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澳大利亚埃迪斯科文大学教育学高级讲师玛格丽特·克里斯汀·麦尔加(Margaret Kristin Merga)与日本长崎大学教育学助理教授香农·梅森(Shannon Mason)于“对话”网撰文称,大众对学术成果的兴趣日益增加,期待学者可以广泛分享研究成果。但很明显,众多大学仍然把焦点放在了学术成果的产出上,并未促成科研人员与非学术界进行交流。
认可共享研究成果的价值
麦尔加认为,促使学者与公众、各行各业和政策制定者分享研究成果,不仅能给大学带来声誉,还可以更好地筹措科研经费。
学者们非常重视与多样化受众的互动。麦尔加与梅森在对一些学者进行调查研究后发现,他们很乐意看到自己的研究成果被投入使用,而共享研究成果通常有助于获得更多资金。学者们还把与受众交流的过程视为向终端用户学习的机会,从而确保自身的研究能够满足实际需求。
事实上,许多研究人员在职业生涯早期就有了与学术界以外受众增加接触的意识,但在具体实践过程中面临一定的障碍与风险。受访学者描述了在向不同受众阐述研究内容时遇到的沟通问题,例如,与行业专家、政府部门和公众沟通方式要有所区别。研究人员可能需要学习如何通过多种形式分享他们的观点,而且还要明确如何通过行业报告、电视或广播采访以及专业论坛等多种渠道发表研究成果。此外,有的学者在通过政府的程序共享成果时会有受挫感,因为学术共享过程可能会涉及三四个不同的政府部门,增加了许多琐碎、反复的工作。
分享学术成果并非易事。例如,当学者在网站上撰写文章时,不仅要花费时间寻找可靠的消息来源,而且还要采用适当的语言,简单清晰地传递复杂的概念,并对编辑做出及时反馈。此外,学者还需要向媒体陈述自己的研究发现,同时对公众意见有所回应,这一切都需要学者花费额外精力来完成。一般来说,在学术界之外分享研究成果通常不被视为学者工作的一部分。对于忙于本业的学者来说,时间和工作限制无疑是最常见的障碍。
来自澳大利亚和日本的受访者都表达了共同的心声,即繁重的工作量挤占了他们共享学术成果的时间。从当前的学术评价体系来看,期刊文章、会议论文和学术专著等学术产出在评估学者表现时具有更高的分量。梅森表示,如果大学希望提高学术界与不同受众的互动水平,则需要提供更好的支持。大学要通过各种有意义的形式认可学者为共享学术成果作出的贡献。例如,澳大利亚的学者通常在工作方面必须满足教学、科研和服务等要求,如果把与学术界以外的受众共享研究成果也算作工作量,那么学者在绩效考核和寻求晋升时也会考虑这项工作。此外,在学术界内外增加科研成果交流的培训和指导,也是推动更广泛学术共享的重要一步。
提高学者讲故事的能力
在澳大利亚科技大学联盟执行董事维基·汤姆森(Vicki Thomson)看来,当大学在与企业、政府和更广泛的群体进行互动时,往往忽略了一项重要技能,即讲故事的能力。研究人员需要明确科研成果的影响力,并且能够很好地解释某一研究如何产生公共利益。学者在进行案例讲述时,应尽可能避免使用专业术语,以免增加非研究人员的理解难度。梅森也表达了类似观点,即研究人员在与终端用户交流学术成果后得到一定反馈,有助于未来进一步优化与不同受众的沟通效果。例如,有时会遇到一些普通民众因为没听懂而向研究人员发问的情况,通过对这些情况的总结,或将改变研究人员组织语言和共享成果的方式,从而更好地讲述学术故事。
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社会正义与包容中心负责人维里蒂·弗斯(Verity Firth)认为,大学应该走出象牙塔,与现实世界进行互动。新冠肺炎疫情的出现增强了民众对专业知识的信任,大学和医学研究所的研究人员、公共卫生官员以及政界人士应该为应对疫情共同努力。通过与多样化受众的接触,研究人员不仅能够共享学术成果、提高科学的透明度,同时也能接触到学术界以外的知识,这对于寻找全球问题的解决方案至关重要。
学术交流使研究更具活力
南京市社会科学院经济发展研究所所长黄南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学术共享大致等同于学术交流与合作,同行间的交流共享有助于产生合作研究的机会,深化学者自身对于某些问题的理解。因此,对于任何一个学者而言,学术交流合作分享都是有益的,可以使研究更具活力,也更具创新性。
黄南建议,提高学术交流的有效性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加强学者对学术沟通与交流重要性的认识,使其意识到学术交流不仅是学者实现学术研究价值的根本,更是提高学术研究质量,增强研究成果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回应社会关切的关键所在。二是加强社会调查的力度。学者要积极参与社会调查,高校、研究机构以及政府部门也应为学者参与社会调查创造机会和渠道,邀请学者参与经济社会问题的讨论和座谈,让学者更好地了解社会需求。三是加强信息的公开透明。政府部门要在信息的社会共享方面做出更大努力,加强对信息的及时披露,尤其要减少数据信息社会共享上的障碍与壁垒,提高学者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了解程度。四是优化完善学术成果的评价机制,通过制度创新引导学者重视学术交流,提高对学术交流的参与程度,促进学术研究成果的转化,使研究成果更好地造福于社会。五是加大对学术剽窃等行为的惩处力度,将学术剽窃等行为纳入个人信用信息档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更好地保护学者的研究成果,提高学者参与学术交流的积极性、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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