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与列夫·托尔斯泰生命观的碰撞
2020年06月15日 09:3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6月15日第1947期 作者:戴静

  对生命的哲理性思考是鲁迅和托尔斯泰思想的一个共同主题。鲁迅在《野草·一觉》中写道:“野蓟经了几乎致命的摧折,还要开一朵小花,我记得托尔斯泰曾受了很大的感动,因而写出一篇小说来。”路边被车轮碾过的野草顽强地开着花,“孤零零地在这辽阔的田野上,好歹一个劲地捍卫住了自己的生命”。这个场景感动了托尔斯泰,让他“想起了哈吉·穆拉特,想写他”,因而诞生了著名的中篇小说《哈吉·穆拉特》。类似的感悟让鲁迅产生了情感上的共鸣,散文集《野草》的题旨说:“野草,根本不深,花叶不美,然而吸取露,吸取水,吸取陈死人的血和肉,各各夺取它的生存”。相同的象征性意象寄寓了鲁迅和托尔斯泰对生命内在强力意志的赞叹,显示了鲁迅与托尔斯泰生命观碰撞产生的思想火花。由此深入发掘,我们发现鲁迅与托尔斯泰的生命观有相似的地方,但更多的是不同之处。

  生命内在于人

  托尔斯泰的生命观认为生命最完美的呈现形式是“理性意识”。在论述其生命观的总结性作品《论生命》中,托尔斯泰指出人在自身中包含了三种认识对象:作为服从于动物性的物质、作为服从于理性意识的动物性、作为使动物性服从的理性意识。这三种认识对象之间存在层层递进的等级关系,“理性意识”是生命的最高体现形式,其中包含了人的“意志”“对幸福的渴望”和“精神世界”。托尔斯泰通过这种生命观否定了物质和动物性对人生命的意义,认为它们是需要被克服的,而将人内在的“意志”“渴望”和“精神”等科学理性无法验证的生命意识看成是生命最重要的内涵。

  人的内面精神在鲁迅的思想中也是极为重要的。鲁迅早期建构“新生”文化理想时,倡导“立人”思想,强调“掊物质而张灵明”“尊个性而张精神”,主张关注人内面精神的养成。“灵明”“心声”“内曜”“精神”,“不可见也”,都是区别于物质的人的内在意识,这与上述托尔斯泰的生命观也是契合的。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鲁迅高度赞扬了托尔斯泰的《忏悔录》,认为是“伟哉自忏之书,心声之洋溢者也”,能“起人之内曜”,“如是而后,人生之意义庶几明”。

  鲁迅也对人的动物性提出了警惕,主要表现在他对当时流行的社会达尔文进化论思想的批判上。1908年发表的《破恶声论》中,鲁迅将那些“执进化留良之言”“攻小弱以逞欲”的人称为“兽性爱国之士”,指出他们倚强凌弱的行为实出于兽性,也即是托尔斯泰所言的动物性。鲁迅由之阐发了利兵强国的目的应是出于自卫,而非侵略,其观点乃是对当时社会上“颂美侵略,暴俄强德,向往之如慕乐园”思潮的反拨。

  生命的中心何在

  托尔斯泰对完美的生命有异常的渴望,他反复号召寻找生命的价值。正如别尔嘉耶夫所指出的,托尔斯泰对生命意义的执着追寻最终导致他将生命形而上学化,使他的生命观走向了宗教的反人格论。托尔斯泰说:“人类的真正生命是在空间和时间之外发生的”,“对于人来说它不能生,也不能死”,人的真正生命成为一种神化的、超验的本体存在。生命的形而上学化的确解决了托尔斯泰关于摆脱死亡获得永生的思想困境,人受时空局限产生的有限性因永恒生命的存在而不再成为追求道路上的障碍,死亡因之得以被超越。从这种观点出发,对于托尔斯泰来说,处在生命中心的不是人,而是一个超越时空之外的生命的永恒本体。而为了触及这个超验世界,人应当割舍与现实世界的关系,实现“与神的共性融为一体”。不难看出,托尔斯泰的生命观带有很强烈的宗教禁欲主义和本体论的色彩。

