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与公共关系
2023年11月02日 10:3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11月2日第2764期 作者:陈先红

  主流意识形态是指一个社会中具有主导性、统摄性、引领性的社会思想观念体系。作为上层建筑的思想观念范畴,主流意识形态是一定社会制度和政权得以有效运转的思想基础和精神支柱。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就确立了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在当前“去中心化”和“再中心化”的网络传播平权时代,“主流”并不意味着“主导”,“主导”也并不代表着“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主导”与“主流”之争,是一场旷日持久、没有硝烟的文化战争。我国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正面临着西方技术优势封控、资本逻辑宰制、西方话语压制、网络碎片化解构、我方宣传话语滞后和传播方式僵化等困境。此外,在内外传播环境中存在的错误思潮,如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泛娱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也一直是干扰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噪音”和“杂草”。因而,我们急需使用公共关系学范式这一战略传播工具,创新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方式,重构主流意识形态传播话语体系, 努力与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政治学范式、新闻学范式形成合围之势,不断增强主流意识形态对国内民众的主导力、统摄力和文化影响力,不断提升我国在国际社会的自主话语权和文化软实力。

  “对话式”公共关系理念 

  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是一种典型的政治公关传播,政治公关分为政党公关和政府公关两个部分,两者密不可分。公关是一种政治,公共关系和媒体一样,都是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机器。用李普曼、伯纳斯的话来说:“公关是制造认同的国家艺术”,“公关是公众支持发动机。”公共关系作为一种以对话为导向的民主沟通机制,在社会撕裂、公众不信任、舆论喧嚣的时候,可以通过对话参与重新激发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重建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和公共关系一直是密切交织的。公共关系,究其实质,是一种改变社会大众集体思考方式、生活方式、工作方式的意识形态操纵术。哈贝马斯认为,公共关系是一种能够动员社会、解构意识形态的半政治力量。在阿尔都塞的社会型构理论中,意识形态是个人对于所处真实环境的一种“想象关系”,它并非是统治阶级的一种武力强制支配,反而是一种威力强大的文化影响力,以和谐一致的方式来诠释我们对真实世界的经验。

  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实效,取决于就某个议题展开对话沟通和舆论引导的质量。无论是表现为“伪装的对话”、仅停留在一次性交流的“浅度对话”、基于战略性的“工具性对话”,还是具有“开放、诚实、道德和尊重属性”的“真正的对话”,都代表了一种双向沟通的姿态和意愿,都有可能对知识和意义进行创造性的重新框定、重新组合、重新配置,都有可能对社会成员的心灵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由此,带来或远或近、或隐或显的传播效果。

  因此,主流意识形态传播需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采用民主型、对话式公关传播,与宣传型、灌输式传播形成“软硬结合,虚实互补”的互动格局,开创政府官方话语的覆盖式传播和社会民间话语的渗透式传播的共创局面,从而打造出主流意识形态系统和外部社会支持系统协同合作的网络生态圈,最大程度实现教育群众、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建立认同的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目标。

  “阳谋型”公共关系策略 

  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是为了揭示居于统治地位的社会思想观念合法性而采取的话语策略和隐蔽手段,属于国家叙事的核心内容。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既需要政治传播、新闻传播等正面宣传和强制灌输,也需要来自公共关系和战略传播的“阳谋”支持。“阳谋”是与“阴谋”相对的一种兵家策略,“阳谋”没有隐藏,没有保密,一切都是透明的,让你知晓,却让你不由自主地、在不知不觉中被改造和转化。

  公共关系的“阳谋”智慧体现在,公共关系是一种运用公众性、公开性、公益性和公共舆论性的公共传播智慧。公共关系意味着某种智慧的做事方式,能够通过创造性的方式,整合不同利益相关者的“知”与“行”。公共关系作为一种实践科学,不再是冥想和空谈,而是真正的实用和实践。其目的是采用“不战而屈人之兵” 的攻心手段,通过创造性地整合信息、文化和情感,找到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瓦解思想观念的办法。因此,具有“阳谋”性质的公共关系可以作为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一种理论方法、一种战略传播实用范式,遵循问题导向、理论导向、方法导向展开探讨,就实质性问题进行有意义的对话,通过创造性的方式界定和探索实质性的问题。

  “参与型”公共关系方法论 

  当前,主流意识形态进入对抗竞争的传播模式,竞争流量、竞争受众、竞争议题主导权成为常态。长期以来,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主流”定性,决定了传统传播路径的基本格局,即自上而下的垂直传递、自官方向民间的组织传播。这种传播模式潜含了以官方传播为主体参与的单一视角,官方媒体、党政干部、思政课教师等传播主体充当了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发声器”和“传声筒”。社会大众都是信息“接收器”和被教育的对象,而不是参与传播的主体,由此限制和削弱了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效果。

  因此,主流意识形态传播需要召唤“人类叙事者”和全员公关实践。一种意识形态要成为主流意识形态,必须在人类叙事的日常空间中实现主导性覆盖与到达,必须成为社会大众心灵深处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参与型公共关系方法论强调,主流意识形态不能仅仅停留在政治价值观和政府宣传层面,必须融入日常生活,引发社会大众的关注与行动。主流意识形态传播要立足人民立场,深入社会实际,放眼人类发展,维护世界和平,将宏大的政治主题与微小的群众日常生活相结合,促进主流意识形态从政治理论性表达向人类叙事性表达转化,从单一主体参与向多元主体参与转化,从覆盖式大众传播向精准式靶向传播转化。参与型公关对象包括公民参与、员工参与、企业参与、媒体参与、社区参与、学术参与等多元主体;参与型公关路径包括教育、体育、商务、学术和文化交流等多种传播路径。主流意识形态传播要深入政治、教育、思想理论、文化领域、宗教、娱乐等精神领域,谁掌握了这个世界,谁就掌握了意识形态战场的主导权。其中,国际学术、文化交流、影视作品所产生的信息流动是特别重要的一种公关交流形式,因为这些互动影响决策者。

  日常生活是意识形态的居所。我们要通过高端智库论坛、大学生游学研学、社区娱乐活动、家庭公共外交、关系性公共外交、“亲社会”企业责任行动、红色“剧本杀”等公众参与方式,让舆论精英、青年群体和社会大众深刻感受到中国主流意识形态的精神力量,深入体验和思考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等关键议题。

  这些公共传播或者公共外交手段都渗透到日常生活空间中,涉及公众心理上的能动情感状态,表现为情感承诺、积极情感以及个体赋权。如此,可以对目标公众的知识、态度和信念产生一些改变,从而形成普遍的社会心理倾向、强大的舆论氛围,并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公众的自觉认同、接纳与主动精神,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应对交锋,澄清错误意识形态的诋毁,抢占网络意识形态主阵地,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

  (作者系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崔博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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