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国内学者而言,《资本论》从一开始更多的是被当作经济学著作加以研究。在这种经济学研究模式下,人们默认《资本论》是一门具有实证意义、数学量化的科学,而非抽象的哲学。近十几年来,部分学者逐渐从哲学的角度解读《资本论》,这引起了有关学者的担忧,认为“学界逐渐显现出一种将《资本论》阐释为哲学著作的理论倾向。这种倾向越过了‘《资本论》是政治经济学巨著’的界限,导致了对《资本论》科学性的弱化”。对此,笔者认为,一是《资本论》所具有的科学性不会因为读者的解读有所弱化,问题的关键是我们是否真正理解或掌握这种科学性;二是《资本论》的哲学解读不意味着不是科学解读,也就是说不能狭隘地将科学等同于经济学。
学者围绕《资本论》科学性问题所形成的分歧,大致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科学与价值、道德判断的阐释分歧。在这似乎对立的两组概念或范畴的比较下,《资本论》要么被视为与道德无涉,是一种纯粹的科学,如希法亭的观点;要么被解释为非科学性论证,而是一种价值、道德判断,如伯恩施坦的观点。将科学理解为与价值、道德判断相对立,实际上是将科学等同于“自然科学”。二是科学与意识形态的阐释分歧。从意识形态角度看待《资本论》性质的学者,要么认为《资本论》是意识形态著作,不具有科学性,如伯恩施坦的观点;要么认为《资本论》不是意识形态著作,但具有科学性,如阿尔都塞的观点。三是科学与哲学的阐释分歧。在对《资本论》科学性问题的争论中,潜在地存在着另一种观点,即承认《资本论》的哲学性似乎意味着否定或减弱其科学性。这一观点实际上是从学科的角度将哲学与科学相对立起来,哲学被纳入无法用实验或数学证实的人文学科,而科学被视为能够提供确定、客观结论的自然学科。
从以上三种视角论述《资本论》的科学性时,我们始终是处于读者的理论语境,即没有真正进入马克思及其《资本论》思想的理论语境,进而在科学性问题上产生分歧,也无法真正把握《资本论》的科学性。因此,可取的方法应当是回归马克思及其《资本论》思想的理论语境。
其一,《资本论》所运用的方法有别于自然科学方法,并克服了自然科学方法的局限,实现了人类社会历史领域研究在方法上的科学创新。《资本论》在吸收黑格尔辩证法的基础上,充分运用了“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通过把握“商品”这一抽象概念,展示了其内在所包含的货币、资本、剩余价值、地租和工资等丰富具体的内容,深刻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的内在结构和规律。通过这种方法,马克思的《资本论》克服了自然科学中数学、实验、实证方法在研究人类社会领域的局限性,实现了精确研究与合理表达的统一,超越了以往的哲学和政治经济学。
其二,《资本论》所把握和研究的对象、内容不是意识形态的主观臆想,而是具有真实有效的客观现实性。虽然马克思强调,“我的观点是把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史的过程”,但马克思的根本要义不是将人类史等同于自然史,而是认为人类史具有客观规律性。因此,与自然科学不同,《资本论》所要把握的不是由单纯物质性构成的世界,而是人的世界。
其三,《资本论》所得出的结论具有现实的可预见性和历史的前瞻性。《资本论》通过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结构和矛盾的形成、发展机制,论证了资本主义社会逐渐走向灭亡的历史趋势。其结论不仅具有认知意义上的真理性,也具有人的目的性,实现了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把握。甚至在21世纪的今天,《资本论》所阐述的各种理论、思想依然是有效的。
(摘编自《理论与评论》2021年第1期)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