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2019年08月05日 09:0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8月5日第1749期 作者:本报记者 孙美娟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到现阶段的必然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要求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当前,我国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已取得积极成效,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工作也正在持续推进和积极完善中。

  知识产权运用成核心内容

  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需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郭禾认为,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不可回避的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知识产权研究室主任管育鹰表示,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仅有利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还有利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的法学学科体系。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认为,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阶段,知识产权制度保护和运用将成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核心内容。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制度将服务于国家的科技创新,为我们建立创新型国家提供强大的动力机制,有利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化到创新驱动上来。与此同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建立也是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部分,能够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提供根本性法律制度保障。另外,对照国际先进制度和经验,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还有很大发展空间。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

  当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持续完善。具体而言,首先,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加快推进修改专利法、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加大侵权行为惩处力度,显著提高违法成本;有序推进著作权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修订工作。其次,加强行政司法保护,加强执法指导。持续开展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不断加强执法指导工作,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流程,联合挂牌督办大案要案。再次,加强保护能力建设,健全保护工作体系。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和刑事打击体系进一步完善;布局建设了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纠纷应对机制建设;设立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

  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成效得到国内外社会各界的认可。据调查,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由2012年的63.69分提升到2018年的76.88分。中国欧盟商会5月发布的2019年度《商业信心调查》报告显示,在受访的585家在华欧盟企业中,约六成认为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力度明显加强。美国商会3月发布的国际知识产权指数报告专门指出,中国在网络销售环境改善、药品专利执法等方面的成绩尤其突出。

  “知识产权是无形财产。”管育鹰告诉记者,在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条款的过程中,每个部门都有不同方面、不同程度的参与。形成专业化的、有共识的判断,需要在司法诉讼中借助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方专业人士等力量,使当事人能够充分运用证据,通过公开透明的程序提出主张。

  冯晓青认为,司法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核心。在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改革过程中,我们要积极推进“三审合一”制度建设,完善涉及司法程序的证据和规则体系,同时提高普通人和中小型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郭禾谈到,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更多的是借鉴市场经济相对完善国家的制度和经验。而信息时代产生了一大批新行业,这些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就没有太多的经验可以借鉴。这就需要中国在实践中摸索出一套适应我国国情的制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产业发展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翟业虎表示,新行业发展要求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建设与时俱进。我们要尽可能地把以前知识产权法中没有涉及的、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侵权类型归纳到相关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

  推进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完善

  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正在不断完善。郭禾表示,我国正在进行著作权法、专利法等相关法律修订工作,立法、行政、司法部门以及产业界、学术界等都从各自的角度把相关问题提了出来。尽管各个部门分别从不同角度着眼,存在不同的意见,但大家的方向是一致的,就是尽可能地完善国家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政府也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宣传,增强民众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同时要注意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冯晓青认为,政府部门要积极引导,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统筹和协调,通过推出相关政策,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与此同时,相关机构要重视主要的法律保护手段,尤其是最核心的行政授权及确权、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要针对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革,优化授权确权的程序,缩短审批时间,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管育鹰提出,我们还要加强执法力度,首先在立法方面适度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侵权者的代价。其次,要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灵活分配举证责任,同时还需尽快加强知识产权民事、行政与刑事程序的协调,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和尺度。在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配套机制方面,需要完善适应知识产权案件的证据规则,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技术调查官辅助审判、专家证人、专业鉴定、非专业陪审团等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和审判辅助机制。此外,政府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也要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开展一些专业性法律培训和法律服务,引导建立专业化的诉讼外调解和仲裁机制;企业自身也要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善于运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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