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手稿》文献学研究小探
2022年03月31日 09:1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3月31日第2379期 作者:盛福刚

  1843年10月中旬,移居巴黎后的马克思通过在《德法年鉴》上批判布鲁诺·鲍威尔,认识到政治解放的完成意味着宗教定在的实现,宗教又是世俗缺陷的表现,从而将政治、宗教等上层建筑的世俗基础归结为市民社会,并将批判的矛头由伦理国家转向市民社会,“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到1845年2月初迁居布鲁塞尔为止,巴黎时期马克思从事的政治经济学研究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从斯密、萨伊、李嘉图等英法国民经济学家的著作中摘录的九册(或七册)政治经济学笔记,第二部分是1844年6月至8月间,依据部分摘录笔记,写成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学界一般将上述两部分广义上统称为《巴黎手稿》。我们将通过概述国内外学界在《巴黎手稿》研究中聚焦的三个文献学问题,试图阐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穆勒评注》的关系。

  《巴黎手稿》的出版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包含3份手稿:第Ⅰ手稿由9个纸张(Bogen)组成,前半部分为基于对斯密、萨伊等人著作的摘录,分析国民收入的三大来源,后半部分为著名的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章节。第Ⅱ手稿的大部分现已佚失,仅存破损较为严重的两张纸(lose Bl?覿tter),论述的是作为劳动和资本的私有财产的关系。第Ⅲ手稿有17个纸张,由三份对第Ⅱ手稿正文的补充、基于《精神现象学》最后一章的摘录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若干的增补以及关于分工和货币的片段等组成。

  1932年,苏联马克思恩格斯研究院编辑的MEGA1Ⅰ/3卷首次出版了《巴黎手稿》,除《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本卷共收录了9册巴黎时期马克思做的政治经济学笔记。MEGA1Ⅰ/3卷按各摘录笔记的写作顺序对其进行了编号(此编号成为学界探讨《巴黎手稿》的惯例)。第一册摘录萨伊《政治经济学概论》、斯卡尔培克《社会财富理论》、萨伊《实用政治经济学全教程》,第二册摘录斯密《国富论》(法文版),第三册摘录勒瓦瑟尔《回忆录》、斯密《国富论》(法文版),第四册摘录色诺芬《斯巴达政体论》、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法文版)和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法文版),第五册摘录麦克库洛赫《论政治经济学的起源、发展、特殊对象和重要性》(法文版)、特拉西《意识形态原理》、普雷沃《译者对李嘉图体系的思考》、恩格斯《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和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第六册摘录罗德戴尔《论公共财富的性质和起源及其增加的方法和原因》(法文版),第七册摘录舒茨《政治经济学原理》、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奥西安德《公众对通商、工业和农业利益的失望或对李斯特博士工业力哲学的回味》、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第八册摘录布瓦基尔柏《法国详论》等三部著作、罗《论货币和贸易》(法文版),第九册摘录比雷《论英法工人阶级的贫困》。

  不同于MEGA1,MEGA2将《巴黎手稿》收录在不同的卷次。1981年出版的MEGA2Ⅳ/2卷摘录罗德戴尔和布瓦基尔柏著作的两册笔记移至《布鲁塞尔笔记》,同时将被MEGA1Ⅰ/3卷断定为《布鲁塞尔笔记》的色诺芬摘录笔记添加至《巴黎手稿》,共收录了马克思在1843年10月中旬至1845年1月末做的7册政治经济学笔记。1982年出版的MEGA2Ⅰ/2卷收录了《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在内的1843年3月至1844年8月马克思所写的著作、论文和手稿。

  关于《巴黎手稿》写作顺序的争论

  关于巴黎时期的政治经济学摘录笔记和《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之间的写作顺序,一般的观点认为马克思在写完第一至五笔记后,依据上述摘录笔记写就了《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1969年苏联学者拉宾提出了“第Ⅰ手稿→第四、五笔记(李嘉图、穆勒等)→第Ⅱ手稿、第Ⅲ手稿”的交叉写作说,将1843年末至1844年8月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分为以下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根据第一、二、三册摘录笔记写下第Ⅰ手稿;马克思在第二阶段中断《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写作,摘录了第四、五册笔记,而后完成了第Ⅱ、Ⅲ手稿。拉宾推论的理由如下:(1)第Ⅰ手稿没有引用第四、五册摘录笔记,唯一对李嘉图的引用转引自比雷;(2)第Ⅰ手稿没有呈现《穆勒评注》中关于货币和社会交往关系的研究;(3)第Ⅱ、Ⅲ手稿多次引用了第四、五册摘录笔记中的《穆勒评注》;(4)第Ⅱ、Ⅲ手稿中经济学研究的水平明显高于第Ⅰ手稿。

  值得一提的是,日本学者中川弘早在拉宾之前,在1968年提出过类似的推论。中川弘认为第Ⅰ手稿、《穆勒评注》和第Ⅱ手稿之间存在交互写作的可能性,理由是穆勒的名字最早出现在第Ⅱ手稿,第Ⅲ手稿才开始引用《穆勒评注》。这意味着,第Ⅰ手稿尤其是“异化劳动”章节只是基于萨伊和斯密等人的摘录笔记写就的,马克思在写第Ⅱ、Ⅲ手稿之前摘录了李嘉图及其学派的相关著作。

