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认真总结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取得的重大成效和宝贵经验,巩固机构改革成果,继续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为进一步推进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当前,中国业已成为推进世界现代化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开创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格局,也已成为中国在新的历史方位中实现内政外交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时代命题。
国家治理现代化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在世界现代化的大潮中,中国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已然成为新时代中华民族向纵深发展、实现伟大复兴的新要求,并为世界现代化进程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第一,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有效助力“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不仅是对世界现代化发展这一国际大势的有效回应,以使中国能够在世界现代化浪潮中奋发搏击,而且是对即将实现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攻关决胜阶段的关键性实时推进。同时,这也为对接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重要的推动力,进而贯穿了“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在逻辑及实现历程。第二,有效应对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所面临的双重困境。改革开放四十余载,中国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过程中,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不仅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而且在政治民主、文化繁荣、社会和谐及生态文明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现代化发展硕果,并在这些成就的铸造中继续砥砺前行。然而,现代化发展带来的现代性问题也在国内和国际两个不同层面中分别体现出来,在国内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存在着诸如“有形之手”与“无形之手”之间的深层次矛盾、对外开放与对内搞活之间的矛盾、稳定与发展之间的矛盾;在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中仍存在着棘手的国际问题,比如国与国之间在经济、政治等方面的相互摩擦时有发生。这一系列矛盾与问题都促使我们必须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步伐,以更加合理有序地应对世界现代化进程中的各种重大难题。第三,现阶段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须弥补不足及短板。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取得可喜成就与宝贵经验的同时,也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尚存在一些短板,如国家治理体制机制不够顺畅、部分职能部门间协调性不足。因此,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行现代化的系统性和整体性重构,是对新时代如何进一步加快发展的有效回应。
以巩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成果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要依靠党和国家强有力的领导,这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组织保障。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取得了一系列机构改革的成果,不仅弥补了过去国家治理模式中存在的不足,同时也为当前国家治理指明了发展方向,更为未来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长足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的一个重要举措,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重大动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次集中行动”。巩固并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成果,是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所在,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了符合中国国情的现代化发展模式。同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为党和国家机构的深化改革提供了良好的实践平台,两者相互促进、互为助力。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中国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的重要举措,如何有效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第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保障。我们应始终坚持并强化党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领导地位,以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要求,继续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剔除治国理政过程中出现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不正之气,摒弃机构改革中出现的权责模糊、政企不分等唯权之风。加大统筹力度,明确改革章法,做好各项工作,严格执行纪律,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继续以改革成果整体性、系统性充实国家治理体系的主体框架,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科学的发展导向。第二,加快政府部门职能转变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着力点。在坚持科学的国家治理体系基础上,优化政府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在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增强其内政外交的能力;保持中央与地方的一致性,推进中央政策的有效落实,避免政策执行的滞后性和低效性;明确部门之间的权责分界,协调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避免因部门职能交叉而带来的责任推卸问题,有效提高政府为民办事的效率。第三,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发挥群体效应,推动各类机构紧紧围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这一目标协同发展、履行职责,增强党的领导力、提高政府的执政力、提升军队的战斗力、发挥群众的创造力,推进自上而下的组织机构系统性和整体性的重构。在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完成之际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前期准备,在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阶段同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现代化的中期巩固,再在本世纪中叶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最后阶段完成之际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后期升华,以此彰显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科学性与国家治理能力的高效性。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新时代推进中国内政外交的必然选择
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要想平稳推进治国理政与大国外交,努力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就必须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步伐。在这一进程中,应清醒认识到,“现代化”与“现代性”并非西方独有的专属名词,而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放在全面深化改革大盘子里谋划推进的,是我们打的一次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性战役。要用好机构改革创造的有利条件,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发展,以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新成效,推动开创全面深化改革新局面。”当前,我们亟须遵循客观规律进行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善于学习、勇于实践、敢于创新。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在新时代历史方位中推进内政外交的必然选择。一方面,牢牢把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发展方向。我们需要立足于中国基本国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文化自信,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优势,在古今的纵向发展和中外的横向发展中构建顺势顺情的国家治理现代化模式,以古推今,以今带古。在内政方面,协调社会各方面发展,使治理成果更好地造福于人民群众,早日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外交方面,彰显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优势,为世界上其他发展中国家及地区提供可资借鉴的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现代化路径,使治理成果造福于世界。另一方面,善于学习和借鉴在国家治理问题上的一切人类文明成果,激发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活力与自治能力,培养人民群众的责任感与使命感,进一步提升国家治理活力。总之,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种渐进式的动态发展,开创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格局,将使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更加系统化、科学化和前沿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发展提供永不衰竭的助推力。
(本文系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18JZD001)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上海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上海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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