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共同富裕导向的现代财税制度
2022年02月23日 09:2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2月23日第2353期 作者:程明梅 刘紫斌

  实现共同富裕是人类对理想社会的伟大构想,也是世界长期以来共同追求的奋斗目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科学研判国际和国内形势,提出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这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大部署。收入分配和宏观调控等财政职能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引擎和支柱;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政策,推动建设我国现代财税制度,是推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支撑。

  把握新时代共同富裕要求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共同富裕也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富裕”要求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共同”要求现代化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共同富裕的上述特征,使得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显著区别于其他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表现。从实现路径来看,共同富裕目标对新时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

  一是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发展理念和实践经验充分表明,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在于发展。而推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这一目标,需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二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其核心内涵在于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满足全体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让现代化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具体而言,需要继续提升社会福利水平与公共服务质量,在医疗、教育、养老、就业、居住等方面更加用心用力,不断提升民生福祉和生活品质。

  三是要更加注重发展共享。尽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但发展成果惠及度并不均衡。发展共享,就是要坚持全民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渐进共享的原则,以保障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发展成果全面覆盖人民需求、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建设发展,实现从低级到高级、从不均衡到均衡的渐进过程。

  四是要更加注重分配公平。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收入分配机制从效率转向保持效率和公平间的平衡,需要更加注重分配正义,使社会财富和收入分配更加公平合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着力缩小收入差距

  当前我国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了坚实基础。然而,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已成为阻碍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问题。

  第一,正视居民收入差距和区域经济差距。其突出表现为当前我国居民收入差距依然较大,区域经济差异明显。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整体基尼系数长期处于0.46以上,虽然居民收入差距有下降趋势,但仍明显高于国际平均水平的0.39,整体不平等问题比较突出。与此同时,尽管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行业之间的相对差距略有缩小,但绝对收入差距仍然较大。以地区经济发展程度衡量的南北差距,也在一定程度上出现加大趋势。

  第二,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初次分配中,我国按要素参与分配的市场化机制还不够健全,集中表现为劳动报酬在初始分配中的比重较低,廉价劳动问题突出。再分配中,政府税收、社会保障和转移支付的精准性和调节力度有待增强。税制结构中,直接税比重较低、间接税比重偏高,社会保障和转移支付水平有待提高。第三次分配中,民间捐赠、慈善事业等活动的制度保障不足,财税政策的激励导向有限。不仅如此,现有的收入分配秩序存在不规范的问题,不合理收入依旧存在,资源垄断、行业垄断等持续拉大收入差距,平台经济无序扩张等严重扰乱收入分配秩序。

  第三,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重实现机会均等。我国现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呈现出与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的不均等现象,地区发展不平衡导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较大,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教育质量、医疗质量、养老服务、住房质量和社会保障水平仍然较低,由此造成了受教育机会、健康机会、就业机会等方面的不平衡。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财税制度

  以共同富裕为导向构建中国特色现代财税制度,要求既能以财政体制为支撑做好“蛋糕”,又能通过改革完善收入分配政策分好“蛋糕”。

  一是以现代财政体制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蛋糕”。科学完善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调控宏观经济与市场运行、促进社会公平的制度保障。我国的经济高质量发展进程离不开科学的现代财税体制。首先,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确保重大决策部署的财力保障,合理安排支出规模预算,更好发挥财政政策的逆周期调节作用。其次,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科学划分各级政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充分激励地方各级政府发挥能动性和财政分权优势,有效保障辖区范围内的基本公共服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利制度环境。再次,完善现代税收制度,以推进经济提质增效为目标,保障宏观税负合理稳定,提高整个社会和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最后,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将财政资金精准投放到终端,为“六稳”“六保”提供有力支撑,促进高质量发展。

  二是改革完善与现代化社会相适应的收入分配体制,分好“蛋糕”。现代化的财税制度要妥善提供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环境。在初始分配上,要落实市场主体,引导市场要素价格,完善市场分配机制和制度,改善初次分配的不均等状况。在机会均等上,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和创新就业优先政策,完善劳动保护与公共就业服务制度,破除教育体制机制和劳动力自由流动的藩篱,促进受教育机会和就业机会均等共同协调。健全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提高劳动要素在初始分配中的价值比重,调整劳动报酬和资本报酬的相对比重结构,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劳动报酬收入和其他财产性收入。充分发挥政府的再分配调节职能,在“调高、扩中、提低”方面持续发力,缩小居民收入差距,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通过纵向、横向转移支付手段合理调节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以及群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和分配关系,着力解决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民生问题。进一步完善财税政策来鼓励慈善事业,向慈善和公益事业主体提供财政资金支持,对非营利性组织、公益性基金会实行有效税收优惠政策。

  三是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推动形成公开透明的收入分配制度和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落实国有资本收益分享机制,重视国有资本收益在社会效益共享中的重要作用。通过社保基金转持划转、资本预算安排以及国有股份减持等制度,不断惠及教育、医疗卫生、安全、养老、住房等领域。保持对资本适度管制和调控,约束资本过度空转与流动,持续治理房地产、金融、互联网经济、校外培训以及娱乐圈等领域存在的泡沫问题和资本扭曲问题,防止经济“脱实向虚”。推动落实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劳动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鼓励就业创业,进一步改善法律环境和市场环境,遏制以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获取收入的行为,提高对非法收入、逃税漏税的处罚力度。

  当前,我国已经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在高质量发展中推进共同富裕,需要不断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以现代财政体制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财政收入分配职能,以规范秩序推动形成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新型城镇化对城乡居民健康人力资本的影响机制与异质效应研究”(20YJC63001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2022年度“三全育人”项目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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