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眼治贫任务转换 着力相对贫困治理
2021年01月21日 08:0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年1月21日总第2095期 作者:袁伟 季正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致力于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扶贫脱贫。截至2020年12月,“我们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近1亿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取得了令全世界刮目相看的重大胜利”。作为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脱贫攻坚是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历史性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的壮举。然而,绝对贫困的消除并非意味着贫困治理的结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和高标准的小康是两码事”;“相对贫困、相对落后、相对差距将长期存在”;“全部脱贫,并不是说就没有贫困了,就可以一劳永逸了,而是指脱贫攻坚的历史阶段完成了。相对贫困问题永远存在,我们帮扶困难群众的任务永无止境”。

  理解相对贫困的存在,就需要对贫困问题进行“扫描”。贫困问题既是贯穿于马克思经典著作的一个重要线索,也是马克思终身致力于人类解放事业的一个重要动因。马克思早在《莱茵报》时期就从法律层面为贫困群众被剥削的普遍状况疾呼,而后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转向对贫困问题的制度性分析,之后在《资本论》中建立起较为成熟的贫困理论。马克思超越古典政治经济学对贫困的批判,从社会形态的整体性角度剖析了贫困的生成与积累。他认为,在第二大社会形态中,以物为依赖的私有制造成无产阶级的劳动异化,从而导致了两种贫困形态,一是劳动者失去生活资料的绝对贫困,二是劳动者收入受资本生产调节的相对贫困。

  脱贫攻坚通过制度性优势消除了绝对贫困,意味着治贫任务也随之转变,解决相对贫困问题成为我国贫困治理的主要任务。比较这两种贫困治理的特点,相对贫困治理所涉更为宽泛。首先,相对贫困的治理对象呈现出多元性,主要包括结构性低收入人口、潜在贫困人口、能力贫困人口,以及偶发性返贫致贫人口。其次,相对贫困的治理标准呈现出参照性。与绝对贫困相对稳定的标准不同,相对贫困超越了物质条件的客观性,表现为群体之间的“相互对照”。再次,相对贫困的治理要素呈现出复杂性,主要包含经济性要素、技术性要素、周期性要素和结构性要素。最后,相对贫困的治理任务呈现出多重性。一是防止返贫和产生新的贫困,二是城乡扶贫统筹兼顾,三是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四是解决多维贫困问题。为此,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应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第一,健全扶贫工作制度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建立了包含责任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投入体系、帮扶体系、社会动员体系、监督体系和考核评估体系的中国特色脱贫攻坚制度体系。随着治贫任务的转换,进一步完善扶贫制度体系是相对贫困治理的重要保障。由于构建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的本质是解决生产要素流动、财富分配、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应当建立和完善多维立体的扶贫制度体系。一是从顶层设计层面将相对贫困治理与国家发展的宏观战略规划相结合;二是从政策安排层面将相对贫困治理与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相结合;三是从具体机制层面将相对贫困治理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结合。

  第二,构建相对贫困识别机制。在“后扶贫时代”,较易直接衡量的绝对贫困转变为较难发现辨别的相对贫困,以乡村为主的区域性连片贫困转变为涵盖城乡的分散式个体贫困,识别对象变得更为隐秘与多变。从贫困人口来看,相对贫困群体主要包括四类:一是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但收入还比较低的低收入人口;二是脱离绝对贫困后依然在贫困边缘徘徊的潜在贫困人口;三是自身能力欠缺或自主性和能动性有待提高的能力贫困人口;四是自然灾害、待业失业、意外事故等突发状况导致的返贫致贫人口。构建相对贫困识别机制,可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制定符合我国发展实际的相对贫困标准。这个标准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在国家战略规划统筹协调下,考虑社会发展的阶段性规律、不同区域的差异性特征、城乡之间的功能性区别、不同群体的异质性需求进行适时调整。二是科学有效地识别相对贫困人口。确定相对贫困标准阈值后,可采用“双数据”(小数据+大数据)进行筛选甄别。通过个体信息主动上传以及大数据流调分析的双向模式,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对相对贫困人口进行识别。三是实现相对贫困人口的动态监测与帮扶。在甄别出相对贫困人口后,利用互联网新技术建立实时调整、动态更新的信息数据库,及时做好相对贫困人口的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

  第三,打造帮扶保障的多维格局。对相对贫困人口的帮扶涉及多个方面,目前世界各国普遍参考世界银行提出的综合性减贫“三支柱”战略,即劳动密集型经济增长、人力资本投资和社会保障。除此之外,我国可以从四个方面进一步发挥制度优势。一是进一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藩篱,促进要素市场双向流动,完善城乡融合互补发展,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进一步改善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激发农业生产活力,打造规模化、集约化、高效化农业生产模式。三是进一步扩展经营方式,在壮大集体经济的同时,利用科技创新带动家庭经营模式创新,加大对个体经济的政策保护。四是进一步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优化“大扶贫”格局,通过政府、市场、社会三方协同发力推进相对贫困治理。

  总之,我们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既着眼于当下,又着手于未来,努力提升我们党治贫扶贫的工作能力,不断取得贫困治理的新成果、新胜利。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日报社)

责任编辑:张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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