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传与教化:中国传统中的“宗教”及其理论价值
2021年12月28日 09:1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年12月28日第2318期 作者:程乐松

  众所周知,“宗教”这一语汇并非古代汉语中所固有,而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引介现代学术的过程中自日语翻译而来的,指摄英语中的“Religion”一词。一个翻译的事件造成了在当代学术研究中理解“宗教”时三重语境的交织:首先是西方文化和学术传统中的“Religion”,其次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宗”与“教”,再次则是在西方意涵指摄下的“宗教”对传统及当代中国信仰的范畴性重置——哪些信仰观念及其实践可以被视为“宗教”。这三种语境的复杂交织构成了当代中国的本土信仰研究的底色,也是当代中国宗教理论建构的起点。

  对于中国的宗教研究学者而言,本土性自觉是展开理论建构的前提。这一自觉的基本表现就是避免“自我他者化”的陷阱。作为现代学术体系组成部分的宗教学显然是有西方底色且由西方信仰传统的经验基础主导的,在这一理论范式中,非西方的信仰传统都处于“他者”的位置上。对身处于某一非西方信仰传统的学者而言,以西方化的视角看待自身的信仰传统就会不自觉将自身“他者化”和“对象化”,从而偏离了置身于其中的本土性优势,也就失去了基于本土信仰展开理论建构的空间。从这个意义上讲,回到本土似乎不仅是文化价值的肯认,更是理论研究的需要。

  “宗教”的内涵问题可以从方法意义上作为例证,说明回归本土并植根于主体性自觉的理论分析能否推动具有普遍性的理论建构。具体而言,“宗教”这个现代汉语词汇的本土语境和原初意涵是什么?特定的翻译事件组合出来的这个语汇,是否在理论上激活了中国传统信仰的现代学术视角?它在多大程度上提示了中国传统信仰的独特性,并且是否可以以此为基础确立具有普遍理论价值的本土性?这些问题似乎都首先指向了词源学视角下的语义溯源,即“宗”和“教”各自的意涵,以及它们的组合创造了哪些新的意义。在传统汉语中,“宗”与“教”都体现了某种独特的历史性和超越性。采取一种最为直接的、望文生义的解读方法,“宗”意指一种连续的谱系和绵延的传统,在代际传承中不断赓续的某种行为规范、价值体系,乃至连贯的人际关系模式。当然,在诸多意涵中,最为直观的是源自血亲模式的象征性意义。由此,“宗”以连续的系谱和传承为基础承载了某种历史性。“宗”的另一个意涵可能来自佛教教理的影响,强调一种基于连续传承的派别性。这种独特的派别性也必须涵摄连续且封闭的谱系性,并且保证与血亲关系类似的可识别性,这也可以被视为历史性意涵的某种变体。我们需要看到的是,“宗”是通过历史性达成的认同建构,无论是血亲关系还是派别赓续,都是要为奠基于历史性的认同感奠基。超越世代的历史性保障了“宗”可以突破任何一个个体生命和经验的有限性,从历史感中生发出独特的超越性。不妨说,“宗”是一种具有历史性和连续性的“传递”形式,不同的“宗”,则是承载着内容各异的“教”。

