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心理学探索
2023年04月06日 10:3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4月6日总第2625期 作者:张积家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属于意识范畴,其核心是中华民族认同。近年来,本研究团队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行了一系列心理学探索,取得了以下研究成果。

  第一,明确中华民族认同的心理结构和影响因素。从心理学角度看,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是个体在认知上明确认可自己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一员,在情感上对中华民族共同体产生依恋和热爱;在意志上怀抱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目标;在行为上积极进取,克服困难,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中华民族认同的发展路径为:从个体认同发展到民族认同,再从民族认同发展到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从个体认同发展到民族认同是一个自我归类和去个性化过程,也是一个认同融合过程,其心理基础是个体的归属需要。民族认同形成的基础是共同的历史记忆(特别是关于民族起源的记忆)和从亲属关系衍生出来的根基性情感。从民族认同发展到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是一个再分类过程,是族群边界扩展和族群边界模糊的结果。个体通过重新分类转变对族群间边界的感知,将原本所属的内群体和所属之外的外群体转变为一个共同的、包摄水平更广的上位群体的概念,即共同内群体。其形成基础是各民族在长期交往交流交融中对共同利益和共同追求的反映。因此,民族认同是一个相对自然的发展过程。只要个体在一定的民族文化环境中生活,民族认同就会自然而然地产生。当他们同外民族成员接触时,就会很容易将自己与他者区别开来。由于个体并不一定具有跨民族、跨文化交往的经验,民族认同并不必然地转化为民族共同体认同。共同体认同离不开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很大程度上还需要通过教育引导和法律保障才能实现,这在很大程度上是有意识的自觉加工过程。

  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的心理表征包括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共识性知识和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根基性情感。影响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个体因素,如年龄和心理差异等。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构建在青春期基本完成,但仍随年龄增长递增。心理差异则体现在认知(价值观、跨文化敏感性、社会适应能力)和情感(归属感和态度)方面。二是群体因素,如群体的规模和地位、感知相似性与相对原型性、群际接触、族际通婚等。三是教育因素。正确处理多元与一体、共同性与差异性、中华文化与各民族文化、民族意识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四种关系;树立积极的历史记忆;认真总结我国民族团结的成功经验;加强对共同体形成与维护的心理机制的研究与运用。此外,还存在生产方式、语言、服饰、宗教信仰等其他影响因素。

  第二,正确认识民族意识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关系。费孝通认为,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56个民族是基层,中华民族是高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引导各民族始终把中华民族利益放在首位,本民族意识要服从和服务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同时要在实现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整体利益进程中实现好各民族具体利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都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中华文化是主干,各民族文化是枝叶。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我们正确认识民族意识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根本方法论原则。

  第三,内藏班高中生对国内外民族的容器隐喻、群际态度和助人倾向研究。中华民族共同体作为高层级群体,其概念建构遵循隐喻投射原则。容器隐喻可具象表达中华民族共同体,容器内是和谐共处、紧密相连的国内各民族,容器外是国外各民族。个体意识到国内各民族生活在同一疆界(容器)内,同呼吸、共命运,“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谁也离不开谁”,即为中华民族共同体认知的容器隐喻。习近平总书记常用容器隐喻喻指中华民族共同体,将中华民族共同体喻为“大家庭”“兄弟手足”“石榴籽”“同舟共济的人”。在这种共同认知作用下,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各民族关系亲近,产生内群体偏爱和亲社会行为;而国外各民族在国家权力、人民利益等方面与我们不同,距离感自然产生。

  我们以国内不同民族及其成员表征中华民族共同内群体,以国外不同民族及其成员表征共同外群体,通过3个实验考察了内藏班高中生对国内外民族的容器隐喻、群际态度和助人倾向。实验1采用空间Stroop范式,发现国内民族人名呈现在圈内的反应时显著短于呈现在圈外,国外民族人名呈现在圈外的反应时显著短于呈现在圈内,说明内藏班高中生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知运用了容器隐喻思维,他们将国内民族成员置于容器内,将国外民族成员置于容器外。实验2通过启动Stroop范式发现,当启动词是国内民族名称时,对积极词的词性判断的反应时显著短于对消极词;当启动词是国外民族名称时,对消极词的词性判断的反应时显著短于对积极词,说明内藏班高中生对国内民族存在共同内群体偏爱。实验3采用金钱和时间助人任务,发现内藏班高中生捐赠给国内民族成员的金钱和所花时间显著多于国外民族成员,说明内藏班高中生对国内民族成员具有更强的助人意愿。整个研究表明,内藏班高中生具有中华民族共同内群体的容器隐喻,对共同内群体产生了偏爱和更强的助人意愿。这与内藏班高中生丰富的跨民族交往经验和社会互动经验有关。长期的民族团结政策、建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政治导向以及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大家庭”“手足兄弟”“石榴籽”隐喻,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四,民族内隐观、身份认同对族际通婚子女的外群接触态度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影响。族际通婚是指不同民族成员间的相互联姻, 又被称为跨族通婚、族际婚。与族内婚姻子女相比,族际通婚子女的民族身份不具有与生俱来的先赋性和毋庸置疑的确定性,而是存在选择的可能。族际通婚子女出生时,由父母根据自身所属民族选择填报,年满18周岁时还可依据父母民族身份再申请一次变更。所以,国家法律制度赋予族际通婚子女的民族身份不一定真实反映该群体的心理身份认同。作为夹杂在双重文化中的中间人,族际通婚子女的民族边界意识和自我身份归属可能与族内通婚子女存在较大差异,因而有必要对该群体进行深入研究。

  以我国蒙古族、鄂伦春族、拉祜族、傣族、佤族、布朗族、白族、苗族、瑶族、侗族、壮族、毛南族、藏族、达斡尔族14个少数民族学生和汉族学生为被试,我们考察了族际通婚子女的民族内隐观、身份认同及其对外群接触态度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影响。样本遍及5个省(自治区)、2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和6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区、旗)及部分少数民族常住人口较多的乡镇。其中,族际通婚子女1317人,族内通婚子女2164人。研究工具为民族本质论问卷、多民族认同问卷、自陈身份认同问卷、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问卷。结果发现:(1)个体的民族意识和社会身份认同受父母婚姻类型影响。与族内通婚子女相比,族际通婚子女持有较低的民族本质论观念,对本民族认同感不强烈,但对外群体接触态度更积极,更倾向于建构包摄水平更高的中华民族认同。(2)中华民族认同和本民族认同在族际通婚子女的外群接触态度上都起显著的中介作用,反映出身份认同的多重性。(3)族际通婚是民族接触与交往的最高形式。不同族际通婚类型对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都有重要意义,但相较之下,少数民族与汉族通婚更有助于塑造子女积极的群际接触观念。(4)高族际通婚水平民族既能保持相对稳定和成熟的本民族认同,也有积极良好的外群接触态度,生动体现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特征。整个研究表明,族际通婚作为高质量的民族接触与交融形式,对于推动建立民族互嵌格局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第五,少数民族中学生民族团结意识的培育路径研究。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我们利用有良好信效度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认同、国家认同、民族团结意识量表对广西龙胜各族自治县少数民族中学生进行了调查,以探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背景下少数民族中学生民族团结意识的培育路径。结果发现:(1)少数民族中学生拥有高水平的国家认同、民族认同、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意识;(2)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民族团结意识有显著的正向预测作用;(3)民族认同、国家认同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民族团结意识之间存在多重链式中介。这表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意识的前提和基础,少数民族中学生的民族认同、国家认同在民族团结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中起着重要促进作用。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广西师范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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