  MEGA2Ⅰ/2卷的主编陶伯特一方面承认马克思在写第Ⅱ手稿前,没有止步于萨伊和斯密,而是引入了李嘉图学派的差额地租等理论,较之第Ⅰ手稿对国民经济学说的认识有了显著的进步;另一方面她又认为马克思的上述进步并非基于对李嘉图或穆勒著作的摘录,而是通过摘录麦克库洛赫、普雷沃以及恩格斯的论著间接地获取了李嘉图的经济学说,第Ⅱ、Ⅲ手稿对李嘉图言及甚少。陶伯特断定,马克思在写完《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后才着手摘录李嘉图和穆勒的著作,《穆勒评注》中关于货币、分工和交换的论述只是第Ⅲ手稿的补充和继续,由此否定了拉宾的推论。

  但是,马克思在第Ⅱ、Ⅲ手稿中多次提及以李嘉图学派为代表的“现代英国国民经济学”,更是在痛斥资产阶级国民经济学的昔尼克主义时,直接列举了李嘉图、穆勒的名字,亦可将此处视作引用《穆勒评注》的佐证。陶伯特关于《巴黎手稿》写作顺序的推论,即“第Ⅰ手稿→麦克库洛赫、普雷沃以及恩格斯摘录笔记→第Ⅱ、Ⅲ手稿→李嘉图、穆勒摘录笔记”,显然缺乏说服力。总而言之,关于《巴黎手稿》写作顺序,中川弘和拉宾的推论逻辑自洽,也是为国际学界广泛接受的学说。

  自我异化和交往异化

  基于中川弘和拉宾对《巴黎手稿》写作顺序的考证,有的学者提出要从《穆勒评注》的交往异化和第Ⅰ手稿的异化劳动的关系层面论证《穆勒评注》的水平高于第Ⅰ手稿。基本观点如下:(1)马克思在第Ⅰ手稿阶段总体上受费尔巴哈人本学的影响,阐释的异化劳动是孤立人的自我异化逻辑,关于人的本质的认识缺少社会关系的视角。费尔巴哈的异化缺少主体的自我复归,其异化是单方向的,是一种消极的异化。(2)在阐述劳动为何属于别人时,异化劳动从第一规定向第二规定过渡的过程中出现了逻辑上的缺失。(3)第Ⅰ手稿阶段,马克思所指的类本质只具有人是一种普遍的自然存在物或有意识地从事自觉的活动这两层含义,不具备代表社会关系的共同存在的含义。直至《穆勒评注》,马克思才将人的类本质定义为“共同存在性”,对人的认识才达到《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水平。(4)在《穆勒评注》中,马克思通过交往异化分析了人与人之间的异化,至此才完成了对异化的第四种规定的解释。(5)在《穆勒评注》和第Ⅲ手稿中,马克思从费尔巴哈的异化框架转向了黑格尔。黑格尔的异化概念具有积极意义,作为主体的个体可以获得社会属性。

  作为结语,笔者通过追问上述问题阐明本文的立场。

  一方面,费尔巴哈人本学中的异化是否是一种单向性、消极的异化?依照费尔巴哈的观点,人通过对象认识自我,人与对象的关系就是人和自身本质之间的关系,关于对象的意识就是人的自我意识。在《基督教的本质》中,费尔巴哈将表述对象性本质的人本哲学用于批判基督教,认为在和宗教的对象性关系中就是人和自身本质的关系,人的宗教意识就是人的自我意识,指出黑格尔的精神哲学中被当作绝对精神的自我意识其实就是人对上帝的意识。基督教中属神的三位一体不外乎是属人的本质,即理性、爱和意志的统一,宗教对象内在于自身,人和上帝发生的关系,就是人和人所固有而又客观的本质关系。此外,费尔巴哈指出,人将自身本质赋予上帝的同时,意味着将意识或个性留给自身,当宗教作为实践和主观立场时又表现出非本质的一面,即主观性或心情的全能,并将上帝的自我意识和人的意识之间的矛盾归结为作为本质的爱和主体的信仰之间的矛盾。费尔巴哈将宗教关系中这一矛盾的解决完全纳入认识论的领域,人对上帝的认识程度关乎人和自身固有本质的同一程度。作为黑格尔的门徒,费尔巴哈的宗教批判没有挣脱启蒙主义的理论框架,其异化并非单向性的消极异化。他将神和人之间的疏远或异化定义为“虚幻的对立”,只要认识到上帝是人自身的固有本质,就能内在地达成属人的本质与自身的同一,实现信仰主体和类本质的和解。

  另一方面,劳动异化和交往异化,孰高孰低?《穆勒评注》中的交往异化指的是在货币关系下,人和人之间的交往关系异化为物象(Sache)的相互关系。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业已阐明金钱(货币)是人的劳动、存在同人相异化的本质,以及这一异己的社会关系对人的统治。这种物象化的社会关系造就了资本和劳动的分离,而这正是劳动发生异化的前提条件。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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