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诸侯能否入王朝为官
2023年07月05日 11:3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7月5日总第2684期 作者:王超

  汉儒以下,历代学者多认为诸侯可入王朝为官。首倡其说者为西汉大儒毛亨,《诗·缁衣》毛《传》云“诸侯入为天子卿士,受采禄”;其后,郑玄、孔颖达、徐彦等皆从之。历史学家杨宽在《西周史》一书中亦谓:“成康之际……由四方诸侯进入为卿的称‘侯’,由畿内诸侯进入为卿的称‘伯’。”近年来,随着研究的深入,始有学者怀疑旧说。例如,王治国的《西周诸侯入为王官有无考》(《史学月刊》2014年第5期)一文即谓,文献中未见有称“侯”者可同时为王官的情形,诸侯入王朝为官“与分封制度相悖”。笔者以为,新意见的提出为讨论传统问题带来了新角度,但旧说亦有所据,不宜全作否定。

  第一,“侯”可同时担任王朝职官。《尚书·顾命》载周成王病危,乃嘱咐大臣辅立大子钊,大臣有“太保奭、芮伯、彤伯、毕公、卫侯、毛公……”其中的“卫侯”(康叔),清人皮锡瑞以《史记·卫世家》所载顷侯以前卫君皆称“伯”,认为《顾命》“卫侯”当为“卫伯”之误,朱凤瀚、王治国据此提出,卫国直至顷侯时才拥有诸侯身份,所以《顾命》“卫侯(伯)”实以畿内封君而非以诸侯身份担任王官。

  然据《尚书·康诰》所载,卫康叔受封时称“侯”;西周金文亦载,卫康叔在位称“康侯”(康侯丰鼎)。清华简《系年》说,成王、周公东征成功,思及夏商灭亡之由,乃广建子弟,“以作周厚屏,乃先建卫叔封于康丘,以侯殷之余民”,故“康侯”之康指“康丘”,乃卫初封之地。《左传·定公四年》亦谓,康叔始封“殷虚”,赐以“殷民七族”,疆土“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竟”,此外,“取于有阎之土,以共王职”,“有阎之土”,杜预《注》:“卫所受朝宿邑,盖近京畿”,可见康侯除出封旧殷,还在王朝“共(供)王职”。因此,《顾命》所载说明至少在成康之际,卫康叔仍担负王朝职事。至于《卫世家》载卫顷侯以前国君皆称“伯”,未必与其诸侯身份冲突,“伯”有“长”义,兼有宗法、政治两重含义,西周金文诸侯亦有称“伯”者(如“鲁伯”“晋伯”)。卫国早期国君以“康”为族氏,说明当时非以卫为居地,所以沬司徒疑簋仅称“鄙于卫”,直至顷侯时才迁至淇卫,此应属于诸侯迁徙之例。

  《顾命》亦载,“太保命仲桓、南宫毛,俾爰齐侯吕伋,以二千戈虎贲百人,逆子钊于南门之外”,意为太保命仲桓、南宫毛跟随齐侯吕伋率领二千戈及虎贲之士,迎康王钊。吕伋之身份,伪孔《传》谓“为天子虎贲氏”,日本学者赤塚忠《书经》谓吕伋世袭师尚父之军权,为周王朝军事长官。大公曾任大师,职掌军事,文献多载。根据金文,“师”常职司“虎臣(贲)”之类军事人员(如师酉簋、询簋等),而吕伋统帅仲桓、南宫毛及执戈、虎贲之士,与金文“师”职相近。尽管太公望后人是否有支庶留在王畿,目前尚有疑义,但从《顾命》可见,至少其子吕伋为侯时,曾在王朝“供职”。

  此外,西周中期善鼎铭文记载:“王曰:善……余唯肇申先王令,令汝佐胥繹侯,监豳师戍”,王命善佐助繹侯,监督豳师。“佐”“胥”常用于辅佐上级的语境,如兴钟载王命兴“胥尹典厥威仪”“夙夕佐尹氏”,尹氏即为兴的上级。善鼎中器主善为王官,作为其上级的繹侯亦当如之。而且,从善的职事“监豳师戍”看,繹侯所任王朝职事似与统率豳师有关,豳师属周王朝正规军西六师的一支,可见繹侯当为王朝军队的将领。

  第二,称“公”与否并非区分王官、诸侯的严格标准。否认诸侯入为王官的观点中,还有一个理由,即王官之中多有称“公”的,但诸侯除始封君,未见有生称“公”者。细铎之下,这一理由也有问题。首先,即便能证明金文中担任王官的“某公”均不是诸侯,但金文中还有许多出身未明的王官,如司马共、师俗父等等,其家世难以获知,是否诸侯亦不易判断。若仅从王官“某公”不是诸侯,而认为诸侯入为王官不可信,恐有默证之嫌。其次,是否称“公”,似乎并不能作为区分诸侯能否为王官的关键性证据。

