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社会科学可以被视作诸多面向实践的社会科学学科的总称,这些学科在理论与方法上具有相同或相似的研究逻辑。近日,第十七届开放时代论坛暨“实践社会科学与中国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来自国内外的70余名学者参加会议。与会学者从历史学、社会学、法学、民族学等学科视角出发,对相关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取得了丰硕成果。
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并给予解释
实践社会科学的倡导者为历史学家、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校区历史系教授黄宗智先生。他认为,当前中国研究通常由特定的理论立场出发并据此提出研究问题,目的是证明所设定的“假说”。而这种“假说”往往来自西方,在应用到非西方世界时,社会科学研究常倾向于探讨某一国家或地区的不足,隐含或公开倡导西方的发展模式。实践社会科学就是要颠倒上述认知过程,从特定国家的历史与现实出发,进而建构理论,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并给予解释。
云南大学谭同学从民族学的研究范式切入,讨论了学科面临的范式危机。他认为民族研究因过于倚重文化解释,脱离了当代中国经济、社会与政治转型的实践经验,在新时期,以透视实践经验为导向的社会科学视角应是民族研究的新方向。中国人民大学马小红通过分析中国法律史研究方法指出,研究方法应当根据现实做出相应的发展和变化,不应只关注方法论而忽视现实问题,否则难以产生植根于当下的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法律史研究成果。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余盛峰从法社会学视角探讨了这一话题,认为法治实践不能直接套用西方学说或盲目坚持本土主义的学术路径,而要在社会理论层面展开更加切实而深刻的分析,并在正义和规范层面对法治发展作出前瞻性的批判、反思和引导。中国人民大学高原从社会科学方法论中形式主义与实质主义之争出发,指出经济学中的形式主义思想理念力图形成启发人们理解经验世界的辅助性认知手段而非建立普遍规律。当代经济学方法论的发展趋势可称为“形式主义经济学的实质主义化”,对该趋势的把握有助于破除新自由主义以理想化理论叙事遮盖经验研究的迷思。
用实践的观点理解社会
在具体实践研究方面,不同学科背景的学者立足于中国的历史与现实,围绕基层治理、乡村经济、法律实践等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在基层治理研究中,治理技术被广泛讨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陈柏峰认为,乡村治理空间中“拥挤社会”特性和“权力分散”特性制约着基层执法能力。而空间区域化机制能再造基层执法,它通过建立综合治理(执法)体系实现执法机构的统合和区域化,通过将村级治理主体纳入执法体系实现空间的分界和局部化,通过时间和资源的情景化配置实现时空分区,最终重构乡村治理空间及其权力密度,解决执法权薄弱和执法能力不足的问题。复旦大学熊易寒通过对上海市J镇和L街道的跟踪调查(2012—2018年),发现互联网技术深刻改变了基层权力结构:在互联网兴起之前,基层权力结构包含基层政府、积极分子和群众三个圈层;在微博和业主论坛时代,草根意见领袖崛起并成为重要的社会力量;在微信时代,草根意见领袖式微,基层政府通过微信平台与群众直接发生联系,网络技术成为精细化管理的工具。这三个阶段分别对应着有限动员型政府、协商型政府和用户友好型政府。
