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科研诚信建设之思
2021年06月01日 09:2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年6月1日第2177期 作者:樊岳红

  科研诚信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当然,不管是从道德层面还是法制层面来说,在当前,科研诚信都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热点问题。尤其是近年来,科研不端行为涉及人员之多,影响之大,后果之重,令人瞠目结舌。

  诚信是人类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基石之一,而科研人员又承载着国家和社会的经济建设以及文化发展的重任。因此,人们对于科研人员的诚信有着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上海交通大学李侠教授提出,“从长远来看,科研诚信博弈带来的直接后果是科研诚信库存的持续减少,如果这种趋势不能被遏制,最终会造成科技界诚信赤字现象。换言之,整个科技界将出现诚信破产,到那个时候,科技界所有人的收益都会受到损失,这是塌陷带来的吸引效应,无人可以幸免”。

  为何科研不端行为会屡禁不止,难以根治呢?事实上,当前科研行为异化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点。一是量化考核的制度因素。由于当前科研评价“一刀切”的考核机制,特别是“非升即走”的考核方式造成某些科研人员急功近利,采用抄袭、造假等短平快的方式来通过考核。二是单一评价的导向因素。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存在厚积薄发的过程,学术研究也有其周期性和规律性,但由于当前科研评价体系过于单一,造成对科研成果数量的盲目追求,而忽略了成果的质量,以至于个别科研人员不可避免地会触及科研不端行为的红线,以不当的方式来产生和发表其成果。三是监督惩罚缺失的机制因素。当前监督惩罚机制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这使得部分科研不端行为难以被发现,即使被发现也并未受到严厉处罚,正是由于不端行为的违规成本低、风险小,从而难以对各种不端行为造成威慑力和震慑力。

  科研是否诚信,不仅仅在于学者本身的自律性,更要有一个完善合理的科研考评机制。面对严峻的科研诚信问题,这显然已经不是某个个体的问题。以往那种只是一味对个体不端行为进行批判的做法已经远远落伍了,它掩盖了当前科研管理方面存在的制度困境。这一困境是解决科研诚信问题的主要障碍之一,也是我国当前学术界和相关政府部门所面临的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追求科研和学术诚信,不仅涉及个体的道德标准问题,也涉及国家和社会的制度问题。因此,国家要制定一种合理的考评机制,社会各部门和单位也要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实施细则。考评机制要分类评价、宽严结合。首先,要针对不同岗位的特点制定有效的分类评价办法。其次,要在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的同时给予科研人员更多的人文关怀,营造宽松的科研环境。但要严格把好科研诚信关,只有宽与严相结合,才能让学者们基于诚信做到以科研为本,以学术为业,才能真正促进科研与学术的繁荣。

  为了能够有效地抑制科研不端行为,还学术研究一片“净土”,也为了更好地促进学术繁荣,还需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根据当前科研诚信的现状,本文试给出如下五点建议。一是建立科研不端行为的防控体系,防患于未然。二是建立健全诚信教育体系,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把科研诚信贯穿于教学与科研的动态管理之中,确保诚信教育一以贯之。三是建立科研诚信库,诚信考核常态化,尤其是在课题申报与结项、科研成果评审、评奖等环节加入诚信要求。四是建立健全科研原始数据档案,使得科研活动与评价透明化、可操作化。五是在教师和科研人员的队伍建设中实行诚信“一票否决制”,要把学术诚信纳入教师和科研人员的选聘、年度考核、职称晋升、评优评奖之中。

  当然,全面推进科研诚信建设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而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要将教育、制度、监督和查处等各种因素有效结合起来。既要重视科研诚信教育、自我道德养成和行业自律,又要重视制度建设、监管和惩治;既要解决好当前的突出问题,又要构建长远的体制机制。只有把准了科研诚信问题的“脉”,才能对症下药,真正做到“标本兼治、药到病除”。

  (作者单位: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

责任编辑:张月英
二维码图标2.jpg
重点推荐
最新文章
图  片
视  频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