  对于鲁迅而言,处于生命中心的永远是人本身。人“盖惟声发自心,朕归于我”,而“人始自有己,人各有己,而群之大觉近矣”。人生命价值的实现首先在于达到“朕归于我”“人各有己”,在此基础上“沙聚之邦”才能“转为人国”。“立人”是“立国”的根本,也是人从自身出发去维系人与世界之关系的基本途径。

  鲁迅的生命观是历史的,他始终在时空范畴内考虑人的生命问题。他提出“在进化的链子上,一切都是中间物”的思想,不承认任何独立永恒的、终极的生命实体。鲁迅用“中间物”的生命观否定了生命的形而上学,同时也消解了生命的终极追求。对于阿尔志跋绥夫借《工人绥惠略夫》给出的尖锐提问:“你们将那黄金时代,豫约给他们的后人,但你们却别有什么给这些人们呢”?鲁迅的回答是拒绝将将来的“黄金时代”预约给现在的人们,他曾说:“将来是现在的将来,于现在有意义,才于将来会有意义”,人应执着现在的生命去求生存和发展,不管当下去奢谈将来是无意义的高蹈主义。

  面对生命的荒诞

  托尔斯泰认为人是荒谬的存在。个体为获得幸福以侵犯他人的幸福为手段,个人的幸福却又将随着人不可避免地走向死亡而毁灭,现世的生命因死亡而失去存在的意义。因此,为了获得永恒的生命,人需要将获得幸福的目的和手段合一,个体只有通过保障他人幸福才能谋得自身的幸福。因而,人只有服从自己的“理性意识”并将之用爱的形式表现出来,才能走上一条生命之路。他将爱称作“生命之光”,“把自己的生命看做是爱的表现的人……必然使他产生无疑的信仰:生命不会消弱,不会死亡,只会永恒地加强”。这种超个人、超阶级的、带有乌托邦性质的爱成为托尔斯泰主义中博爱、“勿以暴力抗恶”和“无抵抗主义”的核心。鲁迅一方面赞赏托尔斯泰“大呼平和于人间”的勇气,称他为“轨道破坏者”,但同时也对其不抗恶的思想保持着清醒的认识,他说:“其所言,为理想诚善,而见诸事实,乃佛戾初志远矣”。鲁迅认为,托尔斯泰的理论过于理想化,在现实社会中并无推行的可能,提醒人们要“悟斯言之非至”。

  在鲁迅的野草世界里,人同样也显示了悲剧荒诞的一面,野草“当生存时,还是将遭践踏,将遭删刈,直至死亡而腐朽”。生命处于海德格尔所谓的“被抛状态”,人无缘无故地被抛掷在这世界上,孤独无助、脆弱无常,死亡难以逃避、存在短暂有限。鲁迅感叹造物主“实在将生命造得太滥,毁得太滥了”。在野草世界里,世界显现为“地狱”“死地”“无物之阵”“沙漠的旷野”,人在其中的生存是寂寞、无聊、虚空、憎恶等的否定性体验。但鲁迅“终于不能证实:惟黑暗与虚无乃是实有”,主张在走向“坟”的路上进行绝望的抗争,他倡导的是人说“不”的权力,用人的主体性选择反抗生命的虚无和荒诞,彰显人的尊严,即使明知“前面,是坟”也要发出绝望的战叫。“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从绝望出发,在“无”中生发“有”,向死而生,这是鲁迅生命观在哲学意义上的呈现。

  鲁迅和托尔斯泰从人的生存意志、内面精神和荒诞性等共同生命体验出发探讨生命的存在意义,却走向了不同的生命观。托尔斯泰走向宗教和爱的神秘主义,鲁迅则走向执着当下和决绝抗争的道路。在其中我们却又分明看到他们生命观的一个共同点:在有限的生命中追求无限的生命意义。

  (本文系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鲁迅与中国政治文化研究”项目(184080 H102116)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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