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拓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理论新境界
2020年07月29日 09:1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7月29日第1977期 作者:李敏

  摆脱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是人类追求的理想目标。在资本主义社会,人的自我生存、发展和自我实现与封建社会和奴隶社会相比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人类自身的活动能力得到巨大的挖掘和发挥,创造出比以往任何时代都要先进的生产力。但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人的异化、阶级对立、贫富差距巨大是不争的事实。阶级性是人的社会性最明显的表现,是人的存在方式。资本家在生产中不仅占有个人的地位,还占有社会地位;工人既不具备独立性的经济地位,也不具备独立性的阶级基础。因此,在资本主义社会,不存在共同富裕的土壤,资产阶级也不会承担起脱贫的任务。

  马克思主义正是在总结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规律、科学审视资本主义阶级矛盾的基础上,鼓舞无产阶级发起革命运动并夺取政权,解放被压迫状态下的人,建立“自由人联合体”,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要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强大的物质基础是前提,并且这种物质基础强调的不是以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占有为前提,而是共同富裕,是一种共建共享的占有。因此,共同富裕成为人类社会的美好理想,更是科学社会主义所提出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内涵和发展目标。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从一开始就鲜明地把共同富裕的理念写在了自己的旗帜上,成为社会主义社会实践的指南。

  中国共产党从创始之初就把“共同富裕”作为自己的重要使命。李大钊在对社会主义进行设想时就指出,社会主义“不是使人尽富或皆贫,是使生产、消费、分配适合的发展,人人均能享受平均的供给,得最大的幸福”。新中国成立后,党一直把“人人平等、大家富裕”放在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位置。1955年10月,毛泽东提出“要巩固工农联盟,我们就得领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使农民群众共同富裕起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从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的现实需要出发,创造性地提出“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理论,将共同富裕提升到了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继续强调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在稳定解决温饱的基础上,全面推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并对扶贫策略、扶贫主体、扶贫模式等具体问题进行深刻阐述。党的十六大后,党中央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为中国反贫困事业提供了新的动力和目标。胡锦涛提出,反贫困要坚持以人为本,赋予了反贫困新内涵;把反贫困同构建和谐社会结合起来,开拓了反贫困的新路径;反贫困要科学发展,彰显了反贫困的新战略。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全局高度对新时期的中国贫困问题进行了更加深入的思考,继承和创新了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理论,提出了切合中国实际的精准扶贫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明确了以人民为中心的脱贫攻坚主体,提出扶贫要同扶智、扶志结合起来,脱贫攻坚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组织和支持贫困群众自力更生,发挥人民群众主动性。要激发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在活力,注重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明确了精准式的脱贫攻坚方略,提出重点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问题,即精准识别扶贫对象,对所有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弄清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致贫原因等问题,做到因户施策、因人施策,才能实现扶真贫、真扶贫;精准扶贫主体,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考核到位;精准扶贫手段,按照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具体情况,精准施策,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精准扶贫治理模式;等等。这些既深刻揭示了扶贫工作的科学规律,又精辟阐述了扶贫攻坚的基本途径,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理论在当代的新发展。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习近平总书记精准脱贫战略思想研究”(18BDJ085)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张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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