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蕾:为人民美好生活提供坚强政治依托
2019年06月25日 08:3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6月25日总第1720期 作者:王晓蕾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他强调,“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断揭示了人民美好生活的丰富内涵。长期以来,提到权益,人们首先想到的是经济权益,对美好生活的理解,也往往聚焦于经济权益、文化权益,而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政治权益关注较少。实际上,政治权益与人民美好生活密切相关。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一系列原则和制度设计,为保障人民政治权益、实现人民美好生活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依托。

  政治权益与美好生活之间存在着高度统一的辩证关系,两者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相辅相成。一方面,两者都具有历史性与时代性、动态性与发展性。美好生活不是一个静态的实体性存在,而是与当前的历史阶段相联系,并随时代发展而不断超越现在生活状态的社会历史过程,是一种积极的、有意义的生活状态和生活方式。在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范围更广、标准更高。现在,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延展,因而美好生活需要是一种多元化、发展型的需要。相应的,创造美好生活,也要在生存型需要满足的基础上,循序渐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致力于人的全面发展。这一过程是全方位、提升型、内涵式的。从政治权益方面来说,在创造美好生活的过程中,我们将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切实保障和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不断满足他们的政治权益。

  另一方面,政治权益与美好生活相辅相成。首先,作为美好生活的一部分,政治权益对于民众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政治权益与经济权益、文化权益、社会权益和生态权益等,一同构成美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任何一部分没有发展好,势必会使美好生活质量不高。其次,从生活中权益的角度出发,权利保障及利益实现是美好生活的重要内容,而生活是否“美好”则是评价基本权益实现的形式体现。换言之,没有真切的权利保障和权益实现,美好生活仅仅具有形式而不具备实质内容。最后,政治权益是实现美好生活的条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要保障目标实现,需要有一定的条件,政治权益既是美好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实现美好生活的重要条件。政治权益是实现其他权益的基础性、制度性保障,是各项权益中最为核心的要素。人民权益的整体实现,需要在维护政治权益的基础上不断推动美好生活建设。

  政治权益对实现美好生活具有重要意义。政治权益与美好生活的辩证关系决定了政治权益对实现美好生活的价值意义。我们党在对国家的历史方位、发展依据和实践逻辑做出判断的基础上,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是“五位一体”,政治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重要内容。发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维护好人民的政治权益,可以为实现美好生活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高质量的美好生活需要富有建设性的政治权利实现机制和利益保障机制。这就意味着,更加健全和更加协同的政治权益运行、保障和发展的制度机制建设,愈发重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不断发展。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的优势,以及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力量,为保障和发展人民的政治权益提供了雄厚基础。为了更好地保证人民政治权益,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实现美好生活提供坚实的政治基础,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继续努力。

  第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正是因为有中国共产党这个坚强的领导核心,中华民族才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共产党代表的是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各项事业不断发展以及人民各项权益得以实现的根本保障。

  第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新时代,人民政治权益发展的基本理念可以包括人民性理念、公共性理念、公平性理念、效能性理念及服务性理念等。其中,人民性理念十分重要。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在新时代,我们要坚持彰显政治权益发展的人民性理念,并在实践中转变为公共决策的公共性理念、公平性理念,转变为政策执行的效能性理念、服务性理念,从而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和发展包括政治权益在内的各项权益。

  第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有利于保障人民政治权益,有利于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因而最能代表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新时代,我们应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得到巩固、完善和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第四,不断探索和发展创新性的政治权益运行机制。具体而言,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构建系统完备的信息机制,保障广大民众的知情权。二是深入发展制度化的吸纳机制,确保基层民众的参与权。三是发展理性从容的表达机制,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引导促进建设性的表达权实现。四是构筑综合高效的制约机制,促进监督权落到实处。五是完善权利运行保障的协同机制,促进上述诸权益机制运行通畅、融合高效。

  在我们党领导人民群众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过程中,美好生活的实现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包括政治权益在内的各项权益的维护和保障。我们应当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来体现人民意志、保障和发展人民的政治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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