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协作”工程是浙江省于2001年提出,旨在推动省内海岛和山区等欠发达地区协调发展,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的一项战略举措。2002年,习近平任浙江省委书记后,结合早期在福建等地参与“山海”治理的实践经验,将“山海协作”工程深入推进,纳入浙江“八八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山海协作”工程由此确立为省域层面的战略措施。此后浙江历届政府一以贯之,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始终坚持陆海统筹思路,坚持把欠发达地区的发展作为浙江新的经济增长点。当下,“山海协作”工程取得了不俗的成绩,成为对外展示浙江区域协调发展水平的重要标杆。本文拟通过对“山海协作”工程的战略举措研究,探讨浙江经验的窗口价值。
“山海协作”在浙江的实践深化
浙江“山海协作”工程经过十几年的摸索、实践,逐步形成一套地区创新发展模式,构成了以海引陆、以陆促海、陆海统筹、海陆联动的总体发展新格局。
首先,实现陆海统筹一体化。2008年5月,杭州湾跨海大桥建成,将舟山海岛与内陆连为一体。2015年,宁波舟山港集团成立,港口一体化取得重大突破。不仅如此,“义甬舟”大通道又将沿海港口、海岛和浙中内陆山区连接起来,从而形成区域范围的经济走廊。2018年5月,丽水无水港利用宁波舟山港口优势,打造丽水货物进出宁波港口的“绿色通道”,实现了浙江山区与沿海港口物流体系的跨越式发展。预计2020年底通车的金台铁路,将进一步加强“山海协作”的大通道建设,促进浙中欠发达地区城市群产业融合。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浙江建成一大批海陆基础设施,不但实现了陆海一体化以及浙中山区—沿海港口互为联通,而且主动与长三角一体化接轨,对外辐射“一带一路”。据统计,2016年浙江海洋生产总值从2003年的710亿元增至6700亿元,十多年间增长8倍多。2014年至2016年,浙江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总额达到了3195亿美元,进出口增长贡献率连续两年居全国之首。尤其是海洋产业结构中传统渔业比重下降,海洋运输服务业大幅上升,整体结构更趋合理,初步实现了可持续发展目标。
其次,实现创新跨区经济结构优化。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搞“山海协作”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合作重点放在优化产业结构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上。2017年6月,平湖和青田两市县率先在全省范围内探索“飞地经济”,青田县265个经济薄弱村抱团参与“飞地”投资,经营收入年均可增收5万余元。衢州通过在杭州打造“创新飞地”,实现数字运营、异地借智手段,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截至2020年7月,衢州柯创园“飞地”吸引了一批高级人才,培育科技型企业18家,取得有效发明专利22项,其他各类专利及著作54项。而磐安县在金华市区设立的金磐扶贫开发区“飞地”,目前入园企业已达1000余家,对磐安县年均税收贡献度超1/3。2020年,余姚市积极推动“山海协作”由“单线协作”变为“双线协作”,分别与贵州、四川等市(县、区)建立扶贫协作关系,突破省域范围,从而打通了东西部扶贫协作与山海协作渠道。除了“飞地”创新,各区域还依靠科技创新,消弭地区差异,人才不断“上山下乡”,仅台州市2018年就有1.3万名乡贤落实项目5200个,涉及资金160亿元。
最后,实现区域产业链融合,发挥欠发达地区资源优势。“山海协作”强调区域间的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实现生态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目前,全省范围内已建成青田—平湖、景宁—温岭、苍南—龙湾等多个山海协作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以苍南—龙湾为例,2019年以来,两地立足当地资源优势,打造生态服务产业。其中,福德湾村建设项目11个,年接待游客超100万人次,同比增长20%;中魁村村民年收入达到2.9万元,高出所在镇平均收入48%。景宁在推进“山海协作”工程升级版过程中,不以山海为远,与沿海多个县市构建起“五县联盟”,生态产品广开销路,其优质农产品实现销售额3800万元,从而将山区资源禀赋变成“绿色宝藏”。天台县则发挥资源优势,2019年街头镇后岸村共设78户农家乐,户均创收达20余万元,人均纯收入达4.5万元。泰顺县充分利用资源优势,仅2019年一季度,全县就接待游客198.7万人次,同比增长33%,市县旅游综合产值达12.86亿元,同比增长37%。嵊州、缙云积极推动地方产品走出去,打造特色服务产业。其中缙云烧饼在全国20多个省(市、区)已开485家示范点,2018年产值达18亿元,从业人员达1.7万人,为“小吃经济”打开通往全国乃至全球途径。
从浙江实践来看,2002—2018年浙江山区市县通过“山海协作”累计获得各类渠道援助资金近100亿元,促进了省域范围内20多个山区县(市、区)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地区生产总值从2002年的850亿元增至2017年的5151亿元,人均生产总值更是从2012年的8012元增至2017年的53492元。
浙江“山海协作”的窗口价值
纵观浙江“山海协作”的实践过程,充分体现了地方政府先行先试、走在前列的政治担当,取得了积极有效的成果。总结浙江“山海协作”工程的地方经验,其窗口价值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浙江“山海协作”是在充分认识海洋价值,充分认识陆地与海洋的二元结构关系基础上提出的区域发展理念。其根本目标是充分发挥陆海二元优势,形成互补型区域发展路径。浙江取得的成绩诞生于一个独特的环境中:最有发展活力的省份、兼具山—海地理空间、山—海区域发展不均衡。可以这样认为,正在浙江实践的“山海协作”工程与国家提出的“陆海统筹”战略在目标上具有高度重合性,其本质都是运用统筹兼顾的方法,将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发展从政策角度进行总体设计。
第二,“山海协作”工程在解决区域协调发展问题上具有普遍性意义,为解决沿海省份乃至中国面临的区域协调发展难题,提供了浙江方案。浙江样本与中国目前所面临的东部沿海与中西部内陆地区发展不均衡的现实问题具有相似性,在继承性和发展性上,在逻辑思路和二元结构上,浙江的实践过程和成果经验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从某种意义上说,初步解决了区域协调发展问题的浙江样本为更大层面的中国区域协调发展问题的破题提供了经验和方向。
第三,“山海协作”核心理念是“合作共赢、共创共享”。浙江把“山海”区域差异视为发展机遇,将欠发达地区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其意义在于以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为前提,以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为基础,探索了一条欠发达地区互惠双赢、协调发展的新路子。强调区域间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发展模式,既是本省经济发展的基本期望和利益诉求,也符合各地区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
概而言之,近二十年来浙江“山海协作”工程从理论到实践、从地方经验到省域治理战略,均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经受了实践的检验,并且深刻改变了浙江社会、经济发展面貌。今后浙江仍需要砥砺前行,优化创新模式,进一步发挥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示范作用。
(作者单位:浙江省新型重点培育智库—浙江师范大学边疆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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