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抗疫斗争中的英雄精神
2020年04月09日 00:1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4月9日第1903期 作者:毛瑞康

  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省武汉市考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指出,“武汉人民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现了中国力量、中国精神,彰显了中华民族同舟共济、守望相助的家国情怀。武汉不愧为英雄的城市,武汉人民不愧为英雄的人民”。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这次奋战在抗疫一线的人员都是我们民族的英雄和脊梁,他们所体现的英雄精神正是此次疫情阻击战取得阶段性胜利的重要精神力量。

  英雄精神作为中华民族精神的内在基因和底色,是历久弥新和永不褪色的精神符号。中华民族向来是崇尚英雄、成就英雄、英雄辈出的民族。英雄精神作为中华民族精神的内在基因,伴随着中华民族的进步而不断得以丰富发展,但蕴含在其中的核心要义没有变,始终都是爱国主义。从此次疫情防控来看,全国上下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冲锋在前、英勇奋战,各地医务工作者和援鄂医疗队员白衣执甲、逆行出征,人民解放军指战员闻令即动、勇挑重担,广大社区工作者、公安干警、基层干部、下沉干部、志愿者不惧风雨、坚守一线,广大群众众志成城、踊跃参与,他们逆行的身影更是生动诠释了新时代的英雄精神。每个时代都会有每个时代的英雄,每个时代的英雄都会引领、推动时代的进步发展,抗击疫情涌现出的英雄精神也必将作为中华民族精神的宝贵一环而载入史册。

  弘扬抗疫斗争中的英雄精神,要牢牢把握人民是真正的英雄这一本质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讲话中强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是真正的英雄”。弘扬英雄精神必须要清醒认识到历史是人民书写的,人民是真正的英雄这一本质内涵。英雄不是遥不可及的历史人物,英雄精神也不是虚无缥缈的政治清谈、空头口号,而是能够实实在在通过我们人民体现出来的。在此次疫情防控的严峻斗争中,武汉人民识大体、顾大局,不畏艰险、顽强不屈,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大局需要,主动投身疫情防控斗争。正是因为有了武汉人民的牺牲和奉献,有了武汉人民的坚持和努力,才有了今天疫情防控的积极向好态势。武汉人民的英雄事迹充分彰显了英雄精神是此次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胜利的重要法宝和制胜武器,英雄精神植根于人民、来自于人民、服务于人民。

  弘扬抗疫斗争中的英雄精神,要在全社会培育崇尚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氛围。从疫情爆发开始,广大一线英雄群体夜以继日、不辞辛劳、默默付出,充分彰显了他们不怕牺牲、勇于担当、顾全大局、甘于奉献的精神品质。因此,弘扬英雄精神,首先要加强对抗疫一线英雄群体事迹的政治宣传,做好社会舆论引导工作。加大宣传舆论工作力度,统筹网上网下两个渠道生动讲述防疫抗疫一线英雄的感人事迹,通过英雄事迹的宣传为全社会增强抗疫斗争必胜的信心与信念,同时及时厘清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污蔑抹黑、刻意歪曲英雄的言行,让英雄精神成为全社会的一面闪亮旗帜。其次要加强对抗疫一线英雄的保护、关心与爱护,不让英雄既流血又流泪。当前在抗疫一线的英雄群体日夜奋战,舍生忘死,尤其是包括军队在内的广大医务工作者作为战胜疫情的中坚力量,为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要落实好对这些英雄群体的防护物资、生活物资保障和防护措施,统筹安排轮休,加强心理疏导,同时要落实好工资待遇、临时性工作补助、卫生防疫津贴待遇,健全伤残英烈及其亲属抚助政策,完善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国家层面的英雄精神褒奖法律体系。

  弘扬抗疫斗争中的英雄精神,要牢牢抓住党员干部和广大青年这两个“关键群体”。此次疫情防控一线涌现的英雄群体坚忍不拔、顽强拼搏、无私奉献,他们是真正的英雄,他们的英雄精神值得我们认真学习贯彻。首先,在党员干部群体中大力号召学习弘扬英雄精神。各级党员干部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主力军,要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越是在困难大、矛盾多的地方,越是在形势严峻、情况复杂的时候,越要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扛起责任、经受考验,在疫情大考中磨砺责任担当之勇、科学防控之智、统筹兼顾之谋、组织实施之能,在大战中践行初心使命,在大考中交出合格答卷。其次,在广大青年群体中开展英雄精神教育。广大青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接班人和后备军,要推动英雄人物、英雄事迹、英雄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实化英雄人物形象,强化英雄精神力量,教育引导广大青年树立正确的英雄观、是非观、国家观,学习英雄人物“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精神品质,让广大青年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中去崇尚英雄、学习英雄、争当英雄。

  英雄精神是历久弥新、永不褪色的精神符号,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征程中,我们要在斗争中坚持培育英雄精神、弘扬英雄精神,让一代代英雄们成为引领民族发展的不竭动力。
  
  (本文系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政课研究专项项目“新时代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质量研究”(19VSZ102)、2018年江苏省科研创新计划项目“推进党内基层治理法治化研究”(KYCX18_2450)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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