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数字化建设中的数据价值
2023年01月04日 09:4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1月4日总第2565期 作者:杨安

  新技术革命以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先进技术为支撑,以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以数据资本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最具价值的战略性资源,带领世界迈入前所未有的数字时代。站在数字社会的岔路口,如何将数字技术融入社会结构功能变迁中,深化数据治理体系,厘清数据治理的复杂性、多元性与异质性,提升数据价值、创造数字红利,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难题。如何让数字化建设真正服务于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可从以下方面具体着手。

  第一,高度重视数据治理体系建设,加快我国从数据资源大国向数据价值大国转变。一方面,应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法律规章制度,制定循序渐进的数据资源管理办法、数据共享规则、数据修改规范,全面提升数据安全保护与数据风险防范。另一方面,国家应尽快搭建统一的数据治理平台架构,将数据治理纳入国家治理体系范畴,建立规范化、体系化的数据治理运营平台、手段与规则,确保数据规范、数据质量、数据安全。以加快推进数字化政府转型为契机,完善全国各地各部门数据治理服务体系,聚焦规范优化、组织优化、平台优化、流程优化,保证数据在采集、加工、分析、共享、存储、应用全过程中的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和实效性,以真正提高数据质量,释放数据资源价值。同时,利用互联网积极培育和宣传中国特色的数据安全文化,树立民族文化自信,时刻警惕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和冲击。

  第二,遵循全局治理思维,强化政府各部门协同合作。以数据治理推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注重数据协同的顶层设计,也要推动中央与地方密切配合,落实各部门权力责任,强化部门间互联互动,统筹协调数据采集、存储、转化、输出标准,实现数据资源高质量共享。一方面,可以由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牵头,督促有关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部门,强化对空天地海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加强对传感器部署、智能算法应用、非常规数据采集、跨境数据交易、核心数据流动的监管力度,加大对破解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有必要加强网络舆情的治理,推动宣传、网信、公安、安全、市场监管等部门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同时,可以定期公开与数据安全、数据治理问题相关的典型案例,倒逼各部门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制度漏洞和监管短板,保证数据治理的绝对安全。

  第三,构建数字社会多元共治新格局,助力数字技术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数字技术具有极强的渗透性,能突破物理空间的限制,国家、企业、社会、个人以数据为纽带在数字空间紧密连接。数据应用打破了政府部门独享信息的垄断地位,大型科技公司、平台公司不仅能获得越来越多的大数据,还能强有力地介入数据资源、数据要素的再分配,操控数据流向。然而,量身定制的信息茧房、偏狭的信息摄取方式却限制了个人思维及视野,社会民众始终处于数据信息的底端。为避免数字社会的异质化、碎片化及风险化,使数字技术真正服务于国家与社会治理,有必要把现实社会和数字化领域视为一个关联整体,在党的领导下盘活社会资本,构建多元共治的数字社会治理新格局。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观念,明确数字技术的工具价值和服务属性,着力培育公民意识与公民精神,提升治理主体的生活温度和情感热度,保障公众平等的社会参与机会。二是联合政府、企业、社会和技术力量尽快达成个人隐私底线的共识,厘清个人隐私与数据共享的边界,完善隐私制度的原则规范及支撑体系。三是在政府主导下积极培育并强化与数字化社会组织协作。社会组织通过数字手段深入基层、汲取信息,应充分发挥其在政府监管、公共服务、国家权力、社会治理方面的积极价值。

  第四,完善高科技企业的数据规范以及对敏感数据的保护。数据资源成为高科技企业竞相追逐的热点,其凭借先进技术及海量数据而成为数据治理的重要主体。然而,若缺乏必要规制和有效监管,必将引发难以估量的效应。有必要特别关注高科技企业在经济恢复、消费者数据获取和使用、数据保护及数据治理法律规则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重点关注高科技企业在新兴科技、人工智能、远程办公、线上会议过程中产生的隐私数据,保证敏感及隐私数据的安全性。

  第五,超前谋划“一带一路”等国际项目,积极引领国际数据治理制度和规则制定。由于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金砖国家、亚投行、市场企业、社会组织以各种方式提供的国家公共产品数据治理、金融服务数据治理、人员交往数据治理随着国际局势变化更加多样化、复杂化。因此,有必要顺应数字时代社会变迁,完善数字化新技术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项目清单,提升企业和科研机构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能力,继续推动我国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化数据治理,将“中国特色数据治理模式和标准”贯穿于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引领国际数据治理规则的制定。

  第六,始终将“数字化时代的国家政治安全风险防范数据治理”置于重要位置。既要加快政治安全风险元数据管理和主数据监管,从数字化政府建设的风险源头强化数据治理,补齐政治安全风险的相关数据,比如将涉及数字化政治安全的元数据、业务逻辑等数据纳入监督和政治巡视的范畴,降低数据不全及监管不当带来的风险隐患;也要在中央及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组建兼具权威性与专业性的政治安全风险防范智库团队,研究并制定“数字化时代的国家政治安全风险防范元数据驱动方式管理、数据风险的生产、敌对势力加工和使用的新技术框架”,并在此范畴内探索引入先进的数据工程和知识图谱工程方法、数据模型、终极算法开发团队,逐步实现涉及数字化政治安全风险案件关联话题、文档、图片、音视频等资料数字化,以便查询、分析和挖掘新线索,从而明确防范的重点难点,防范新技术和数据滥用带来的数字化时代的政治安全风险。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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