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法学理论研究持续深入发展
2020年12月11日 07:5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12月11日第2067期 作者:本报记者 张译心

  法学理论体系是由法学的基础理论、法学的核心理论、法学方法论等构成的理论体系,是法律和法治实践经验的科学化、概念化和理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是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内在组成部分。

  法学理论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社会科学,其自身的科学性得到学术界普遍认同。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莫纪宏表示,当前我国已经形成以法理学为核心的理论法学,以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诉讼法学等为代表的部门法学体系。学界对法律史、法学发展史、法律制度史进行了深入研究,加强了比较法学的研究,引进了案例教学模式,拓展了国际法学的研究范围,发展了诸如国际经济法、国际商法、国际贸易法、国际仲裁法等新兴法学学科,确立了法学理论研究的学科布局。同时在许多领域开始形成以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为指导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研究体系。

  我国法学理论体系建设取得重要成就。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胡玉鸿认为,在研究范式上,采用了“权利本位”范式,促成了权利理论在法学界的普及,推进了人权研究与人权事业的发展。加强立法理论研究,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贡献了法学界的智慧,如民法典的成功制定、行政法的不断完备以及社会法的逐渐成型。通过对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等理论概念的持续探索,为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和释放社会组织活力奠定了理论基础。在司法理论方面,确立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思路,促进了司法活动的专业化、规范化。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在实践基础上有两次重大突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冯玉军表示,第一次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理论的划时代创立。第二次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划时代创新。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在新时代法治理论的守正创新,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集中体现了党领导人民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崭新实践,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遵循。

  由改革开放所引发的社会变革和思想跨越为中国法学理论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契机。在西南政法大学高等研究院执行院长周尚君看来,我国法学理论体系建设经过多年发展,问题意识逐步清晰。转型时期不断涌现出的中国社会问题和法律现象逐步受到关注,并产生了多个经典议题。法学理论体系的学术进路日趋多元,不同进路共同致力于解释和指引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在方法论上,法学理论体系总体朝实证化方向演进,日益强调法学研究的实证性、经验性和科学性,形成了以社科法学为代表的方法进路。

  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孙明春看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学理论体系建设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在当代中国的新发展,推动了法治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促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

  立足新时代法治建设实践

  在全面依法治国不断走向深入的过程中,法学界应努力推动法学学科发展,摆脱西式话语的束缚。莫纪宏表示,我国法学界要立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构建适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的学术体系,着重解决在国际法学界的学术话语权问题。

  新时代孕育新思想,新思想指导新实践。在当前背景下,我国法学理论研究应从自身体系化建设出发,立足中国社会、扎根中国实践,以持续的理论创新回应时代之问、指引法治建设。周尚君认为,面对新环境,法学研究者需深刻认识新特征新变化,推动法学理论研究持续创新,回应时代需求。法学研究者应自觉将法治实践中的具体问题纳入研究范围之中,坚持从现实出发提炼理想、从实然出发论证应然、从实践出发形成理论,在实践中发现中国法理,用中国法理指引法治实践。

  我国法学理论体系建设仍待完善。在胡玉鸿看来,学界对我国法学理论资源的挖掘尚待加强。法学理论研究应充分挖掘和借鉴中国传统法律思想以及西方法律思想资源,提高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法学理论的总体研究水平。此外,本体范畴的研究需要完善。要加强对法律主体、法律地位、法律身份、法律角色、法律能力等基本范畴的研究。法学理论研究回应实践和提炼法学方法的能力也待提升。法学理论须能够指导具体的法律实践,体现出法学经世致用的理论功能。注重对法学研究的逻辑起点、研究视角、基本模式、路径和方法进行理论上的分析与归纳,加强对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与法学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分析与借鉴。

  建设更加开放的法学理论体系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龚廷泰认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要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的理论渊源和理论基础的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是一个开放的、不断发展的体系,与马克思恩格斯的法学理论体系是一脉相承和与时俱进的关系。要加强法学学科体系的研究,推动新时代新法学建设。法学理论体系建设需打破封闭的学科壁垒、固化的学术围墙,法学界要建设多维知识谱系,采用多学科方法。

  冯玉军表示,法学理论体系建设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深入研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要在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的同时立足当代中国法治实践。要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比较研究当代世界各国的法治经验和理论,合理提取具有重要价值、体现法治发展趋势的法治话语、法治技术、法治思想。面对未来科技发展、气候变迁、环境保护、社会演进等重大挑战,我们要探索信息社会、智能社会、风险社会时代的崭新法学理论体系和文明秩序。

  我国法学理论研究要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莫纪宏认为,我国法学理论研究既要借鉴国外法治国家成功经验和比较成熟的法学理论,又要坚持中国特色。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中出现的具体法律问题为导向,真正面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际,侧重解决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中最为紧迫、最需要理论指导的问题。要统筹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两个法治大局,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

  中国特色法学理论体系的发展和完善应坚守民族立场。孙明春表示,法学理论界要立足中国实际,研究中国问题,不断拿出破解法治困境和难题的中国方案;教育界应构建起凸显中国主体性、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与此同时,我们应当推进开放研究,以全球视野积极推进不同法域间的交流、互鉴,共同提升各国法治建设区域化、全球化合作水平。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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