  西周早期姬姓应国国君称“应公”,如“应公作旅彝”“应公作宝尊彝”。西周中期以后,铭文多见“应侯”之称(如应侯鼎、应侯视工鼎)。河南平顶山应国墓地时代所属为西周中期到晚期,其中某座西周晚期国君墓所出铜器有一件鼎,其铭谓“应公作尊簟武帝日丁,子子孙孙永宝”。此“应公”为一代应侯当无问题。若按照称“公”者为王官的观点,“应公”也当为诸侯入为王官者。

  再如,西周铭文中亦见有“康公”。如西周中期郃盌簋“王格于大室,康公右郃盌”,畯簋有“王格庙,即位,赞王,康公入门,右畯立中廷”,尽管两个“康公”是否为同一人尚难以确定,但二者同在王朝册命礼中担任“右者”,其身份为王官当无疑义。金文中王官“某公”之“某”多为氏称,此“康”或亦如之。西周早中期有几件康伯器,其中康伯壶出土于洛阳北窑庞家沟西周墓地,从康叔之子称“康伯”来看,这些“康伯”当指康伯髦或其后代。那么,“康公”之“康”作为氏称,当来自康叔家族,“康公”为诸侯的可能性显然存在。此或亦属诸侯入为王官的情形。

  第三,诸侯可经王朝锡命任为王官。西周王朝任命内服职官,通常需经锡命仪式,西周金文中这类材料极多。那么,其中有无锡命诸侯为王官的例子呢?

  西周早期邢侯簋记载:“唯三月,王令荣暨内史曰:害邢侯服,赐臣三品:州人、重人、鄘人……”“害”,学者读为“割”或“匄”,有赐予之义。周王授邢侯“服”,是否指邢国始封一事?恐非。从西周铭文所载封建诸侯情形来看,如四十二年逨鼎载杨国始封时说“余肇建长父侯于杨”,宜侯夨簋谓“王令虞侯夨曰:迁侯于宜”,始封或迁封皆谓“侯于某”,邢侯簋的情形则与之不同。于省吾认为“割邢侯服”指邢国益封,即赐予人民,扩大管辖范围。然周代分封诸侯,其目的在于开疆拓土,一旦封为诸侯,即完成授土授民,西周典籍、金文皆未见有益封诸侯的记载。此铭文“害邢侯服”之性质,唐兰、李学勤以为指授邢侯以王朝政事。从铭文赏赐“臣”即奴隶,以及册命由卿荣及内史参加来看,邢侯簋所载锡命内容与西周锡命王官情况类似。

  此外,《国语·周语》记载,周宣王时,“欲得国子之能训导诸侯者”,仲山甫举贤明通达的“鲁侯”(鲁孝公),宣王遂锡命之。“国子”亦见于西周晚期国子硕父鬲“虢仲之嗣国子硕父作季嬴羞鬲”,其中“硕父”即周幽王卿士虢石父。“嗣”指赓续,师酉簋“嗣乃祖嫡官邑人、虎臣”,即继承祖先管理邑人、虎臣;《左传》襄公三年:“祁奚请老,晋侯问嗣焉,称解狐,其雠也,将立之而卒”,解狐是祁奚仇家,但祁奚仍举荐他继承自己职位,亦说明“嗣”主要指赓续职事。国子硕父鬲中的“虢仲”,一般认为指周厉王时卿士虢仲林父。“国子”既指虢石父,则“国子”可能即为其所承继的“卿士”身份。鲁孝公与虢石父俱活跃在西周晚期,“国子”含义盖为相同,那么,周宣王锡命鲁孝公,当指任命其为“卿士”。卿士有引导、纠察诸侯之职责。据《左传》记载,鲁宣公七年,郑公子宋为郑襄公相礼以会诸侯,盟于黑壤,于是“王叔桓公临之,以谋不睦”,杜预《注》:“王叔桓公,周卿士。衔天子之命以监临诸侯不同歃者尊卑之别也。”王叔桓公临盟,主要为了“谋不睦”,即引导诸侯之礼合于规制,其与《周语》国子“训导诸侯”之职事相符。

  总起来说,西周诸侯中有担任王朝职官的情形,且主要见于西周早中期,此或与西周早期王朝官制尚未成熟以及王朝对诸侯控制较强有关。西周中晚期以后,诸侯入为王官现象渐趋少见,但亦有特例。这也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西周职官体系并未如后世那样有固定成制,而是根据王朝政治形势演进而有所权变。至春秋之世,周王室仍有任诸侯(如郑、虢)为王朝卿士的情况,此盖为西周政治中“诸侯入为王官”这一现象的继承和延续。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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