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障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实践进路
2020年03月18日 00:3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3月18日总第1888期 作者:刘远亮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必须坚持以立为本、立破并举,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引领力”。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革命的持续推进以及网络技术手段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广泛运用,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在新时代的意识形态工作中,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内容。着力防范化解网络空间纷繁复杂的意识形态安全风险,巩固马克思主义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离不开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将网络空间意识形态工作与法治建设有机结合,依法保障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是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的现实需要。

  依法保障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必须强化法治思维

  法治思维是法治在思想观念层面的体现。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中,它强调对法律规则和方法的运用,并基于法治的逻辑认识和分析相关问题。对领导干部来说,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必须转变传统思维观念,强化法治思维。实践中,要增强依法办事意识,按照法律规定和原则而非主观意愿管理网络空间的信息交流和沟通行为,通过法治路径解决网络治理中面临的问题,不断强化依法促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自觉;增强依法用权意识,通过法律约束权力运行,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网络治理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增强依法保障公民权利的意识,在用法律法规规范网民行为进而巩固网络空间秩序的同时,还应依法保障其合法权利,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网络法治理念。思维观念是前提,是行动的“总开关”。领导干部是否具备法治思维,直接关乎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中法治是否能有效发挥作用。因此,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是新时代维护和实现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迫切需要。

  依法保障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必须注重法治方式运用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强化马克思主义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而依法保障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则需要注重法治方式的运用,坚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依照法治的理念、要求、原则防范化解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风险。具体来说,需要从四个方面加强治理。一是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与法治相结合,借助法治方式应对网络空间的意识形态安全问题,使法治方式成为推进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的基本方式。二是依法引导网络空间各主体的网络行为,防止网络空间与现实社会由于不良互动而对主流意识形态造成消极影响,进而增强人民群众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价值理念的认同。三是严格执法,有力打击网络犯罪,通过法治的实施确保网络空间秩序。四是依法对网络空间的非主流意识形态进行引导,提升主流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引领力。概括来说,运用法治方式推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可以有效防范化解网络空间复杂的意识形态安全风险,弥补非法治方式的诸多不足,从而更好地保障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依法保障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必须严格落实依法治网

  对于维护和实现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来说,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建立完善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是重要突破口,而这需要法治保驾护航。因此,严格落实依法治网,不断优化网络空间治理,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是依法保障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关键环节。实践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推进工作。一是围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积极推进互联网领域立法,不断完善网络治理法律规范体系,保证各项网络治理工作有法可依。二是加强监管,使各网络行为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把相关法律法规落到实处,使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沿着法治轨道稳步推进。三是健全网络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和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处置机制,借助法治切实维护网络安全。四是发挥网络法治专业人才作用,加强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依法处置各种违法网络信息、错误言论,保证网络空间的良好生态环境。五是依法规范网络产业和网络市场的健康发展,培育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促进主流意识形态价值理念有效传播。网络空间是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依托,唯有严格落实依法治网,塑造全方位无死角的法治化网络空间,才能切实筑牢意识形态安全的网络高地。

  依法保障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必须坚持依法用网

  坚持依法用网,有助于充分发挥网络技术在促进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实践中需注重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强网络法治宣传教育,使得网络空间各行为主体都能依法用网,自觉维护网络空间秩序。二是要借助网络互动平台大力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理论,创新传播理念,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主流意识形态价值理念传播给广大网民。三是根据网络技术变革进行意识形态话语体系创新,使意识形态内容更符合网络社会特点,符合新时代网民的信息需求。四是利用好网络传播规律,增强主体间的有机互动,重视网络民意,及时回应并依法解决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反映的现实问题,走好网络群众路线,夯实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安全的社会基础。五是完善各种网络互动和交流平台,拓宽意识形态工作的网络通道,依法规范各种网络平台的运行。在网络社会,谁掌握了网络技术,谁就拥有了话语权,也就拥有了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所以,我们应坚持依法用网,积极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开展工作,使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成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最大增量。

  总之,法治是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路径,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按照法治的理论和实践要求管好、建好、用好互联网,塑造法治化的网络空间,有助于更好地防范化解网络空间各种意识形态安全风险,巩固马克思主义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进而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本文系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全面依法治国视域下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的内在逻辑与实现路径研究”(2018A24)、西北工业大学党建研究基金重点项目“高校教师党员教育的机制构建与路径创新研究”(DJZ201901)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西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助理教授)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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