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意志问题从古典时期萌芽,经历经院哲学的接续,延伸至宗教改革时期的思想世界。16世纪初,伊拉斯谟(Desiderius Erasmus)与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围绕自由意志问题展开论战。这场争论在共时层面体现了人文主义与宗教改革思想间的对话与紧张,于历时层面反映了中世纪向近代转型过程中欧洲思想图景的变化,这一变化对现代性观念的塑造产生重要影响。
神圣文本的阐释差异
当伊拉斯谟作为“人文主义之王”享誉欧洲时,路德还是一位初出茅庐的修士,在维腾贝格大学(Universitaet Wittenberg)教授神学。面对中世纪晚期世界的重重危机,伊拉斯谟与路德都意识到改革天主教会、整饬信仰秩序的重要性。特别是当伊拉斯谟于1516年出版希腊文新约圣经(Novum Instrumentum),进而对在教会中占据权威地位的圣经武加大译本(Vulgate)造成挑战后,谋求变革的思想以“伊拉斯谟下蛋路德孵”的形式,在欧洲点燃。
然而,在伊拉斯谟与路德相同的改革要求背后,却隐藏着殊异的神学立场,这一分歧决定性地影响了两人对自由意志的看法。伊拉斯谟基于人文主义立场,支持人的自由意志,认为堕落后的人性能在自由意志与恩典的协作下改恶向善,而路德则否定人拥有自由意志,并取消人主动向善的可能性,相信唯独恩典才能使人获救。面对路德对自由意志的怀疑,伊拉斯谟捕捉到这一问题在两人思想中的关键意义,借1524年的《论自由意志》(De Libero Arbitrio)一文,对路德的自由意志观提出挑战。一年后,路德通过《论意志的捆绑》(De Servo Arbitrio)回击伊拉斯谟,进一步澄清自身的神学主张。在无形的硝烟中,伊拉斯谟与路德针对圣经阐释、自由意志、神人关系等问题展开交锋,逐层揭示人文主义者与宗教改革者之间的思想分歧。
《论自由意志》与《论意志的捆绑》均以圣经阐释问题为其开端,虽然伊拉斯谟与路德皆认同圣经的权威性,但对圣经的不同阐释方案则将两人对自由意志与神人关系的看法引向迥异的路径。伊拉斯谟重视圣经的隐晦性(obscuritas scripturae),认为圣经所蕴含的真理拥有隐秘性,所以对待圣经的合理态度并非利用“不虔诚的好奇心”去探究其奥秘,而应采取怀疑主义的立场悬搁判断,最终将解释权交付教会传统。相反地,路德强调圣经的明晰性(claritas scripturae),这意味着,圣经本身具有清晰自明而无歧义的属性,能够自我阐释。在此原则下,个体无需依靠作为神人关系中介的天主教会,而是仅凭信仰,就能借助神的意志自上而下地运作,清楚地理解与阐释圣经。通过从隐晦性到明晰性原则的跨越,路德将获知真理的路径从人的话语转移到神的话语,从教会转移到个体,从理性转移到启示。然而,对伊拉斯谟来说,路德背离理性而倚靠信仰的“断言”态度,实际上是对具有强烈不确定性的主观判断标准的鼓励,借此获得的真理不仅值得怀疑,更易摧毁改革者与天主教会之间的共识基础,进而破坏中世纪晚期的社会秩序。
自由意志与被缚的意志
伊拉斯谟与路德在人的主权与神的主权之间的抉择,从圣经阐释问题埋下伏笔,在自由意志问题中得到完全显示。作为论战发起人,伊拉斯谟率先界定自由意志为“人类意志的一种能力,依靠这种能力,人能致力于导向永恒拯救的事物,抑或背离这些事物”。
