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要“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这为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以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指明了前进方向。因此,面向共同富裕的愿景目标,探究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与共同富裕之间的内在联系及实施策略,就显得十分重要而紧迫。
高质量发展既体现在经济效率、经济结构和经济总量等经济层面,也体现在收入分配、民生福祉、生态环境等公共服务领域。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共服务和民生事业本身就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是新发展阶段推动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事实上,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不仅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基础条件,还可通过“做大蛋糕”“分好蛋糕”和“优享蛋糕”机制促进共同富裕。当然,实现共同富裕目标也对推动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新发展阶段推动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为全体人民提供更有效率、更加均衡、更为优质的公共服务,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确保公共服务供给精准高效,为促进共同富裕夯实基础。公共服务供给精准高效,是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标志。随着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任务的完成,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不同群体的物质文化需求更加丰富多彩。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仅要求物质层面的生活富裕,也包含精神层面的富足和生活品质的提升。因此,我们亟须找准公共服务助力共同富裕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建设更加契合群众实践需要的公共服务体系,提供精准化的智慧公共服务产品,切实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惠民质效。一是适度保障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就业创业、基本养老等重点民生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使其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对公共财政资金使用合理性、合规性的监督,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同时,发挥公共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的“杠杆”效应,提升财政资金运作效率。二是依托大数据、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数字技术,有序推动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和精细化转型,丰富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养老、智慧交通等民生领域应用场景,建立统一集中的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推广“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最多跑一次”等一体化政务服务创新实践,全面提升公共服务的便捷性、精准性和高效性。同时,加强全民数字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公民数字素养,构建全民共享、多元普惠的数字资源供给体系。三是打造政府引导、市场配置、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公共服务协同治理新格局,培育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明确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职责,围绕民生保障目标编密织牢公共服务安全网;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参与托育服务、学前教育、优质医疗、养老服务、住房保障等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推动高品质生活服务与公共服务有序衔接与互嵌式发展;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依法有序兴办公益性医疗、教育、康养、文体等慈善事业,不断优化政策法规体系,保障社会支持公益慈善的合法性、有效性和持续性。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公共服务建设的动力和活力,实现社会治理良性互动,为推动共同富裕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促进共同富裕增强抓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助于缩小收入、城乡和区域差距,成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的关键抓手。我们应当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思路,在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方面,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人民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促进共同富裕取得新进展。一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点推进以教育机会公平、医疗布局均衡、社保覆盖全面等为重点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维护和保障全体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权利。这既可以增强低收入群体全生命周期的自我发展能力,提升其参与初次分配的市场竞争力,又可以减轻其公共服务支出负担,增加再分配环节的实际可支配收入。通过“收入促增与支出降低”的双向联动,缩小不同群体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从而推动形成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二是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为契机,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公共资源向乡村下沉和社会事业向乡村覆盖,逐步建立城乡均等和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引导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和平等交换;建立科学合理的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共担机制,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与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实现城镇常住人口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在公共服务获得上的公平可及,推动农业转移人口真正融入城市。三是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明确基本公共服务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供给项目清单,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推动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和质量衔接;加快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机制和区域对口帮扶协作机制,增强欠发达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财政保障能力,逐步缩小由经济发展、资源禀赋、财政水平不同造成的区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差距。
健全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机制,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保障。提供优质共享的公共服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可以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提供坚强保障。一是精准把握全体居民多样化、差异化和品质化的公共服务需求侧信息,持续推动覆盖全体居民全生命周期的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使全体社会成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从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二是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系统建构“衔接共同富裕目标、符合公共服务发展规律、统筹监测过程全要素”的公共服务全生命周期质量监测体系,定期分领域开展公共服务优质化发展态势监测评估,科学识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短板弱项,动态研判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程度,并将其纳入地方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构建以人民为中心的绩效管理体系。三是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深刻总结国家共同富裕试验区在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主要措施、成功经验和推广策略,并遵循因地制宜、协同推进与分类施策原则,完善契合共同富裕新要求、推进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为擘画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美好幸福图景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中国共产党在百年历程中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坚持走实现共同富裕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面向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应当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公共服务发展和民生建设作为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循序渐进、久久为功,在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中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共同富裕目标下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动态监测与推进策略研究”(22BGL255)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重庆师范大学地理与旅游学院教授;西南大学农村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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