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长三角数字经济发展
2020年12月11日 08:3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12月11日第2067期 作者:南京邮电大学 叶美兰

  《2019长三角数字经济指数报告》显示,2018年,长三角地区数字经济总规模已达到8.63万亿元,超过珠三角地区和京津冀地区数字经济规模之和,占当地经济总量的41%,占全国数字经济总量的28%,增速达到18%。国务院印发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了“共同打造数字长三角”的目标任务。数字经济可以重塑区域产业发展的形态,帮助资本、人才、技术等优势资源实现合理配置,成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推动力。促进长三角数字经济发展,要完善并落实相关政策。一是促进数字经济专业人才自由流动,形成区域联动、分工协作、协同推进的人才体系;二是加强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区域协同建设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合力建设长三角工业互联网;三是夯实数字经济基础,整合长三角地方政府、产业园区、科研院所等优势资源,围绕科研链、产业链、创新链,提升长三角区域内数字经济支撑服务水平。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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