伊拉斯谟延续阿奎那(Thomas Aquinas)对自由意志的看法,认为意志的自由抉择能力与理性紧密相关,从理性中产生。与理性相似,受原罪影响的人类意志虽先天具备恶的倾向,但仍有机会借助自上而下的恩典获得恢复,从而促使人改恶向善。对路德来说,伊拉斯谟所定义的自由意志因其能够自行导向或背离拯救而混淆人神之别,在抬升人的主体性的同时削弱了神的恩典的关键意义,从而有陷入佩拉纠主义的危险。然而,伊拉斯谟在《论自由意志》开篇已确立恩典在先的立场,他将恩典视为根本的第一因,承认恩典在拯救中的决定性作用,丧失恩典的人类意志无法获救。在现实层面,自由意志与恩典看似同时发生,然而在逻辑层面,恩典才是第一因,作为第二因的自由意志,其存在与运动完全依赖恩典,这就规避了佩拉纠主义的陷阱。对伊拉斯谟而言,为自由意志与恩典保留积极的互动可能性,不仅能为“彼此相济”的神人关系奠基,更能在改革者与教会传统之间谋求共识,最终使中世纪晚期陷入危机的信仰秩序得到整饬。
在路德眼中,以教会为中心的信仰秩序无法通过温和的方式调整,而需通过“非此即彼”的方式予以重建,重建的希望不在于自下而上的自由意志,仅能交付于自上而下的恩典。为此,路德反驳伊拉斯谟,认为若无恩典,人的意志就必然地被恶所捆绑,陷入不自由的困境。与人相反,只有神才拥有不被任何律法或权威限制的自由意志,所以自由意志被路德视为“神圣的术语”,仅能形容神。对人而言,堕落后的意志必然囿于罪恶而无法自由。路德此处所指的必然性,并非是强制的必然性,即人在不情愿的状态下被强迫去犯罪。他认为,人所面临的是一种不变的必然性,此即是说,人是自愿地去犯错,即便意志被赋予了自由抉择的能力,它也会主动拒绝被给予的自由。由于人无法以自身力量去对抗意志的不自由状态,所以这一希望只能寄托于恩典对个体心灵的改变。对伊拉斯谟而言,路德对自由意志的处理会引发消极道德图景,妨碍个体承担道德责任。面对这一疑难,路德区分了属灵的自由与属世的自由:在涉及日常生活的道德行动空间中,人的意志能够自由选择是否遵循道德与法律规范,人在属世层面拥有自由。但在涉及拯救问题的神学行动空间中,人的意志必然被罪所辖制,人在属灵层面不自由。
神人关系的核心分歧
伊拉斯谟与路德对自由意志的不同定义,隐藏着两人在理解神人关系问题时的关键分歧。伊拉斯谟基于自文艺复兴时期兴起的人文主义对人性的积极想象,认为人拥有神的形象。因此,堕落后的意志得以在恩典的帮助下恢复自由,成为能够自我决断、自我创造的意志。伊拉斯谟对人的自由意志的肯定抬升了人的主体性与尊严,进而构成积极互动的神人关系。
伊拉斯谟通过一则譬喻说明神人互动的可能:蹒跚学步的婴孩因为四肢软弱而跌倒,父亲总是守护左右给予扶持。最终,象征拯救的苹果被父亲作为学步的奖励放到孩子手中。父与子成为人文主义式神人关系的缩影,神如譬喻中的父亲,首先使人类具备获得拯救的可能,并在生存层面不断扶持人类,使人能够充分运用自身的自由意志,配合恩典获得最终的拯救。伊拉斯谟使人的自由意志与神的恩典在拯救问题的图景中得到调和,进而构成以人的主权为重的神人之间的连续性关系,文艺复兴史学家特林考斯(Charles Trinkaus)形容其为“对话式”的神人关系。在纵向连续性的基础上,伊拉斯谟试图形成具有横向连续性的、能够兼容个体理性能力与道德责任及教会传统的信仰共同体,由此确立具有人文主义色彩的改教路线。
相较伊拉斯谟对人的主权的强调,路德高举神的主权,拒斥人借助自由意志获得拯救的可能性,认为个体只有依靠自上而下的信仰带来的转变,才能获得属灵自由。在这一过程中,个体得以绕过中世纪教会的传统权威,通过作为神的话语的圣经直接与神沟通,平等的个体由此从信仰共同体中清晰凸显,这就对长期掌握神人关系枢纽地位的中世纪教会的价值构成颠覆,进而为现代个体的形成作出铺垫。伊拉斯谟与路德的自由意志论战看似神学概念之争,却在宗教改革时期合流为改变欧洲思想与信仰版图的革命性力量,不仅推动中世纪共同体向近代共同体逐步转化,更通过对自由、理性、宗教宽容等观念的反思而拉开现代性的帷幕。
(作者系陕西师范大学哲学学院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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