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中,器官移植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人体器官紧缺。例如,中国每年有30万名患者等待器官移植,只有不到6%的人能获得供源,大部分人在等待中死去;在美国,肾脏移植的平均等待时间约为3到5年,平均每天有17人死于这种等待。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人们想到了将动物器官移植于人体,即异种器官移植(xenotransplantation,区别于同种器官移植)。20世纪初,法国外科医生亚力克西·卡雷尔发明了血管缝合方法,极大地推动了器官移植技术的发展。卡雷尔断言器官移植的未来取决于猪等动物作为人类器官供源的可能性,因为它们的器官更容易获取。然而,人猪进化分离已逾8000万年,这种跨越生物物种的器官移植比同种器官移植面临更多的技术难关,如超急性免疫排斥反应和内源性逆转录病毒感染等。近年来,人们不断探索改造猪的基因序列,以培育能规避这些问题的人源化供体猪,取得了重要突破。2021年9月,美国研究人员将一头转基因猪的肾脏成功移植给一名脑死亡患者,这枚猪肾在人体内工作了54小时;2022年1月,马里兰大学医学院的外科团队将一头基因修饰过的猪的心脏移植给了心衰患者大卫·贝内特,帮他延续了将近两个月的生命。
异种器官移植技术为应对器官短缺危机带来了新希望。但如同很多生物医药技术在其初生时所面临的情形,异种器官移植也引起了一些伦理争议,持不同立场的人们对此提出了不同看法,其中不乏反对之声。它们中有的确有根据,有的则仅仅源自人们的好恶情绪。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正确思考动物—人器官移植中的伦理问题,以便围绕真问题进行有意义的争论。
有些人认为异种器官移植是非自然的,因而是恶的。与此相似,一种观点批判异种器官移植是在“愚弄上帝”,使人从被创造者的角色僭越为创造者。若仔细考察,不难发现,这种伦理态度其实缺乏坚实的基础,原因有二。其一,这里的“非自然”概念含混不清。很多人认为乱伦和同类相食是非自然的,因而是恶的,但是此类行为在自然界中普遍存在。问题并非在于它们是否违背自然,而在于它们导致了什么样的后果。实质上,人们常常仅基于直觉就对某一事物怀有反感态度,并将其与非自然的概念勾连起来,但是这种情绪不能为道德判断提供充足论据。对于这种论调,只要揭示出自然或非自然概念的模糊性,就能显明它们的虚妄性,以违背自然为名反对异种器官移植的提法同样如此。其二,即便存在一种界定清晰的自然概念,如发生于自然界中的事件是自然的,人为施加的干预是非自然的,由此也不能推论出异种器官移植这种非自然的事件是坏的。因为自然的事件不一定是好的,如各种各样的自然灾难,非自然的事件也不一定是坏的,如纾解自然灾难的各种人道主义措施。异种器官移植技术如果达到成熟,可以拯救很多因缺少器官供源而死去的病人,符合医学伦理中的有利原则(principle of beneficence),所以不能简单地以它是非自然的而判定它是坏的。笔者认为,围绕“异种器官移植自然与否”,只能产生无谓的争论。就人的方面来说,正确思考异种器官移植可能引起的伦理问题,应该从以下方面发力,如因为内源性逆转录病毒可能通过器官移植传染给人类,并且有不确定的潜伏期,所以必须对进行这种手术的病人及其亲朋好友进行长期监控,这可能涉及维护个人隐私与促进公共健康安全方面的矛盾问题;再如,像同种器官移植那样,异种器官移植也会遭遇可移植器官供源的公平分配问题。
有些人认为杀害动物本身就是恶的,因而十分拒斥将动物作为器官供体的做法。对于这种态度,需要指出的是,世界每年杀掉超过10亿头猪,以获取生肉制作培根、火腿、腊肠等。如果这不构成伦理问题,那么培育数千头医疗用猪,以获取可移植的肾脏、心脏等器官也不构成伦理问题。在动物伦理学中,除了某些极端的动物权利论者(如汤姆·雷根),很少有人反对以食用为目的杀害动物。同样,选育器官供体动物以为医用的做法,在道德上也不能说是恶的。但这并不是说人们可以对供体动物的生长环境漠不关心,须知基于生物安全等方面的考虑,供体动物被置于特定的无菌环境中单独培育,它们的生物和心理习性受到极大抑制。如为了减少与产道中的病原微生物接触,供体猪仔需要通过剖腹产手术剖出,并在独特的保育箱中培养。虽然供体猪的健康得到很好保障,但它们的习性(亚里士多德所说的telos)却没有得到重视。因此,从“动物福利”(animal welfare)的立场来看,它们的整体福利水平受到严重损害。有些当代动物伦理学家特别强调尊重动物的生物和心理习性,指出传统农牧业的优点在于很好地容纳了这一点,体现了人与动物互利的“古代契约关系”(诺亚方舟是其象征);而工业革命以来工厂化农场的兴起打破了这种契约关系:人类为了获取更多利润,不再尊重动物习性,如某些现代肉牛饲养企业将牛置于6/2.5/3英尺见方的“妊娠板条箱”(gestation crate)中,使其终生不得站立和转身,并通过特殊的喂养方式维持一种贫血状态,以获取供人享用的软的白牛肉(white veal)。随着动物福利理念如著名的“五大自由”(动物有免受饥渴的自由,有生活舒适的自由,有不受痛苦、伤害和疾病的自由,有免于恐惧和悲戚的自由以及有表达天性的自由)的提出,这种残酷的肉品生产模式逐渐被很多欧美国家禁止。如果器官供体猪的培育极大地违逆了猪的生物和心理习性,那么就构成了一个值得注意的伦理问题。康德曾说,人即便不对动物负有直接义务,也负有间接义务。
关于动物—人器官移植的一些伦理态度,甚至非伦理态度,往往源自公众对科学知识的无知。例如,一些反对发展异种器官移植医疗技术的人认为,人的爱恨之情源自心脏,因此移植猪心的人将丧失人的特性。与公众对科学无知相映衬的是,科学家对于伦理问题不够尊重。很多科学家秉持逻辑实证主义立场,认为科学是价值中立的,与伦理学无关,很多伦理问题仅仅是在表达一种情感,没有理性根据。这进一步阻碍了科学界与公众的良性互动,为假伦理问题的产生培植了适宜土壤。实际上,科学与伦理学有着密切联系,诚如法国数学家、哲学家亨利·庞加莱所言,“伦理学向我们表明我们应该追求的目标,在指出目标之后,科学教导我们如何达到它”。科学活动不是价值中立的,而是有着明确的价值取向,重要的是对其加以辨析。
(作者单位:山东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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