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其洪:巴迪欧的“否定性辩证法”及其局限
2019年05月30日 09:2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5月30日总第1703期 作者:黄其洪

  最近几年,在中国的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领域,辩证法研究开始受到学界关注。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巴迪欧的辩证法理论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一些学者对巴迪欧的辩证法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甚至有人认为巴迪欧的辩证法理论是当代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研究的一座高峰。事情真的是这样吗?巴迪欧的辩证法理论是否真的继承了马克思的辩证法传统?这些观点放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发展史上来考量,究竟居于怎样的位置?

  肯定性辩证法与否定性辩证法

  在巴迪欧看来,辩证法在西方不同的哲学传统中有不同的理解,比如,有柏拉图的辩证法、苏格拉底的辩证法、亚里士多德的辩证法、康德的辩证法、黑格尔的辩证法、马克思的辩证法、阿多尔诺的辩证法等不同种类的辩证法,如果我们忽略它们内部的细微差别,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即肯定性的辩证法和否定性的辩证法。

  所谓肯定性的辩证法,是要在知性和辩证的两大环节之后寻求一种思辨的统一,达到最后的全体性的确定性,因而肯定性的辩证法总是要进行体系的建构,要在经验的现象世界之外去寻求最后的根据和本体,要努力为现象世界找到最后的确定性和秩序。在“上帝已死”的前提下和目的论的世界观解体的背景下,这种追求大全的统一的肯定性的辩证法可能会带来形而上学的“恐怖”。在一定程度上,这种辩证法要为20世纪以来人类发生的两次世界大战负责。巴迪欧对肯定性的辩证法持猛烈和坚决的批判态度,拒绝在辩证的环节之后去寻求一种思辨的统一,努力让思维和理论停留在辩证的否定和创造性的环节中,使思维永远向多种可能性开放。这种否定性的辩证法是面向具体事件的辩证法,是在否定既有秩序的过程中去发现新的可能。

  巴迪欧强调否定性辩证法的意义,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因为他看到了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和文明形态已经制造了一个密不透风的整体,要想砸碎这个整体,为人类找到一种新的存在方式,就必须开掘辩证法的这种批判的和革命的本性。将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强调的那种作为创造性和革命性原则的辩证法坚持到底,与资本主义保守的文化和生产总体保持一种批判的距离,为可能到来的共产主义革命随时做好准备。

  可以说,巴迪欧对辩证法的理解,部分地受到了海德格尔现象学和阿尔都塞多元决定论的影响。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明确强调了对于此在的生存来说,事件是一种本体,此在的周围世界是在事件中被建构起来的。此在面对的并不是一个现成的自在的世界,此在的世界是在一种偶然性的事件中,在因缘和意蕴的关联中被建构起来的,它是一种动态的过程。因而,此在在本质上是一种“能—在”,是“去—存在”。在这个“能—在”的世界中,存在着辩证的结构,但这不是一种固定不变的普遍的结构,恰恰相反,这是一种个体性的、历史性的、不可复制的面向未来的结构。

  阿尔都塞则进一步强调,导致世界出现相对稳定结构的原因是多元的,并不是哪一种单一的原因产生了这种稳定的结构,这些多元的原因,有的具有一定的必然性,有的却完全是偶然的。在具体的历史事件中,历史主体会遭遇到怎样的原因,这完全不取决于历史主体自身,而是一种偶然的相遇。巴迪欧的辩证法继承了海德格尔的事件本体论,并与阿尔都塞的多元决定论和偶然相遇的唯物主义相关联,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一种固执地停留于神秘主义的偶然相遇的否定性的辩证法。

  对巴迪欧辩证法的批判性反思

  在我们看来,巴迪欧对辩证法的这种理解符合青年马克思的精神。马克思在1846年之前为了从黑格尔庞大的思想体系中挣脱出来而寻找一条新路,确实曾经一度非常强调辩证法的批判和革命的本性,强调辩证法的否定一面,在这个意义上,巴迪欧对辩证法的理解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这并不是马克思有关辩证法理解的全部,甚至不是主要的部分。

