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智慧化时代背景下的逻辑学研究
2019年09月18日 08:5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9月18日总第1780期 作者:本报记者 曾江 通讯员 黄略

  如今,社交方式的变革改变了论证发生的场景和频率,也引发了人们对推理和论证的重新思考。近日,“智慧化时代背景下的逻辑与论证”学术研讨会在浙江大学举行,与会学者就真实论辩现象和智慧化时代背景下的智能论辩行为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

  系统探究逻辑方法论

  在浙江大学语言与认知研究中心主任黄华新看来,应继续秉持“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的逻辑理念,关注“从科学中来、到科学中去,从生活中来、到生活中去”的大逻辑观,让逻辑的大道越走越宽。

  谈及论证的评价和论据的选择,中山大学逻辑与认知研究所教授梁庆寅认为,相较形式逻辑所关注的“有效的论证”,非形式逻辑所关心的“好的论证”要求可以不从逻辑有效性上去检查,因此在评价上更为复杂。

  借鉴当代科学逻辑的研究范式,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张建军提出,论辩逻辑研究的主旨应当是系统探究实际论辩中的逻辑应用方法论,尤其是探究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方法论模式与程序,真正做到“化理论为方法”,把握论辩逻辑的合理定位与发展方向。

  寻找论证理论研究新路径

  南开大学哲学院教授翟锦程回溯了亚里士多德的研究进路、莱布尼茨的形式论证以及20世纪70年代之后一些更复杂的形式理论。他提出,应从逻辑学的角度看论证理论的进展与演进方向,寻找研究论证理论的新路径。

  古代中国产生了一系列富含逻辑色彩的经典著作。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杜国平认为,《大学》《中庸》就是经典的论证篇章,其在明确概念、准确判断等方面已有一些相对固定的方法,而且在论证方法和论证结构等方面呈现出较为清晰的模式。

  谈到溯因推理和创造性思维的联系,浙江大学哲学系教授金立认为,随着智慧化时代对创新意识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公众对逻辑学尤其是非形式逻辑在创造性思维中可能发挥的作用寄予厚望。

  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晋荣东在皮尔士、图尔敏、希契柯克等学者观点的基础上提出了“推理担保机制”概念。他认为,推理担保机制能够保证从前提中合理得出结论的推理形式、原则或程序。这方面的研究将有助于阐明中西方逻辑的各自特点,有助于深化对“逻辑与文化”论题的理解。

  关注现实论辩

  日常生活中的真实论辩丰富多彩,为理论研究提供了天然的素材。法律是将论证体现得最为充分的领域之一。中山大学逻辑与认知研究所教授熊明辉基于诉讼情形,提出一种称为“证据博弈观”的新证据观。他认为,证据的选择和呈现序次的不同均会导致裁判结果的差异。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孔红从司法论证角度比较了涵摄论证、类比论证、反面论证这三种论证模式在法律规则适用性方面的不同侧重。孔红认为,根据案件事实类型与法律规则的相似、从属和未定关系,不同的论证类型需要在逻辑方法层面进行澄清。

  展望未来逻辑学的发展,张建军以论辩理论为例,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确立求真的价值取向。逻辑追求真理,任何成果的取得都应以其在逻辑学科及社会层面发挥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为指向。二是注重逻辑基础理论的方法论研究,论辩逻辑、论证理论等都可以引入当代“科学逻辑”的研究范式。三是在学习借鉴国外优秀理论的基础上,立足自身独有的文化传统和思想财富,形成贯通中国古代、近现代和当代的逻辑脉络,不断增加自身的学术积累。

  会议由中国逻辑学会语言逻辑专业委员会主办,浙江大学语言与认知研究中心承办。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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