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和加强调查研究
2023年02月07日 09:3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2月7日第2584期 作者:李晓鹏 陈敏

  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要扎根于中国大地、立足于中国实践,通过深入研究来理解和回答党领导人民取得伟大成就的原因,系统归纳和总结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社会科学作为分析社会现象、探讨社会规律的工具,需要通过调查研究来把握时代发展方向、感知社会跳动脉搏。

  马克思主义理论不是经典作家们埋头书斋推导出来的,而是立足于人类社会实践的科学真理。马克思、恩格斯在研究人类社会发展历史的同时,也开展了很多社会观察与社会调查。如马克思在担任《莱茵报》编辑时,就对摩泽尔地区人民的生活情况进行了调查、撰写报道,并深刻指出导致当地人民普遍贫困的根源是普鲁士的旧制度。恩格斯通过近两年的资料收集和观察调研,完成了《英国工人阶级状况》,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机器排斥工人”等深层次问题。列宁在19世纪末也曾深入俄国工厂调查资本主义生产与无产阶级状况,并在《告托伦顿工厂男女工人》中深刻揭露了俄国资产阶级对劳动者的残酷剥削。

  20世纪初,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广泛传播。一些先进分子通过社会调查努力研究中国实际,不断把经典理论运用到实践中。李大钊早在1917年就对北京的人力车夫开展了社会调查并撰写相关文章,其创办的《少年世界》和主持的《晨报》副刊也发表了大量的社会调查成果。恽代英、彭湃等党的早期骨干也广泛开展社会调查、组织动员群众,并由此踏上革命道路。毛泽东是社会调查的力行者,除亲自调查并撰写《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国社会各阶级分析》等经典文献外,还在党内“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鼓励党员干部深入社会开展调查,提出了“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的经典论断。

  调查研究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方法,也是牢固树立群众立场、坚持群众观点、密切联系群众的生动体现。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需要通过调查研究来发现问题、解释现象、揭示规律,真正做到从改革发展的实践中挖掘新材料、发现新问题、提出新观点、构建新理论。

  社会科学研究中的调查研究有一大部分是个案研究,但个案研究往往容易受到“走出个案”努力的误读,其中最主要的诘问恐怕是“这个案例典型吗?如果不典型又有什么研究意义呢?”虽然“典型”的个案可以带来更具“代表性”的知识,甚至有助于推导出更为“一般化”或更合规律性的观点和解释,但在社会科学研究中,过度关注“典型”可能面临两方面逻辑挑战。一是“幸存者偏差”困境,即基于“典型”案例分析所得出的结论或因果解释有可能陷入“过度决定”的难题,甚至由于受困于“样本饱和度”所产生的研究信度问题而得出“伪因果”的理解与解释。二是“循环论证”陷阱,即将“典型”案例中所呈现的一些好的做法视为导致该个案之所以“成功”或能成为“典型”的原因来分析,并构成因果关系。因此,在调查研究中,我们需清楚认识“典型”案例的局限性。与其聚焦所调查个案是否足够“典型”,不如将关注点放在研究设计的合理性、调查方法的科学性、研究的信度与效度、论证的逻辑性与规范性等更为根本性的问题上。调查只有做到“实”“信”“真”,才能用科学的方法和规范的论证得出真实合理且符合逻辑的结论或因果解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走出象牙塔,多到实地调查研究,了解百姓生活状况、把握群众思想脉搏,着眼群众需要解疑释惑、阐明道理,把学问写进群众心坎里。”只有开展广泛且深入的社会调查、搜集更丰富的材料、了解更多的情况,才能不断增进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对一个研究主题在不同地区、不同条件下所呈现的不同状态的认识,从而提出具有自主性、独创性的理论观点,真正做到“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

  (作者单位:南宁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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