理好虚拟网格。社区网格化治理,只有真正找到人、“网住人”,找到社区居民所处的方位,网住社区居民的需求,网格化治理才能实现。要按照有利于开展社区治理、方便群众的原则建立网络网格,科学有序推进社区网络网格的治理。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社会主要矛盾转变背景下的城市社区治理质量研究”(19BKS082)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

责任编辑:王宁
二维码图标2.jpg
重点推荐
最新文章
图  片
视  频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