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社会概念的公共性意蕴
2020年04月16日 00:3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4月16日第1908期 作者:陈飞

  在马克思那里,社会是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社会关系整体,并不是为了实现各自利益和满足彼此需要的外在集合。它在本质上蕴含着公共性的意蕴,即个人与共同体、个人生活与类生活的统一。社会不是与个人相对立的抽象的一般力量,而是个人自己的本质、财富和生活。

  何为社会?在马克思看来,社会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是以人为中心的关系性存在。社会是“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本身”,是个人实践活动自主建构的结果。社会不是由个人构成的原子式集合体,而是表示个人之间发生的相互关系的总和。当然,个人的实践活动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实践活动的性质和存在方式是由社会来界定的,根本不存在脱离社会的孤立个人的实践活动。实践只能建立在人与人相互协作的社会之上,无论是为了他人而实践还是通过他人而实践,都能在实践中发现人与人之间社会结合的纽带。马克思的社会概念蕴含着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类的统一,社会不再是外在于个人的存在物,实质上是个人的社会关系总和。社会并非一个抽象的外在于个人的实体,而是由人的实践活动创造出来的动态的关系,随着个人活动方式的变化,人与人相互结合的社会也会发生历史的变迁。因而,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都是实践的,实践作为人的本源性活动开启了社会生活的诸种关系,成为建构社会的根本方式。

  现实的个人并非孤立的存在,而是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个人,个人只有在社会中才能成为现实的个人。一个人的命运必然受社会的影响,不同性质的社会关系规定了个人不同的活动空间。因而,个人的自由解放程度必然与社会的性质密切地联结在一起。然而,个人是社会的逻辑起点和存在前提,也即个人是一个怎样的存在,社会就是一个怎样的存在。离开个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交往,就不可能有社会的产生。个人在积极地发挥自己的生命力量实现本质的过程中,不断地生产社会生活、社会关系和社会本质。社会的发展始终是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个人的发展,社会的历史始终是个人自身发展的历史。然而,马克思对社会的这一理解遭到了诸多误读,比较典型的是“实体化的社会观”。社会被误作为独立于个人存在的具有价值优先性的共同体,而个人则被看作从属于这一共同体的手段,个人只具有工具性存在的意义,社会成为无人身的理性实体。马克思坚决反对把社会看作外在于个人的抽象实体,社会与个人并不是相互对立的两极,他强调现实的个人是社会的根本目的和最终归宿。

  马克思把社会理解为社会关系中的人本身,这蕴含着以个人之间的共享和共在为特征的公共性理念,体现了人的类本性和公共特质。人是社会关系的存在,人的根本属性在于社会性。从事实践活动的个人不可能孤立地存在,他只能在与他人的社会关系中获得自我确证和自我认同,这在存在论的意义上意味着人具有公共性和社会性的品格。人们的长期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只有通过多种多样的社会活动以及不同主体之间的交往行为构建社会共同体,才能克服个人力量的局限性。只有对个人力量和个人活动进行优化整合,才能提升人的整体性和社会性力量。一定的历史阶段或生产方式总是与一定的共同活动方式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这种共同活动方式和共同力量就体现在特定的生产方式中。社会生活中的公共性首先体现在对社会力量的共同使用上,也只有这种使用才能保障个人利益的实现和需要的满足。与动物的种生命不同,人的生命是类生命,这要求人们必须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借助社会共同力量实现自己的生命本质。

  社会生活中的公共性还体现在公共利益和共同利益之上。马克思虽然对利己主义进行了尖锐批判,但是他并不否定个人利益,反而认为个人在实现自身利益的过程中推动社会的发展。个人利益只有在社会中才能实现,社会是个人利益得以实现的必然形式。个人在实现自己利益的过程中产生了公共利益和共同利益。公共利益存在于个人利益之间的共同领域中,它来自个人利益的交互性的社会关系,却又超越了个人利益,它既是对个人利益的限制,又是个人利益实现的必要条件和保障。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并不是相互对立的两极,个人利益的实现依托于社会关系中的公共利益。

  然而,在资本主义时代,社会呈现为异化的状态。在利己主义和功利主义支配的商品世界,普遍化的社会结合成为个人满足私人利益的工具,根本无法确保生活世界的真正统一性。马克思的社会理想只有在未来自由人联合体中才能真正实现。自由人联合体是个人与共同体、个人与他人直接统一的社会,其公共性意蕴表现在,自己个性的存在同时也是别人的存在,个人的活动和享受与社会的活动和享受是直接统一的。只有通过生产方式的变革才能实现这种统一,即联合起来的自由个人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从而共同分享劳动果实,这就消灭了由于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所导致的人与人之间的分裂。

  自由人联合体是真正公共性的存在形式,它是人的活动、享受的实现和满足,也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人的本质成为人的真正的共同体,共同体是个人的自由联合,它不是外在于个人的力量。在自由人联合体中,人与人之间共享和共在的公共性得到完全实现,共同利益和公共利益成为人的最真实的普遍利益。超越人的私人存在状态,公共性的人成为人的本真状态。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政治哲学史视阈中的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研究”(16CZX013)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重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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