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基于数字技术/ICT渗透性、替代性、协同性特征,厘清“替代效应” “协同效应”等数字经济价值创造机制,将数字经济划分为“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部分,使用国民经济核算、增长核算和计量分析等工具,测算中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并分析其结构特征。结果表明:(1)1993—2018年,中国数字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长17.72%,2018年达157761.53亿元,占全年GDP的17.16%,是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2)1993年以来,“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部分贡献的增加值均保持快速增长,2018年两部分规模分别为7.3万亿元和8.5万亿元;(3)数字产业化方面,“ICT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作为数字经济的基础将长期处于主体地位并保持高速增长;以电子商务、数字媒体等为代表的新兴部门快速增长,是未来发展的重点;(4)ICT渗透效应总体发挥还很不充分,“产业数字化”在传统行业增加值中平均占比仅为9.74%,17个细分行业有6个占比在5%以下,仅4个占比超过平均水平,加大ICT对传统行业渗透应成为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
关键词:数字产业化 产业数字化 渗透效应 替代效应 协同效应
作者蔡跃洲,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北京 100732);牛新星,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工程师(北京 10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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