  马克思不仅在成熟时期强调辩证法的肯定性维度,哪怕是在青年时期他也没有完全抛弃辩证法的肯定维度。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悬设了“无产阶级”这个革命主体,这个革命主体绝对不是简单停留在辩证阶段就可以发现的,“无产阶级”所承担的历史功能是从整体上全面超越私有制和市民社会,这体现了马克思对历史目的的确定性理解。

  而随着思想的不断发展,无论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还是在《共产党宣言》中,无论是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还是在《资本论》中,马克思都自觉地贯穿了一种历史目的论的看法,而这种历史目的论恰恰是肯定性辩证法的一个基本特征。如果我们仔细反思《资本论》中的那些范畴运动,就会发现马克思也借用了黑格尔正反合的三段论,但马克思创造性地把黑格尔作为精神运动的三段论改造为作为物质的社会关系的运动的三段论。

  因此,我们认为巴迪欧对马克思的辩证法的理解是片面的。无论是黑格尔还是马克思的辩证法都不是简单地停留在辩证环节,而是要进入到一个更高的肯定性的环节。无论我们把马克思的辩证法叫做“历史辩证法”还是“唯物辩证法”,它都包含第三个环节,即肯定性的统一环节。如果马克思的辩证法没有第三个环节,那么马克思主义就很难与那种为革命而革命、为否定而否定的无政府主义、布朗基主义和托洛茨基主义区别开来,马克思主义就只能沦为一种革命的学说,而不能成为一种建设的学说。

  在我们看来,巴迪欧面对西方总体性的资产阶级文化和生产模式努力想去保持辩证法的批判性和革命性,从而去捍卫共产主义理想的理论抱负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他对马克思辩证法的理解确实存在片面性。我们应该对巴迪欧的辩证法保持一种警惕,不仅仅是因为它肢解了马克思的辩证法,还因为这种肢解会导致巴迪欧找不到真正革命的主体、革命的动力和方向,这样一来,巴迪欧式的激进只能停留在理论层面而无法付诸实践。在现实生活中却不知不觉地又融入到资本主义的总体中,造成一种对资本主义的犬儒式的生活。如果理论上的激进是真诚的还值得肯定,但假如这种激进仅仅是一种理论上的表演,只是资本主义文化工业的一部分,那将是可悲的。

  既然我们已经看清楚了巴迪欧理论的总体局限性,而且这种局限性直接与他的辩证法理论相关,那么我们就不可能像某些学者认为的那样,以为巴迪欧的辩证法理论是当代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理论的高峰。反而我们认为,巴迪欧的辩证法理论只是片面地继承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批判和否定的维度,而没有很好地继承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肯定性和建构性的维度。

  以问题意识代替盲目崇拜

  通过对巴迪欧辩证法的实事求是的分析,我们认为在今后推进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的过程中,要注意三个方法论原则。

  一是要对西方当代的左翼思想家进行仔细甄别。不是所有的西方左翼思想家都是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他们的思想不一定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和发展,很有可能是一种歪曲和颠覆。对于那些歪曲和颠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方法和立场的人,我们不仅要高度警惕,而且要有勇气与其做理论上的争论,以捍卫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

  二是要摒弃对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盲目崇拜。要客观冷静地分析他们的思想,对于那些真正具有原创性和启发性的思想要高度重视,对于这些思想家的限度也要有清晰的意识,既不能故步自封和一味批评,也不能毫无主体性地过度拔高,要抛弃那种认为越新的人物其思想就越深刻的幻想。

  三是对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研究要强化中国当代的问题意识。着重去发掘那些对于当代中国具有解释力和构建力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想,使它们成为解决中国当代问题的有益的理论资源。对于那些与中国当代社会没有契合度的思想,更多的是做一些学理性的分析,分析它们的思想史意义,而非现实意义。

  (作者单位: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心暨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所)

责任编辑: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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