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合作化助力乡村振兴
2020年09月09日 09:1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9月9日总第2007期 作者:于法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当前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面临一系列新问题需要解决。走好农业合作化道路,更好地服务农民、助力农业、美化农村,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目标,是新时代我国“三农”工作的重大任务之一。2020年7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省考察时指出,要走好农业合作化道路,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我国农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走好农业合作化道路,成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

  农业合作化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

  农村改革之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农业生产力得到最大程度的释放,农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同时,一些新问题新矛盾也暴露出来,如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衔接问题、农业劳动力不足问题。特别是,针对农产品安全问题,迫切需要做出重大决策,农业合作化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

  农业合作化是用合作社的组织形式,把个体的、分散的农业经济转变成比较大规模的、集体的社会主义农业经济。新形势下,农业合作化是一种在政府引导之下,广大农民适应农业发展需求自发实现的组织创新。农业合作化不仅提高了组织化、集约化程度,也为实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提供了一个重要载体,在农业生产基础设施的完善、农业生产投入品的购买使用、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及优良品种的推广、农产品销售渠道的拓展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同时,农业合作化实现了农民与市场的有效衔接,农民在市场中的话语权得到体现和重视,促进了农民的增收。此外,农业合作化还可以提高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能力,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保障。

  农业合作化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方向

  农业现代化既是一个过程,也是一种手段。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需要新发展理念、先进的科学技术、现代的经济管理等共同推动。我国农业发展逐渐实现了从改革开放之初的以发展生产力为核心向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的转变,通过发展高效、优质、节约、友好、循环型农业,不断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当前,农业现代化面临着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农民增收、资源环境约束等诸多矛盾,以家庭为生产单元的制度安排已无法有效地解决这些矛盾。因此,农业合作化的产生具有必然性,不仅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更符合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方向。

  农业合作化以大规模农业机械化、专业化运作为标志,充分发挥科技力量的作用,将农业生产力水平提升到一个新高度,实现了粮食产量的连年递增,农民收入的不断增加,也提升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加快了农业现代化进程。截至2019年,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9.2%,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70%;水稻、玉米、小麦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39.2%。这些成就的取得,农业合作化功不可没。

  农业合作化促进农民收入增加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农产品价格的提高、多种生产要素对收入分配的参与,农民收入实现了快速增长,且收入来源结构呈现多元化特征。尽管如此,农业经营收入对农民增收的贡献有限,2016—2019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经营净收入年均名义增长6.4%,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仅为27.4%。这既与农产品价格相对偏低、农业生产成本上升有关,也与农民在农产品市场中话语权较弱密切相关。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其中就包括发展富民乡村产业,支持各地立足资源优势打造各具特色的农业全产业链,重点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合作化体现的一个重要理念就是合作。特别是,为了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目标,以农业合作化促进农村居民收入增加是重要保障。

  农业合作化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硬任务。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扎实搞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随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村庄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截至2019年底,全国90%以上的村庄开展了清洁行动,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60%,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84%以上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有了较大提升。

  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中,也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近些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陆续配备了垃圾桶、垃圾箱及中转站、运输车等硬件设施,但由于缺乏一个有效的运营与管护机制,既没有运营组织,也缺乏管护经费,从而导致这些设施的闲置与浪费。加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入主要依靠政府,集体经济难以提供有效的补充。农业合作化道路,在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也促进了集体经济的发展,从而为农村公共品的供给提供了资金保障。与此同时,农业合作化道路也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了组织、人员保障,更好地推动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农业合作化有利于农业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日益增长的优质安全农产品需要是农业发展的首要任务。因此,必须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优质安全农产品供给能力,为国人身体健康提供保障,助力健康中国战略的实现。

  当前,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打赢农业面源污染攻坚战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农业合作化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改善农业生产环境,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有效路径。走农业合作化之路,实施统一的生产行为,遵循统一的质量标准,采取统一的发展模式,并建立有效的农业废弃物回收机制,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推动农业生产逐渐走向循环化、清洁化。统一的行动产生良好的效果,不仅可以实现化肥农药减量化,而且可以提高其综合利用效率,减少面源污染物的流量,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因地制宜选择农业合作化道路

  当前,我国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迫切需要新路径新措施新政策解决新问题。农业合作化无疑是未来农业农村发展的方向。基层政府要正确引导,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按照市场化、规模化、专业化的要求和农民生产、农业发展的需要,把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联合成一个有机的利益综合体,形成强大的市场竞争力,共同谋求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我国地域广袤,农业生产的环境条件、生态资源基础,以及农业生产的方式、农民对合作化的认知及接受程度等,都具有明显的地域差异性。为此,做到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区域农业农村发展的实际状况及问题,发展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合作组织,走符合区域特点的农业合作化道路,不断提升农业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水平,助力乡村振兴。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责任编辑:王宁
二维码图标2.jpg
重点推荐
最新文章
图  片
视  频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