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外媒报道 随着社会科学研究的发展,不论是定性研究还是定量研究,越发需要研究者之外的参与者。7月11日,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凯西·马什社会研究所荣誉高级研究员海伦·卡拉(Helen Kara)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官网发文表示,研究人员之外的研究参与者通常以研究对象的身份被动呈现在研究成果中。随着时代的发展,定义研究参与者的方式已经过时,要探索新方式凸显研究参与者在研究中的重要性。
在几乎所有学科中,研究人员对于研究参与者的看法和态度都已经不合时宜。除使用“参与者”“共同研究人员”等更合适的身份术语,卡拉认为,可以通过其他三种方式让研究人员更加尊重协助研究进行的人。一是以风险评估的授权取代“知情同意”;二是奖励参与者为科研所贡献的时间和专业知识;三是支持参与者自行决定是否匿名。
当前,互联网的发展推动了研究成果的传播,同时也使人们能够以各种方式利用研究数据和研究成果,而这一切都是难以预测的。此外,研究资助者现在也要求研究人员以开放存取的方式存放数据,以供其他人员重新分析和重复利用,但同样,我们也无法预测数据重复利用的过程和细节。仅考虑以上两种情况,“知情同意”原则就难以实现。卡拉认为,研究人员需要做的就是弄清楚如何授权潜在的研究参与者评估参与研究将面临的风险,并支持他们根据个人情况做出最佳决策。
从研究参与者的角度来看,奖励往往是最好的回报,以换取他们为研究项目贡献的时间和专业知识。当然,奖励不一定适用于每个参与者或每个研究项目。一些参与者不能接受一次性或偶尔的报酬,因为这会对他们纳税和享受国家福利产生不利影响。与此同时,有的研究人员没有支付参与者费用的资金。无论如何,我们当前不能再要求人们无偿付出时间和专业知识,虽然当下的报酬支付机制还不稳定,但也是能够让研究参与者受益的良好开端。
支持参与者自行决定是否匿名可以给予参与者更多的选择权。当前,许多研究为了保护研究参与者,通常直接采取匿名的方式,但从实际来看,匿名并没有为参与者提供真正的保护。此外,有的参与者很希望研究成果中能出现自己的真实姓名,留下自己曾为研究作过贡献的痕迹。卡拉建议,研究人员需要与研究参与者讨论匿名的利弊,然后让其自行决定是否在研究中展示真实姓名。
(王俊美/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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