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深圳在全球率先建立了GEP核算“1+3”制度体系,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GEP的全称是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ross Ecosystem Product),指生态系统为人类福祉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的最终产品与服务价值的总和,主要包括物质产品价值、调节服务价值和文化服务价值三部分。
GEP核算的理论基础来自可持续发展理论。国际可持续发展理论包括强可持续发展理论与弱可持续发展理论两个流派。弱可持续发展理论认为,自然资本与人造资本之间可以相互替代,自然资本的减少可以通过人造资本的累积进行弥补,技术进步可以克服自然资本损耗带来的困境。强可持续发展理论则认为,类似地球生命支持系统等关键自然资本是无法通过人造资本累积来替代其损失的,对于此类关键自然资本,应该保持其存量不减少、功能不减弱。GEP是基于强可持续发展理论提出的,通过量化生态系统产品与服务价值,更好地将自然资本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决策之中。
为了量化生态系统为人类社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功能及其价值,GEP核算通常把生态系统所提供的产品与服务分解为若干子项,先量化生态系统所提供产品与服务的物理量或功能量,而后核算每个子项产品或服务的价值量,也就是生态产品与服务的定价,最后得出生态系统所提供产品和服务价值的总额。从研究发展来看,对生态系统所提供产品与服务进行分解时,主流的方法是按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来分解子项。
但由于许多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不能直接在市场上显现,这就需要我们采用科学的方法,将这种潜在的价值进行货币化的评价,使之与自然资本保护的活动投入进行“成本—收益”的比较分析,从而实现将自然资本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决策的目标。从研究进展来看,生态系统服务的功能量核算研究走在前面,价值量核算研究相对滞后,亟待进一步加强生态产品与服务定价的理论和方法研究。
GEP核算的实质是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进行货币化评价,科学地认识和把握生态系统服务的潜在价值。然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货币化评价并不等同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市场显现。前者是以货币化的形式去认识和把握生态系统服务的潜在价值,可以为其进入市场交易提供铺垫;后者则是将生态系统服务的潜在价值转化为现实的经济价值,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2021年4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领导人气候峰会上提出了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倡议,强调人类应该以自然为根,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GEP核算无论是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支撑,还是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绩效考核的参考指标,都可以在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绿色发展道路上发挥重要作用。
第一,GEP核算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货币化评价的支撑。针对基于政府调节作用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GEP核算结果可以作为制定生态补偿标准的重要参考依据。在现实中,对于生态系统敏感脆弱且以生态安全为主体功能的地区,应强调对生态系统功能的“保护”,对于保护、修复生态系统的努力应当给予合理的回报。此时,可以通过发挥政府调节作用,借鉴GEP核算结果,构建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对生态安全功能区域所付出的生态保护投入以及因此丧失发展机会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对于基于市场机制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借助GEP核算结果可以科学地认识自然资本的潜在价值,为引导人造资本和人力资本进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参考。
第二,GEP核算可以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指标。譬如,建立自然资本或生态产品价值账户体系,以GEP核算结果来衡量当地生态系统产品与服务潜在价值的变化,以达到保护关键自然资本存量不减少、功能不降低的目的。当前,广东省深圳市、浙江省衢州市等地正在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绩效考核的制度创新。深圳市盐田区此前尝试将GEP纳入政府部门生态文明考核评价体系,建立了GEP和GDP“双核算、双运行、双提升”的考评机制。其中,建立GEP核算“1+3”制度体系的主要目的,是科学认识和衡量自然资源消耗和生态环境破坏带来的损失,形成以GDP增长为目标、以GEP增长为底线的政绩观及相应的绩效考核体系。从本质上讲,GEP核算“1+3”制度体系符合强可持续发展理论所强调的保护关键自然资本存量的目标导向。
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地方实践中,有的地方正在试图基于GEP核算结果进行生态产品交易(包括虚拟交易),甚至试图将GEP转化为GDP。应该说,这些地方实践存在理论认知上的偏误。必须明确地认识到,GEP核算的实质是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货币化评价,出发点是加强自然资本保护,而不是生态产品价值转化。GEP核算结果可以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支撑,但不能等同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市场显现,将GEP转化为GDP更不现实。
(作者系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经济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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