在乡村经济研究方面,土地问题始终是乡村经济问题的核心。中国人民大学夏明方认为,从历史上看中国革命最根本的问题就是土地问题,产权分配、土地经营关涉革命合法性的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林刚认为土地不仅仅是商品,更关系到老百姓的基本保障,通过回溯史料数据指出,土地买卖不能解决土地问题。中国人民大学黄家亮认为,当下农民的土地观念呈现出“语言混乱”的复杂形态,它是平均主义观念与“市场—产权”观念两套话语体系在同一时空场景下相互碰撞的结果。现有农地制度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框架的同时,又实施一系列以市场化为取向的制度安排,从而产生具有内在张力的土地观念结构。瑞典隆德大学裴小林用动态产权理论检验英格兰和中国的农业和农业革命。其发现英格兰的农业和工业革命、资本主义私有产权和市场制度的产生都是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尤其是人均播种面积从减少转变为增加的结果,而非新古典产权理论认为的资本主义的市场制度和私有产权导致了英格兰的农业和工业革命。
在法律实践研究方面,四川大学景风华、中国人民大学蒋正阳和美国赛基诺州立大学安秉日都对中国亲属与继承制度的实践和变迁展开研究,展现出法律精神与传统观念间的复杂矛盾。复旦大学赵刘洋通过对诉讼案件中的劳动争议的研究,提出政府主导的实践法理应置于地方政府和市场的多重复杂关系中去理解,劳动法构建不能单一强调形式主义合同逻辑而忽略旧有的实质主义劳动保护逻辑。四川大学张潋瀚通过对法律移植的局限性研究,指出要想理清侦查取证中的失范问题及其根源,就要进入真实的取证过程中把握行动主体的结构、行为与动机,据此量体裁衣、定点突破,不能仅从域外既有的方法中挑拣解决方案。
在评议阶段,部分学者对上述研究展开了细致评议。清华大学张小军就谭同学的观点进行了延伸,认为民族概念本身是实践的产物,现在也应该用实践的观点去理解。我们当前对民族概念的理解很大程度上并非源于实践,而是来自西方观点及传统观念的混合。美国斯坦福大学苏成捷针对景风华等三人的报告提出,对观念制度与法律实践变迁研究的回溯范围应当更广,应挖掘民国和改革开放前的资料。中国社会科学院王跃生针对华东理工大学熊万胜的报告指出,不同地理环境下的家庭经营模式具有多样性,而非纯粹在体制下的刚性和同质性。清华大学汪晖针对黄宗智提出“表达性现实”和“客观性现实”间分离的问题,其认为概念有能动作用,除分析性范畴之外,还能够组织和创造现实。我们在研究社会现象时,既要贴近它,又要保持一定距离,如此才能掌握其背后的运行机制,黄宗智先生的方法论对实现上述目标具有重要启发。黄宗智针对裴小林的报告指出,英格兰的经验现象是独特的,具有较大的历史偶然性,却被建构为一种普世经验和道路并强加于全球,严重妨碍了中国和其他后发国家对自身的认识。
拓展实践社会科学
在此次会议上,黄宗智对实践社会科学主张进行了反思和拓展,系统提出“建立具有前瞻性的实践社会科学”的新命题。他认为,现有实质主义理论的优点在于它不轻易被其他理论或意识形态所主宰,概括与经验证据连接更加紧密,更符合实际。当前中国新理论建构的问题是缺乏“前瞻性”,而求真的学术是根据精准的经验研究,通过对现有理论的取舍、对话、改造和推进来建立带有经验界限的、行之有效的、更符合经验实际的概括,然后再返回到经验/实践世界中去检验。学术问题应该是从求真和崇高的道德价值动机出发,不应局限于如今流行的庸俗和工具主义/功利主义的研究方法或其所谓的“问题意识”。
中山大学吴重庆认为,我们当下时代“前瞻性”命题之一就是如何更加合乎实际地研究中国、理解中国,理解中国在时代之间、区域之间的内在关联,理解世界中的中国与中国之外的世界。这就要求我们跳出西方主流理论去认识中国,切实理解传统革命与改革相互贯通的中国,同时要将中国作为方法加以研究。作为方法的中国不是一个神秘的中国,而是一个打开的中国,一个充满动能与实践势能的中国。要认识日新月异的中国,尤其需要实践的社会科学。
清华大学崔之元指出,实践、实质和实用三个概念是密切联系的,以此来理解前瞻性的道德理念和相关话语。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要比研究所谓普世性的西方理论更符合实际。熊万胜也就“三实”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认为“实”也对应着理想,即黄宗智先生谈到的前瞻性问题。理想有三种,即作为理想类型的理想、基于道德价值的理想和所谓的心愿与愿望,我们不能只在第一个或第二个方面来谈现实、实践和前瞻性,对学者而言,关注自己的初心与善恶之辨也至关重要。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