  传统汉语中,单字词的词性往往是不固定的,同一个字在不同的语句中可能承担着不同的语法功能,也就有不同的词性。我们可以看到,“教”既可以是名词,也可以是动词。作为名词的“教”,是指圣人仰观俯察而阐发的天地之道与人伦之理,具有高度规范性和伦理性的秩序与价值。这些规范与义理就是“上施下效”的“教”,由此,“教”具有双重的权威性:既来自圣人与天理的超越性,也来自社会秩序与政治权力的强制性。此外,“教”也是一个动词,标示着持续的过程。一方面,“教”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宣贯和落实,将某种理想的生活规范、伦理秩序与生命价值落实在个体的日常生活与伦理实践之中,通过“教化”保证秩序与价值的稳定;另一方面,“教”又是个体自觉的肯认和主动的实践,个人需要首先肯认教的内容所昭示的天理与人性的固然,也遵从“以教化人”的行动性,并且在日常行为中落实具体的规范和价值标准。在这个基础上,“教”作为一个持续的过程就体现了从圣人之教到自我修养的落实,更可以指向内在于自身的天理人性的实现并达致超越日常性的生命境界。延伸开去,不同“宗”传的“教”理可以指向不同形式的自我修养的实践,也可以指向不同的超越性境界。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传统信仰结构中的“三教”,其内涵是基于不同的对人性与世界之理解、指向不同超越境界的教化体系,既包含着规范性和知识性的理,也指向日常性和切身性的行。“教”不仅仅是观念和论理,更是日常生活中的习俗、祭祀和礼仪体系。观念为日常生活和精神实践提供了规范和意义,与此相对,日常生活中的行动展开并落实了观念,使得“宗”传在代际之间得以延续。更为重要的是,不同“宗”传的“教”化一方面指向一种共同的社会规范和伦理秩序,另一方面为个体的智识和修养提供了互不冲突的多元选择。

  回归传统中国的思想世界,复数的“宗”和“教”共同构成了传统中国社会的信仰实践与个体的精神世界。这就意味着传统中国的“宗”与“教”都不具备与日常生活疏离并建构一个“理想或超越秩序”的特征,西方意义上的宗教(Religion)具有的社会实体性特征在中国传统信仰中也是十分薄弱的。与之相反,它们植根于日常生活,并始终尝试与日常生活保持和谐和共生关系。超越性源自“宗”承载的历史性以及“教”蕴含的超越性,“教”从义理和行动上展现了天地恒常之理以及人性的本然之状,正是这种超越了个体有限性和生命经验界限的特性使得“教”必须以“宗”的形式传递下来,而“宗”跨越世代的历史性又为“教”的超越性提供了另一个面相的证明。我们可以分别用宗传和教化来理解它们的内涵,并且说明历史性与超越性何以落实在日常生活与个体精神实践之中。

  毋庸讳言,如果将“宗”和“教”分别放在中国传统信仰的语境中进行考察,那么这样的分析从一开始就是有缺陷的,即“宗”与“教”在被组合成一个语词之前并不是指向中国传统意义上的超越性精神生活以及面向超越的实践。我们尝试通过“宗”与“教”的分别解读来说明中国传统“宗教”的内涵显然是缺乏根基的,因为它背离了“本土性”原则,是一种具有附会性的牵强解释。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用简单的拆字法来理解中国传统信仰,或者界定“宗教”一词在汉语中的意涵。

  然而,我们需要承认的是,宗教一词在前文提及的三重语境中有一种独特的居间性,既指向西方信仰构成的参照系,也指向语词的原生性。换一个视角看,“宗教”与传统中国信仰的问题意识不仅出现在中西之间,更出现于现代学术与古代思想之间。“宗教”一词以现代学术的方式提示我们重新审视传统中国的超越性面相及其内在理路,与此同时,中国传统语境中的超越性面相也拓展了现代学术关于“宗教”的理解空间。在这个意义上,一个翻译事件生成的语词组合当然可以指向独特的理论空间。“宗”与“教”的分别解读首先将日常性与超越性联结起来,说明历史意识在代际之间与恒常之理的两个层面上如何达成了超越性。同时,“宗”与“教”的内在关联和互动也从理论上消解了作为西方宗教定义蕴含的社会“实体性”和派别“排他性”。更为重要的是,它提示了本土研究者,传统信仰的理论研究首先可以回归传统语言环境,进一步疏解与超越性和信仰实践相关的,诸如道、法、神、统等其他语汇的内涵。当然,对于这些语词的分析和诠释的目标并不是重构中国传统信仰的收束性概念,进而形成一个以中国为范式的、新的宗教定义,而是尝试在本土和主体性自觉的基础上加深对自身信仰的理解,进而在多元包容的方式下回应宗教学理论建构的“比较性”。只有在多元主体性和自觉本土性的基础上,“比较”的宗教学才是具有持续理论活力的。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哲学系宗教学系)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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