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加强和创新城市治理,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当前,由数字技术驱动的数字治理和开放包容的人文治理,已成为不断提升城市创新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成为推动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支柱。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坚持数字治理与人文治理相结合,共同激发数字技术与人文价值的协同增效,打造一个有温度、有韧性的城市治理共同体。
城市数字治理的基本内涵
现代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和普及,促进社会不断朝着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深入发展,为解决城市治理难题提供了丰富的技术化工具。在城市治理的不同场景和领域中,数字技术催生出诸如电子政务、数字城市、智慧城市等一系列以信息通信技术为支撑的治理新路径,形成了横向网络结构的创新模式。
何谓数字治理?顾名思义,有两种含义:一种是对数字的治理,是指实现对全社会越来越庞大的数据的有效管理与组织。另一种是基于数字的治理,主要是指利用数字实现全社会有效组织与运行。从城市治理实践来看,城市数字治理的两种含义互相支撑、相互交融。从技术的角度看,城市数字治理就是将城市整合为一个以IT为基础的创新型城市生态系统的技术。这种技术的范围分布很广,包括智能化设备、移动网络以及各类综合治理平台、各式各样的App等信息技术手段。其中,信息与通信技术(ICT)和算法是数字治理的核心技术。从治理模式来看,城市数字治理将技术标准、程序标准、环境设施标准等标准化管理运用到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例如,公共服务领域的IS09000质量管理标准、政府改革领域的行政审批制度的标准化体系等。地方政府能够使用算法,设计一个能够整合城市系统的战略愿景,积极地运用信息技术、规划和战略管理来整合服务信息、服务流程、制度规范和物质基础设施,高效地推动经济社会的包容发展和内生发展。
数字社会需要数字治理,数字时代的城市治理现代化尤其需要借用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不断提高治理的精细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城市治理效能的提升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持续开发政府可用的新工具新技术。例如,上海、广东、浙江等发达地区在推进政府创新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普遍运用信息通信技术手段,提高政府的服务供给水平、公共行政效率和危机管理能力。同时,进入互联网时代,数字技术的零边际成本、高流动性、跨区域性、非集中性等特征为打破城市治理过程中职能部门“各自为政、协同乏力”提供技术潜力。更为关键的是,在数字技术的引领下,公共部门组织也能够更好地通过公开政务信息回应社会公众的利益诉求,从而建立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制度性渠道。
城市人文治理的基本内涵
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攻坚期、经济调整期、社会转型期,城市治理面临着许多想象不到的困难和问题。因此,在高水平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急切呼唤人文之治、弘扬人文精神、体现人文关怀,尤其需要充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文化是城市的灵魂,也是城市发展的核心。将人文的理念融入城市治理之中,就更加强调了城市发展的有序性与和谐性。故而人文治理应当具有双重内涵:一种是指以物质和精神层面的文化资源熏陶人心,展示治理体系的柔性智慧和治理能力的柔性力量。另一种是指在治理过程中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和价值关怀。
概言之,通过审美智性文化的形式、技术和规则的社会体系,转变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行为,推动价值协调、秩序生成、行为规训。同时,文化治理也是对当前工具理性的纠偏,能有效抚平城市发展的理性之殇,为公共事务治理赋予人文关怀,减少对效率的片面追求,巩固城市治理现代化中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具体到城市治理层面,就是要保护、传承与发展文化遗产和人文精神。文化遗产和人文精神是城市悠久历史内涵与底蕴的见证,包含着城市历史和文化记忆,承载着城市发展的精神品质和价值取向,也是城市生命力的体现。因此,城市人文治理在于将厚重的历史积淀与现代文化相融合,不断创新发展,代代延续,才能使城市发展的基石得以不断稳固。
在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方面,人文治理注重统筹抓好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加强区域历史文化碎片的发掘、保护和有效、合理的开发利用,避免区域文化遗产遭到破坏,保存区域发展的遗传信息和密码,让人民能够在自己生活的地区具有属地历史感。更为重要的是,要发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引领作用。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将善治、仁政等传统的责任伦理和“天下为公”等内在价值嵌入城市治理之中。以此为基础,确立普遍、清晰的行为规范和是非观念,以较低成本调解社会矛盾和增强社会共同体的凝聚力,从而推动城市治理体系的生产和再生产。
数字和人文协同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的思考
数字驱动的人文治理模式。信息时代,数字技术一直牵引着治理理念的变革,促进政府治理的转型升级。例如,数字技术的发展进步,增加了民众获取信息的渠道。民众通过网络平台表达诉求、参与政策过程,推动政府治理理念的转变。然而,这种模式具有典型的重数字化转型、轻视人文治理的特征,往往使得各级政府部门在将数字技术应用于城市治理之时,对制度建设的关注在一定程度上滞后于对技术投入的重视,存在着为数字治理而数字治理、为数字治理创新而数字治理创新的现象。
人文塑造的数字治理模式。进入数字时代,各级地方政府和互联网企业会根据人文保护和发展理念的需要设计数字治理的规则和体系。一是为了保护、传承与发展先进文化而采用数字技术。例如,借助于数字技术打造数字档案馆、数字文化体验区。通过数字信息载体拓宽地方特色文化的传承途径,促使地方历史、区域文化、地域专题、自然风光等多方面的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二是为了实现某种治理目的而应用数字技术。在现实生活实践中,很多部门决策者出于政绩考核和治理效率考虑,广泛提倡和应用数字信息技术,不断打造部门自身的信息系统。然而,需要指出,这种人文塑造的数字治理模式往往局限于个别职能部门,无法触及关键改革领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碎片化治理倾向和数据孤岛现象。
数字治理与人文治理协同增效。实质上,在城市治理过程中,数字是“形”,人文是“神”。显然,无论是数字驱动的人文治理模式,还是人文塑造的数字治理模式,都未有效实现数字治理与人文治理的协同。因而,面对“数字治理”的技术逻辑与“人文治理”的价值导向,未来要避免重数字化转型而轻价值关怀,探索出一条数字治理与人文治理协同增效的城市治理之路。具体而言,当前城市治理,需要按照城市治理最需要解决什么、群众最企盼什么而进行谋划,把“人文之治+数字赋能”作为城市治理目标,树立全周期、全过程、全链条管理的理念。这种新式治理模式将以人为本的感性认知和社会获得感融入数字治理的开放包容式创新实践中,形成信息技术与人文精神、人本特质、社会文化共荣共生、相辅相成的互动融通状态。其结果将带来诸如城市大脑、应用场景、健康码等治理方式的颠覆式创新,更好实现数字化、人本化的智慧城市治理,有效破解城市治理的人流管控、交通治堵、民生保障等难题,进而不断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作者单位:杭州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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